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良心论》读后感
读完《陈渠珍遗著》中的第二篇《军人良心论》后,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和感想。军人良心论分上、中、下篇:“一问一答”共181个问答。全文引用了老子“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为开头语,围绕着“良心”二字,道出了180个问和答。
什么是良心?良心从何而来?人为什么会有良心?人为什么要有良心?没有良心的人能算上是人吗?父亲在这良心上大作文章。
“ 什么是良心?”父亲说:“我四、五岁的时候,看到一位老人被人按在地下打。我便大哭大喊,不晓得怎样才好。以后每当见到不平的事,可怜的事,都像一天到晚心里不安一样。我当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直到二十岁以后明白,这就是人的一点“良心发现;这种“良心发现”是不要学,不要教的,并且不要改不能改的。“良心”是人类固有的“理性”,是人类几千年来的的传统思想。”
父亲在良心论中谈到:“良心是人的至善之心,良心是以“善”为体,以“仁”为用。善要动合中道,能动合中道是良心;仁要利己利人,能利己利人是良心。人必具此良心。然后,此心才能上合天心,与天和其德。”
有军人问父亲:“把这良心的功用讲得如此伟大,应用在我们军人如何?
父亲答:“军人尤其是要有良心。普通人存心不良,还只害一个人,或者害一件事。军人无良心,就贻害社会国家不小。”
在这里,父亲讲明了军人和普通人无良心的的危害性和利害性;军人无良心对国家社会的危害性永远超过普通人。
父亲讲到军人的良心,要如何才能发现出来,这就首先要晓得军人和人民的地位。他是这么说:“人民是军人的主人。为什么说人民是军人的主人呢?因为是人民拿钱来养我们军人,我们吃的饭,穿的衣,用的器,住的屋,无一件不是人民的。所以,人民是军人的主人!”
有军人又问:“人民何以肯拿钱来养我们?”
父亲回答得很有理:“西人区分人类,为‘治国、护国、生产三种阶级’,而以生产阶级为主。但无治国阶级来指导,就会有争夺事发生,无护国阶级来保护,就会被强力者侵害。所以,一定要拿一部份人来当兵,负保护责任。有了保护的人,然后大家的生活才能够安全。所以,人民肯出钱养我们。”
“军人拿甚么来保护人民?”有军人这么问。
父亲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良心。”
又问:“军人的武器是枪,何以说是良心?”
我读到这一句,感到有些矛盾。用良心来保护人民,军人手里拿的是武器;是杀人的东西,杀人的东西拿在军人手里使用,何以说是良心。凭良心还能当军人么?
再看看父亲是怎样回答:“有良心的军人拿枪,才是军人。没有良心的人拿枪,便是土匪。因为,军人存心是处处求人民利益,不顾自己牺牲的。土匪存心,是处处求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痛苦的。”
嗨呀呀!父亲这一回答真是精辟!这一段回答应该就是《军人良心论》的主题。讲绝了就是:世上拿枪的人只有两种,拿枪保护人民,处处求人民利益,就是军人!拿枪欺压人民,敲诈人民,不顾人民的痛苦,就是土匪!
我读完这一段,想起当年的日本军人到中国后,拿着枪耀武扬威。强占人民财物,奸淫掠夺,杀人放火,抢窃人民,敲诈人民,鱼肉人民。他们虽然穿着军装制服,俨然一副军人派头,但他们的行为却是土匪行为。这种军人是世上最不合格的军人,是带有匪气的军人,是没有良心的军人。
当然,中国也有这样的军人,父亲在《艽野尘梦》提到的“军队之怪象”,就是记载他在西宁住旅店时,亲眼见到军人敲诈百姓、刮人钱财的等等怪现象。他作为一个正统军校毕业,受过良好军纪教育的军人 ,当时看到那一幕好反感,他把这事称为军人之怪象。所以,几十年后他掌握湘西的军队,他一定要治理好自己的军队。他用良心来教育军人。
看看他对军人同人民交际时的要求:(一 )语言要十分谦让,不可现出粗暴傲慢态度。(二)军人同人民是平等的。所以,称呼上只论年龄,绝无阶级,或呼兄弟,或呼伯叔,方为知礼。(三)买卖交易务宜十分公平,不可用一点欺诈手段,一点强迫行为。(四)人民语言无理,我要用好言解说,使其自知愧悔,切莫报复。(五)人民故意触犯,使我难堪,又不能以理喻,只许回营报告长官,切戒与人争斗。
看看他对军人出外的要求:(一)要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使人相敬,相畏。(二)行路宜走左侧或右侧,部队行军更要注意此事。严禁由中央行进,妨碍行人。(三)路遇肩挑背负之人,或遇小儿少妇同年老之人,要让道而行。(四)路遇肩挑背负之人,或老人小儿跌倒地上,应当尽力相扶。(五)烟馆、茶楼、赌场、娼户,是军人最禁忌的,切不可去。(六)严禁擅人民房、商店。(七)酷暑入河洗澡,宜选僻静之地,不准接近路旁。
看看他对军人暂驻民房八件要遵行的事:(一)借驻民房,要由长官先同主人婉言交涉,听主人指定,不许自由选择,并不准擅人其他房间。(二)要尊重主人的主权,凡是造饭、炒菜都要先问主人借用器物,须得主人同意。(三)男女有别,不准借故同妇女谈话。(四)要极肃静,不准高声谈话。(五)要极清洁,不准任意溲溺,吐唾。(六)损坏主人借用之物,应负赔偿之责。(七)慎防火烛,更严禁堆烧柴草。(八)临去时,务将门扇关好,睡草捆好,并要将地下扫除干净,还要向主人致谢。
我看完这些条款,猛然想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没想到父亲为军人定的这些军纪和毛泽东定的军纪还有点相似。这还真有点不谋而合。
《军人良心论》从“格屋致知”谈到“正心诚意”,到“修齐治平”,最后归根于“良心”上面。良心每个人都有,一个普通的人,一辈子多做些有良心的事并不难。记得,过“苦日子”的时候,我母亲就将两个蒿根粑粑给一个饿倒的叫化子吃,救了他一命。她为什么这么做?还不就是她的良心在指示她这么做么。记得早几年“观音菩萨生日”,好多人到开福寺拜祭。我家就住在开福寺路口,我站在我家的大平台上一望,只见拜祭的人们,提着香烛供果,从我楼下穿过,直往开福寺里走……
我忽见一裸体男子站在路边,时站时蹲,他肯定是个精神病人。那天天气有蛮冷,我观察了好久,无一男性靠近他,都跟女性一样,饶路而行。我连忙拿了一套衣裤、一双鞋走下了楼。我见走到他面前,他看见我手上的衣裤,立刻伸出双手,我首先把裤递给他,他接过裤立即就穿上了。我再将衣递给他,他说了一句:“穿哒裤就要得了。”我再问他,他就叽里呱拉不知讲些甚么名堂,听不懂了。我硬将衣给他穿上,还要他穿上鞋,他依了我的,都穿好后匆匆走了。我那天没有去拜观菩萨,但我心里好舒畅。我想,这也许就是一个普通人做出一件有良心的事吧!
一个军人做件有良心的事也不难。比方在战场上,战斗就要胜利了,你对敌人喊了“缴枪不杀!”,敌人放下了枪。你如果有良心的话,你把他押走。你如果无良心的话,就会一枪把他打死,为你死去的战友报仇。但将投降的敌人杀死是违反了军纪;是损坏了整个军人的形象和名声。所以说,如果一个军人不具备军人的良心,就会去杀俘虏,杀起义投诚人员。这种军人是不合格的军人,是无军人良心的军人!
《军人良心论》是父亲的杰作!家里仅有的一本,是大哥精心收藏下来的。我读它读了无数遍,只因自己文化水平太低,始终没有完全读懂它。我只能把我所谓读懂了的,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和感想。
我想,这本书让世上的军人读一读,应该是有益无害的。
《祭亡女元卉》读后感
《祭亡女元卉》这篇祭文是父亲1946年3 月写的。元卉是他的第六个女儿,是我的母亲彭梅玉所生,是我的胞姐,我称他六姐。听母亲说:六姐从小长得聪慧可爱,家里的伯母、姨母、哥哥、姐姐们都喜欢她。父亲最痛爱她,视她为掌上明珠。只可惜她6岁患麻疹夭折,父亲万分悲痛,特为她写了这篇祭文:“老父渠珍以香楮果饼之属,致祭于亡女元卉之墓而哭之曰:儿竟死矣,儿竟弃予而长逝矣!死者已矣,生者何堪?呜呼恸哉!汝兄弟姐妹十三人,予初以爱汝母之故,而推爱汝独厚。及汝稍长,资质聪慧,性情和厚,竟较诸兄妹为最,故厚爱汝更深。”
我读到“予初以爱汝母之故,而推爱汝独厚。”这一句时才明白,母亲一世人为何对父亲那么敬爱;为何愿为陈家子女付出自己的一生。原来,父亲在数妻妾中爱她爱得最深。在当时那种封建的大家庭,一个女人能得到夫君的厚爱也是令家人羡慕的事。
大哥曾经对我说过,我母亲忠厚老实,待人诚恳,父亲有九个夫人,他最爱的是我母亲,而其他的那些夫人也不妒忌她。这是很难得的事。父亲爱我的母亲爱得深,就爱她生的女儿爱得独厚。再加上她聪慧过人,性情和厚更逗他痛爱。看看父亲的这一段话:“予昔遭难入川,由川而黔,困顿七载,历经百艰,汝未尝一日离予左右。”
父亲说的“遭难入川”是指当年(1936—1939年),蒋介石、何健、薛岳以“剿共不力,养匪纵匪,放匪放匪”罪名,将父亲软禁在四川南川县。我看过父亲在南川写的日记,那几年父亲在南川办纱厂,安装自己设计的水力弹花机,和自制的纺纱机。一家十几口人过得好艰难。那几年里元卉就在他身边长大。夜里,父亲带着她睡,出门总是把她带在身边。
祭文中的这段话:“予每外出必携汝俱,汝亦依予左右。偶一离汝,偶便觉耿耿于怀,汝亦依予左右,片刻不忍离。汝姐妹行七人,序齿汝居第六。故汝年甚稚,然汝之一言一动一视一听皆超诸成人之上。凡有所谕,应为敬对,不教而能。”从这里可以看出:父亲与她之间那种浓厚的父女情,和她超一般人的聪明智慧。
父亲教她的《三字经》、《朱子小学》、《朱子家训》等等,只要读三遍就能背诵,一字不遗。父亲能有这神童般的女儿在身边,在当时那种艰难的环境下得到好多宽慰。
父亲还在祭文中回忆:“去秋自印江携如归,予时至伯母处闲谈,汝必相从,或谈稍久,汝依予坐亦久,而不倦。有时群儿嘻于室外,或邀之出,则笑谢之,不肯离予。”
我在键盘上敲完这60个字,我仿佛看到一群玩童在屋外喊:“元卉,快出来玩。”而我的六姐却坐在父亲身边,向他们微笑着招手:“谢谢,我不玩,我要陪爸爸。”她是那样的爱爸爸,她坐在爸爸身边,一脚都舍不得离开。
祭文里的这段话可以看出她年幼通情达理:“予装水力弹花机于城外金家园,去家三里许,予每往必以汝从。一日汝与六弟嬉方酣,不欲往,汝母附耳告曰:父老矣,如不同往,谁与为伴?汝应声而起,牵衣随行。又一日,六弟随其母入市,购玩具二,于其一给汝,汝喜甚,把玩不释手,旋六弟与汝口角,云次我母所买,坚欲索还,汝目视不语,汝母晓知曰:弟年幼,宜让之。即欣然举以还之。恸哉卉儿!汝年仅六龄,何明理晓事,一至于是耶!”
这一段讲的是姐弟之间的小事,父亲通过这些琐碎小事,勾勒出我六姐的为人和性格。我赞赏父亲的感人的文采,我更敬佩我六姐善良温厚、明理谦让的崇高品德!
“当汝病危时,不时索予抱,向予喃喃语不休,以汝嘶语促,卒不能辨意者。汝有无限痛苦,欲向予诉耶,抑自知病已不治,作最后之诀别耶!此又予一极痛心事也。濒死之晨,予竟夜守视,家人以予年老,力劝稍息,予乃合衣假寐,移时,忽闻呼唤声惊起,则汝面色苍白,风大作,延医再诊,方药无灵。儿遂从此长离膝,一瞑不视矣。天乎恸哉!何夺我卉儿如是之速也……呜呼!痛天地之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感生死之异路,愿精魂而长依。魂而有知,时来就予,予亦不时临穴视汝,慰汝寂寞。恸哉卉儿!哀哉卉儿!汝其有知耶?汝其无耶?”
我哭着打完的这一段字,我为我姐而悲!我为我姐而痛!我为我姐而惜!当年父亲一把鼻涕一把老泪,为我六姐写下这篇痛人肺腑的祭文。我每读一遍就要流一场泪;泪一遍比一遍流得多。
听大哥回忆,六姐最逗哥哥姐姐喜欢,他那时在外地读书回来,六姐老远看见他,就边喊边朝他面前跑,好亲人的。他总是抱得她玩,她长得可漂亮,一对大大的眼睛,一张圆圆的脸,很可爱。我总在想,要是我六姐不死的话,我母亲这辈子也许不会那么苦,那么累;我从小也会有她照应,有她痛爱,也不会受那么多苦。只可惜我没有这样的命……
我六姐这短短的一生很不平凡,她是我父亲最痛爱的女儿!
我要感谢大哥将这篇感人肺腑的“祭文”精心保存下来!2004年(他去世的前一年)将"祭文"交给我,同时也将父亲的5本“日记”交我保存。这次四姐陈元吉编《陈渠珍遗著》时,我将这珍贵的“日记”及这“祭文”交她编入书中。虽然书中没有提到“陈同初”三个字,但我们陈家兄弟心里都有数,没有陈同初几十年的精心收藏和保护,就不会有父亲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存在,《陈渠珍遗著》就不可能这样完整的出版。陈同初的这一功劳陈家兄弟及后代要永远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