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乡》--(82)孝心
在美国,一般女婿称呼岳父母都是直呼其名,儿媳称公公、婆婆也是叫名字的。小孩子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叫GRANDPA、GRANDMA。 为了分清是叫的谁,孩子们会在GRANGPA 后面加上名字。比如小孩接到爷爷的电话,就会告诉父母,刚刚GRANDPA RUDY 打电话来了。我的感觉是父母对子女有责任、有义务,为了儿女可牺牲自己的一切。但是对长辈、对自己的父母亲却是很平淡,没有我们中国人的那种“以孝为先”的思想意识。
在中国如提起哪个是孝子孝女,都会引起他人的敬佩。但是在美国,这样的孝子孝女见到的比例太少。
就拿我老板诺尔来说,他母亲一直到九十三岁去世前三天才住到儿子家来。在这之前,都是她自己一人独住,自己开车购物,一切事情都是靠自己。去世前三天,她打电话告诉儿子心脏不适,看过病后医生说要她小心。诺尔才把妈接来住,但他告诉母亲:我们全家已计划好了,过几天要去怀俄明州滑雪。你老要是有很大的毛病ESTHER(指我)会打911叫急救车的。他说完这话的第二天,老太太在我们住的地下室过世了。
老太太死后第三天开追悼会,当天就下土安葬了。他母亲安葬后两天老板全家就照原计划出门滑雪去了。整个的事件是这么的平淡,这么的不可思议。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主张“百善孝为先”在这里却很难看到。
更有甚者,2005年夏天我和先生计划好了全家(包括先生的弱智儿子、女儿及她的男朋友)一同回长沙探亲,在临出发的前一礼拜,我接到先生的女儿从加州打来电话,说她生母在西班牙的巴塞罗纳服毒自杀了。因她生母一个人居住在一公寓楼中已有二十年了,据说是死后尸体臭了才被邻居发现的。
我当时急促地问先生的女儿:那你要赶快去那里办理你母亲的后事了? 哪知道她回答我的是:“我们不是说好了去中国探亲吗?那我们的行程当然不变了!我母亲那边的事等我旅游回来再说吧。”我听后半天没喘过气来。
后来她一直等到圣诞节前才去西班牙办理生母的后事,那已是得到母亲去世消息的五个月之后了。就算是跟自己生母的感情不好,可再怎么也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啊!所以我认为西方人的孝心要比中国人差很多。
右边那位老太太就是老板诺尔的母亲,那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