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激情燃烧的岁月
——为纪念上山下乡三十周年而写
江程浩
汽笛已长鸣,
鼓声震江岸。
歌如潮,
人如海,
旗如云,
哭声在耳畔。
父母呼儿多保重,
同学相拥道平安,
老师握着我的手:“好好干”!
轮船启航,
心似箭穿。
稚气的脸,
转一边,
男儿有泪不轻弹!
十七年华,
青春澎湃,
要为那远大理想,
把一切奉献。
江风劲吹,
峰峦重叠,
浪花扑面。
前头路,
多荆棘,
自艰险。
任你山重水复,
看我辈青年,
奋勇向前。
2003年4月,散布在全省各地的湖南省沅陵县柳林汊乡红星茶场的六十多位下放知青也是高中同学,汇聚在当年下放的茶场,搞了一次隆重而又简朴的上山下乡三十周年纪念活动。过后,组织者让参与的同学们每人写一篇纪念性的小文章或诗歌,编辑成一个小册子当成纪念册。我找到了当年下放时写的这首小诗,把它放在这篇文章的最前面。现在再来看当年写的这首小诗,嫩稚而又充满理想;纯洁而又豪情满怀!
那是一段让人永生不会忘记的经历,那是一片被我们的双手和胸膛捂热的土地,那是我们抛撒了无数血汗和青春年华的地方,那是一个激情飞扬理想燃烧的年代。我们去,是为了重新体味那个峥嵘的岁月,是为了找回那段渐渐淡忘的时光。
同学相见,故地重游,我的双手仿佛又触摸到了进入时光遂道的大门,心灵深处陈封已久的豪情又被再次唤醒。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在奉献精神深深地根植在每个人心灵深处的年代里,为了心中那个远大目标而奋斗终身,成了每一个青年人不变的信仰。党的号召就是自己的理想,党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这些在身处二十一世纪的当代青年人看来多么幼稚可笑的观念,而在那个时代却在时时刻刻煅造着我们身上的每一根筋骨,纯洁着我们身上每一条血脉。
让我终生不能忘怀的是刚刚下放不到三个月的一天晚上,茶场一百多知青正在召开知青场民兵营成立大会。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大喊:“山下起火了”!跑出屋外一看,山下公社集镇所在地的方向,大火已经烧红了半边天。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集镇,木质房屋占到95%以上,一旦起火,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设备扑救,结局就只能是一场彻底的毁灭。
大火在熊熊燃烧着,就象烧在每个知青的心上。我们没有任何犹豫,没有想过公社会不会通知我们,没有想过赤手空拳的我们怎么去扑灭那场烧得正旺的大火。没有想过年青而又没有经验的我们会不会在大火中受伤甚至死亡,更没有想过那火只是在十多里以外与我们毫不相干的地方烧着。全体知青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见火灾不救等于犯罪!”在知青场党支部的带领下,除留下少数人守场以外,迅速组织了一百来人的队伍,冲向十多华里外的火场。
赶到镇上一看,火是从公社供销社生资部燃起来的,整个生资部和旁边的民房已经被熊熊大火吞噬了。由于农村农民居住分散,而且又在晚上,公社没有办法调集人力救火,镇上的居民都在忙着从自己家里往外搬东西,大火在毫无阻挡的情况下地尽情地肆虐着。我们赶到了,使正苦于无人救火的公社领导看到了救星。他们马上把知青分成三组:一组负责抢运供销社的物资;另两组分赴火场的两头,爬上民房,卸掉盖瓦,然后推倒房屋,阻断火路。
大火无情地燎烤着知青们的脸颊和身躯;火场内玻璃瓶在高温中爆烈成四射的碎片;房屋被推倒后毫无方向地倒向救火的知青们,这些都没有人在意,心中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尽快扑灭大火,保住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参加救火的知青,有从房顶上摔下来的;有被木板上的钉子扎伤了脚的;有被大火烧掉了头发烧伤了皮肤的,有被屋顶扔下来的瓦片木板砸伤了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不带伤。经过整整一夜的奋战,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公社集镇保住了一半,供销社的物资,除生资部被烧毁外,其余全部被抢运出来。
天亮了,经与火魔一夜的搏斗,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保住了。公社和集镇上的所有人都在为火灾的善后工作忙碌着,而扑灭这场大火的唯一功臣——知青,却拖着疲惫饥饿的身体,披着清晨的露水,悄悄地踏上了归途。没有欢送,没有感谢,更没有摄象机与聚光灯,甚至连一点裹腹的东西也没人送来。参与救火的每一个知青,没有一个人想到过报酬,也没有一个人觉得我们是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做了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我们的身体虽然极度疲劳,但心中却有一股强烈的自豪感在涌动着,因为我们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做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