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好朋友“来”
“来”原本是我们队长女儿的掌上明珠,一身黄毛油光发亮,晨光下煞是好看,假如用我现在的索尼A350拍几张逆光兴许还能得到网友们好评咧。只可惜它和我的青春一样逝去了几十年,但它留在我心里的记忆却永远无法忘怀。
它叫“来”,是我们总是“来”。。。。。“来”。。。。。来的招呼它,它就把“来”当成是给它取的名,只要谁说出“来”字,它准一家伙窜到你跟前,刚开始,我们无意的一声“来”它误当是唤它,待它明白我们是另一种意思时,失望、撒娇交织在一起的奇异表情总让我们笑个不停,甚至“来”字成了笑骂的代名词,我们不得不尽量少用单独的来字。
初识“来”是刚下乡没有多久,为了学习播米去请教我们的队长老婆。那时把稻谷加工成大米还是很复杂、落后的生产方式,道道工序都得从头学,队长家就成了经常光顾的地方。
江永村庄居住习惯是一楼为厨房,整天烟熏火燎自然是漆黑一片,从外面进去眼睛还得适应几秒钟。我一脚刚跨进门槛,“来”立马窜到我跟前,着实吓了我一大跳,队长女儿用我还听不明白的土话咕嘟一声,“来”就乖乖地摇曳着它那逗人喜爱的小尾巴,讨好般地围着我转来转去,我也被它的美丽所吸引,仔细看它。一身黄灿灿的毛在门洞的夕阳下如缎子油亮油亮的,一对有点发黄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你,仿佛要把你看过够;竖起的两只耳朵时不时的动一下,似用它独特的肢体语言送达它的情感。。。。。。。。可能是单调的知青生活需要一点补充,向来不喜欢小动物的我开始喜欢它了,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它也倍感荣幸,索性端坐在我跟前守望那份宁静。
队长女儿见我们那样亲密,怯生生地问了一句:“你喜欢它?”我点点头,但我告诉她仅只喜欢,并不会要它。
要回家了,我回头看了看它,它把它的前脚竖起,爬上我的手臂轻轻地拨弄,忽然又丢下我爬上她的手臂,那神情似乎要它做出两难的选择,队长女儿又咕嘟几句,它才安静地看着我离开。
晚饭后,我们照例三三两两沿着小溪散步,讲现在,想未来,天黑了方才进屋。吔,它来了,我有点意外,它怎么知道我住这里?啊,狗是嗅着我的气味寻来的。我对它做了个让它进来的手势,也说了一声“来”。它进了我家,做了一会“客”遗憾的是我太穷,没有一点东西可以招待它,唯一的就是抚摸一下它的头,表示我欢迎它、喜欢它。
慢慢地它成了我们的常客,我也往往省下一口喂喂它,随着我们叫它“来”的招呼就变成了它的称谓。它真正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是从一个小故事开始的。
不少农村都有让狗舔小孩屁股当手纸的习惯,这也就成了“狗改不了吃屎”的俗语吧。我们眼见这落后习惯,感觉狗好脏,虽然也抚摸它但也不敢太亲近,但它一次大胆的举动就彻底改变了它,它用它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狗也能改变吃屎的坏习惯,并成为了我们中的一员,农民笑它是第四十一个知青那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