秋雁南飞寒冬近,瑞雪消融暖春回。
山间共赏红梅艳,湖畔同观绿柳垂。
六旬童君好意境,让人仿佛看到了冰雪消融,春回大地,红梅吐艳,绿柳窈垂。用词非常美丽。诗之古风迷人。其实,平仄韵律,只要坚持经常运用,是不难掌握的。何况六旬君如此好文采的人。
谢谢好诗,静子学习了!
学诗点滴:律诗也可“变通”?多谢古贤先哲。
众所周知:古典诗歌包括古体、近体(今体)两类。其中近体含律诗(五律、七律)、绝句(五绝、七绝)、排律(五言、七言)。
古人说“诗言志”,似指通过赋诗、吟(诵)诗来明志抒怀、表情达意…… 古风、近体皆然。可见,“言志”或是诗词的首要功用和主要艺术价值及审美元素所在。故窃以为:平时兴之所至有感而发,为的是畅怀乘兴,一吐为快,也就不必拘泥古风或近体之宥而刻意牵强了(专业诗人、汉语学者,以及无病呻吟“为诗而诗”者例外)。
近体诗不仅要求语言凝练,且力求富有乐感—顺口悦耳,宜于吟诵。于是逐渐形成了“调平仄”、“押韵脚”、“对偶”“起承转合”等对于体式、节奏、语音、乐感等有所限制的“格律”诗体。
近体诗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古典诗词,却也难免对“言志”有所束缚(不及“古风”及现代新诗的相对自由)。睿智的古贤为弥补这一局限,并不苛求凡近体诗均须生硬、刻板地对照某一“平仄谱”而“戴着镣铐跳舞”。因次,就不仅有了沿袭至今的“体式”——“正格”、“偏格”共4种平仄谱(而不是拘于一式,加上排律,就更丰富了),而且对其平仄限制还作了有效而合理的“变通”:
如“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即“七律”中每句的第一、三、五字可不限平仄:应平可仄,应仄可平;但第二、四、六字的平仄不能改变,该平必平,应仄须仄。“五律”类推:“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学童”就是略知了这一“变通”后,才解除了为何李、杜这样的诗仙、诗圣也偶在平仄上“出格”的困惑。
此外,古人还有避“孤平”、可“拗救”之法。 简言之:一句中除末字平韵外仅剩一个平声字,称“犯孤平”;平仄应“对”而不对,为“失对”;应“粘”而未粘,谓“失粘”…… 统称“违式”。凡属此类,幸都可“拗救”。即用“本句自救”或“对句相救”来“圆通”。“学童”记得,才女诗人“采青”曾在湖知网发帖详述此题,建议有兴趣了解相关内容的朋友搜索阅读。
李白、杜甫、王之涣、王维、李商隐等大诗人的经典律绝中,也可见上述“变通”之处(古风自不待言),不仅并非“违式”,而且仍是千古传诵的“神品绝唱”无疑。
点滴感受,仅供参考。
谢谢古贤先哲“关照”。
多谢“古潭镜子”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