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喝了一次酒再与酒无缘
当地人有打猎的习惯,大多数人家都有火铳,一到农闲,男人就去打野猪、山羊。打猎时当地有个习俗,叫“见者有份”。1972年的春天,有一天我们和一大群妇女在晒谷场上剁盖秧田用的绿苔,忽然,远处田埂上有两个打猎的人提着铳,追赶一头受伤的野山羊朝晒谷场跑来,众人一拥而上,捉住了受伤的野山羊,当场就宰杀分割,羊头和内脏归猎人带来的狗,猎人每人分一条后腿,剩余的就归晒谷场上所有的人分,包括背在背上的婴儿也要分一份。30多人大约每人分了四五两肉。
我们下放的地方是山区,只有少量的水田,每年要在大山之上垦荒种植玉米、荞麦、红薯。上山后,中午都不回来,就地休息,喝几口泉水,吃几个带去的熟红薯。山里人没有吃中饭的习惯,中午随便吃点红薯、玉米等,叫吃“点心”。有时我们还在山上掰几个玉米棒在火上烧熟啃着吃,抓了蚱蜢、蝗虫烧烤后,也成了我们的美食。
当地蛇多,我们看到后就追着用锄头打,打了拿回来将皮一剥,蛇胆生吞进肚,肉切成块炒了吃。开始听说不能在屋里炒蛇肉,怕掉进“扬尘灰”会中毒,我们就采取新办法,一人打伞遮住锅子,一人翻炒。后来弄多了,也懒得打伞,却也吃了无事。当地人不吃蛇,他们打了蛇就送给我们吃,后来有大胆的看我们吃得津津有味,就麻着胆子试一点,见确实味美,就慢慢也学着吃起来。1972年春插时,计划供应了二两白酒,听人说蛇胆泡酒好,就陆续放了8个蛇胆进去泡着,招工时用蜡封好口带回了长沙,因自己不会喝酒,一直存放了30年,2001年搬新房时却不慎弄丢了,只到现在还惋惜。
刚去不久时,遇到队里一个青年结婚,请我们去喝喜酒,。那时酒非常紧张,要计划供应,只在春插时每人供应二两白酒。结婚的喜酒是从县城买来酒精用水勾兑的。喝喜酒时新郎给我倒了满满一大碗,我从来没有喝过酒,不敢喝,他就说我不喝就是看不起他们贫下中农。如此上纲上线可担待不起,我只得硬着头皮,一咬牙将酒一下倒进肚中,顿时觉得像吞进了一团火,在烧心烧肺,头一下子大了,天旋地转,赶忙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住处跑,回来就躺在床上,感觉房子和床都在不停地旋转,那种感觉即奇妙又痛苦。这是平生第一次喝酒,在床上躺了两天,起不来又睡不着,那滋味真的比患了一场大病还难受。从此,我见了酒就怕,任人怎么劝也不敢再喝。
虽然这次婚宴使我终身与酒无缘,但知青生活却让我与烟结下了不解之缘。因知青生活既劳累辛苦又枯燥无味,闲来无事就学起了抽烟。但那时经济困难,只能偶尔买8分钱一包的“经济”牌、1角3一包的“新建”牌香烟,3角6一包的“红灯”牌要算最高档的,但那时还得到公社供销社找熟人开后门才能买到。抽完的烟蒂还得留下来,以备闹烟荒时卷“喇叭筒”抽。抽得最多的还是旱烟,当地人抽的旱烟味很烈,相当呛人,我们不敢抽,就到农民种的烟地里摘他们不要的“脚叶子”,将其切成丝卷成“喇叭筒”过瘾。
五、 风雪夜唱《知青之歌》
当地虽然很穷,但过年时家家都要打糍粑。在下放的第一个春节前,生产队给我们每人分了20斤糯谷,去壳后请人打成糍粑。第一次分得的劳动成果,自己舍不得吃,要带回长沙给家人享用。当年,左石尤要回长沙过年,我和欧阳亦文送他到县城。走的那天天寒地冻,风雪交加,从黄金坳到县城的汽车已停开,3人深一脚浅一脚地担着几十斤糍粑往县城进发。从生产队到县城约有70来里路,清早出发,我们整整走了一天,到傍晚才赶到新建好的怀化火车站。送走左石尤后,我和欧阳亦文在县城一人吃了一碗米粉,因舍不得住旅社,又踏上了返程的路。夜晚虽然没有月光,但满地冰雪还是使我们模模糊糊地看得清路。结了冰的公路很滑,我们摸索着前进,一路踉踉跄跄,也不知摔了多少跤,脚上穿的解放鞋和裤腿都已湿透,寒风裹着雪花吹在脸上身上如刀割一般。为了排遣寂寞和走夜路的恐惧,我们不时唱起在当时知青中很流行的《知青之歌》:
“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美丽的湘江两岸是可爱的长沙古城我的家乡。啊……长虹般的大桥直插云霄,横跨两岸,雄伟的岳麓山虎踞在我的家乡。
告别了妈妈,再见了故乡,金色的学生时代已载入了青春的史册一去不复返。啊……人生的道路多么曲折,多么漫长,生活的重担沉重地压在我的肩上。
跟着太阳起,伴着月亮归,沉重地修补地球是我们神圣的天职我的命运啊。啊……用我们的双手绣红地球,绣红宇宙,相信吧幸福的明天一定会到来!”
翻过一个山坡,快走回生产队时,已是凌晨5点多钟,朦胧中看到我们那四处透风的小木屋,心里不知有多高兴,仿佛我们就要回到了非常温暖的家——其实,那里只有一床冰冷的被子和几声邻家传来的狗叫声在等着我们……
过完春节后不久,回到生产队的左石尤就搬到了队长家吃住,剩下我和欧阳仍坚守在临时小屋。1972年年底,我俩终于搬进了新建的木板房,房前是一口鱼塘,左边是一棵大柚子树,柚子就长在房顶上,想吃随时可以摘。房子右边有几棵高大的板栗树,捡根树枝往上一丢,包着刺壳的板栗就会“哗哗”直往下掉。每到夏天,鱼塘的水大多要用来灌田,水剩不多,中午太阳大时,鱼都热得浮到水面上来透气,随手就可以抓到,我们也就经常落得来个“近水楼台先得鱼”了。我们在几块自留地上种了辣椒、茄子白菜等蔬菜,能够自给自足,还喂养了20只水鸭,隔不久两人就可大饱口福一顿,如果不是劳动较繁重,又感寂寞,那日子过得也还算惬意。每个星期天,我们会走十几里山路去公社赶场,也就是看看热闹,与其他知青见见面,偶尔买一点东西。有次赶场,我们将一腿狐狸肉做麂子肉买了回来,弄熟后,欧阳说有一股臊味,不敢吃,幸好我有鼻炎,闻不到,就全让我一人将它报销了。
下放三年多,我只在第二年的国庆节回了长沙一次,第一年的春节在壮丁过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春节到沅陵探望父母。因父母1949年在“湖南革命大学”毕业后,即分配到沅陵县搞土改工作,后父亲当县委宣传部长,母亲当县妇联主任,1958年都被打成右派,双双被下放到农场劳动,只好将我送到长沙交给祖父祖母带,弟弟则送给一个在沅陵大山深处的朋友做儿子(该朋友系原沅陵县一中的校长,也同时打成右派,被返回原藉当农民)。
父母恢复工作后,被安排到县肉食水产公司,母亲在县牲猪场喂猪,父亲在一乡食品站杀猪。我到沅陵即住在牲猪场,母亲的住房就是猪栏的第一间,伸手可摸到房顶,每天闻着猪粪味吃饭,听着猪叫声睡觉,但也有一点好处,就是肉还是有吃的,这在吃肉要计划供应的年代,还算是幸运的。最幸运的还要算是能得到一双深统套靴,因父母杀猪喂猪都有套靴发。当时,在乡下有一双套靴是蛮“抖冲”的。父母直到1979年才被平反,平反后一直留在沅陵工作。
六、水库工地遇见“小芳”
由于我们知青都是单身汉,无家室牵挂,故生产队一有修水库的任务,就总是安排我们去,我们也落得个每天补助半斤米的实惠。
1972年冬季,我们被派去修大队水库,每天干着挑土、抬石头、打夯等繁重的活计,体力消耗很大,半斤一钵的饭,我每餐能吃两钵,但下饭菜极差,大多数时间仅是一瓢辣得要命的剁辣椒,我虽在长沙长大,但我一直随祖父祖母生活,他们是江苏人,从不吃辣椒,因此我对辣椒从来都是望而却步。但在这里却是没得选择,只好囫囵吞下,大便后即会发现,大便中尽是红红绿绿的碎辣椒。
1974年的上半年,生产队又派我去修公社的“四十湾”水库,当时还有几个生产队也派了知青来。那时出工都是“吃大锅饭”,能偷懒就都偷懒,每天大家都磨洋工,到工地一坐就是半天。我在队上干惯了,坐久了坐不住,我就和几个知青带头起身干活,在群众中和公社干部中留下了好的印象,后来工地上在100多民工中选连长,我被荣幸地推荐出来,知青李平昌也被选为记工员,知青胡传定被选为保管员。当时有民工开玩笑说:“你们是来接受我们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现在却要我们接受你们的教育了。”
当了“官”后,我并没有脱产,仍然坚持和大家一起劳动,打炮眼、抬石头、推车,我样样带头干。那时,我也锻炼出来了,一百五六十斤的担子担得起,三四百斤的石头我也能和当地的壮劳力一起抬,因此深得大家的好评。
在水库工地,我认识了一个当地的女青年 ,她是本公社楼城坳大队的,名叫谭春菊,当年19岁,高中毕业,长相俊俏,身材苗条,据说是怀化县的“五朵金花”之一,特别是她的穿着打扮,在当时那个年代算是很时尚的,加上她漂亮的面容和苗条的身段,根本看不出是农村姑娘。因此,有不少公社干部、学校老师、煤矿工人、供销社职工追求她,但她都没有接受。她当时也在工地上做事,每次我推着装满石料的车上坡时,她总是跑过来帮忙推车,有民工笑她是想和我好,我开始还不以为然。后来才发现,她是真的喜欢上了我,每到星期天赶场时,她都会买一两包香烟送给我(她父亲在公社煤矿挖煤,经济条件比较好)。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因家庭问题,我不敢对贫下中农的女儿有奢望。我告诉她我父母都是右派,她却说听老人们讲右派是好人,我不怕。当时令我非常感动,要知道在那个唯成份论的年代,象我这种家庭出身不好的青年,要得到贫下中农女儿的爱也是不易的,何况她是一个美丽、善良、文化层次比我高的姑娘。从此,我和她就有了更多的接触,还多次到她家作客,并得到了她父母的认可。说老实话,那时我们的感情非常纯洁,虽然经常有单独接触的机会,但从未有过越轨行为,因为那个年代的人都很纯洁保守,没有现在的年轻人这么开放。
相识两个多月后,谭春菊被安排到楼城坳大队小学当民办教师。好在学校就在我回生产队的公路边,我每次回队路过学校时都能与她见上一面。1974年底我招工回长沙后,就与她失去了联系,只到2001年,我和欧阳亦文、李平昌第一次重返芦坪时,才又见到她。说起找到她还真是有趣,本来想她那么好的条件,应该早已找到一个好人家远嫁他乡了,况且已过去30多年,只怕是再难已找到。未曾想刚到怀化的当晚,就被我一个朋友联系上。当时,我们住在怀化市内一家宾馆,晚上无事几个人在房中玩麻将,十点多钟时,与我们同车去怀化搞报纸发行的中华新闻报记者姜志雄忽然喊我接电话,说帮你找到了“小芳”。大家都不相信,以为他在开玩笑。我接过电话一听,里面确实传来的是她那熟悉的声音,她告诉我她现在仍在楼城坳,就住在我回生产队的公路边。原来,姜记者不会玩麻将,无事就给乡政府、学校、教育局的值班人员打电话帮我寻找,居然还未费太大周折就被他找到了。
第二天上午,当我们的车开到楼城坳时,李平昌碰到了一个熟人,就停车下来打招呼,原来他就是30多年前在公社供销社当营业员的老韩,我们都认识,还曾找他开后门买过“红灯”牌香烟。老韩热情地将我们请进路边一小南食店,进店我却突然发现“小芳”站在店中,原来这个小店就是她开的,她现在和老韩住在一起,但未结婚。后听她介绍,她曾与黄金坳中学的一位老师结了婚,开始他们生活还是很美满,生有一儿一女,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她丈夫得了精神病,经常住院,但一直治不好,她只好将丈夫送回他的老家叶家村,由丈夫的父母照顾,自己则在楼城坳的公路边经营了一个简陋的小南食店,并将两个小孩拉扯大。2001年,老韩和她住到了一起,但第二年又分手了。2003年,丈夫的父母相继去世后,她又将丈夫接到自己身边照顾,此事在当地传为了美谈。
楼城坳大队当年也下放了一些女知青,和她关系也比较好。后来不管是哪个队的知青回队路过她的小店时,她都要热情地留大家吃一顿饭,临行还要送些花生、干辣椒、糍粑等土特产。知青们见她的小店破旧、她为人厚道、生活艰辛,特别是被她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精神病丈夫之举所感动,因此都想给她一点经济上的支援,但每次都象是打架一样地被她坚决拒绝。
公路边的南食店有好几个,但我们每次去都发现她的生意最好,可能是由于她买卖公平、服务热情的原因,因此赢得了顾客的青睐。2007年,她拆掉了原来的旧木板房,建起了两层红砖楼房,一楼是商店,二楼是住房。虽是新房,但因精神病丈夫的原因,房内还是乱七八糟的。她说,没有办法,我总不能抛弃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