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
陈村
作品简介: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是描写知青生活的小说。这一个短篇小说在当时知青文学的宏大叙事里,以个人经验的视角呈现独特的面貌。它并不负起对这场运动的价值评定和社会批判,它关心只在其中的人,个别的渺小的人,在他们根本无法知情的历史中,微如草芥的欢喜悲哀,生活的严肃性并不因此放过他们,他们依然面临了爱、生存与死亡的大事情。这是对知青生活的审视中一双别样的目光,它着眼点不大,但是深邃。
1
我想跳下河去。
一个在游泳池被踢怕的人,看着大河是不会无动于衷的。埂下,漕河在静静地流着,流向三十里外的长江。埂的另一边是几百亩黄熟的早稻。我记得很清楚,顺稻田中间的小路往南,走十分钟,过一顶石桥,就是吴村。不过,我此刻并不急着进村。
一群手拿干草的孩子朝我跑来。
“上海佬!点个火!”
好些年没听人这么叫了,我不免觉得别扭。但我还是宽容地笑笑,掏出火柴把草点上。我知道,他们将干出什么事来。
孩子们欢呼着跑下河埂。火在他们手中跳跃。
当年,小文也当过一阵子放牛娃,放一头没穿鼻子的小水牛。小牛怕她,她也怕牛。小牛啃上几口草便抬头叫妈妈。它的妈妈在埂的那边犁田。我们的妈妈在千里之外。
我下乡后的第一个重要发现,就是划船不用花钱。在和小文要好的日子里,我常常去偷队里的木船,划着划着又划到了河滩。
“老崔!”我大声叫她,“上来吧,带你回上海!”
据一本心理学著作说,不会游泳的人特别喜欢坐船。我看说得不错,因为小文已爬上船来。
“听着,傻小子,可不许你胡闹!”
“你上了贼船啦!”我把木船朝河心划去。“有一种动物,三角头,细细腰,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你猜猜。”
“妈呀!”
一条色彩鲜艳的蛇正盘在她脚边,她吓得面无人色,差点没跳下河去。
“不叫不叫,你妈在长江口,叫也白搭。一条死蛇,怕什么?”我边划船边说。
听说是死蛇,她立刻成了英雄,小心翼翼地拎起蛇尾,朝我甩来。“救命!”我怪叫一声,跳下河去。我从水下潜到船尾,想听听她有什么说的。果然不错,她像招魂似地叫着:
“毛毛,你快出来,毛毛!”
我攀着船帮爬上船去。
“别晃,我要淹死的。”她又怕了。
“有我在,死不了。老崔,我免费教你狗扒式,学不学?”
她一口回绝,“给钱也不学,你自己去扒吧!”
“为什么?”
“因为,因为封建。你满意了吗?”
毒日头高高挂在头上,把人烤得走油。河滩上,村里的一群孩子却在玩火,黄毛是他们的头。火在日光下显得空洞无力。但它到底是火,青蛙受不了炙烤,纷纷从火堆里蹦出来。没跳几步,一双双小手将它们重新扔在火里。它们没有布鲁诺的智慧,却有布鲁诺的下场。
孩子们跳着笑着,分食焦黑的青蛙,吃得津津有味。黄毛走到水里,递上两条蛙腿请我们尝尝。“去你的!”我抡起桨,溅了他一身水。他委屈地走开了。
“老崔,想不想早回村?”
“我想管什么用,牛呢?”
“你真死脑筋。”
我跳上河滩,冲着小牛乱叫乱嚷,它没容我挨上前,撒腿就往村里跑。
“干什么你!”她急了。
“去追吧,”我说,“一追就追到村里了。”
2
当年,我跟着我的那口箱子,也是在这渠道边下埂。箱子足有半个棺材大,漆成难看的黑色。我们像送葬的。大队书记和生产队长走在最前头。书记披着干部服,左胸别着两支钢笔。队长穿着干部服,左胸别着一支钢笔。队长的身后跟着为我们挑行李的老乡,老乡属于无笔阶级。我们六个“上海佬”(四男二女)走在最后。第一次出远门,一路不住地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走上村口的石板桥,一串一尺多长的鞭炮出其不意地响了。我条件反射,以为要呼口号,可是这儿显然不兴这一套。一条大花狗朝我们狂吠,村里所有的狗也都跟着叫了。
长到十七岁,我还是头一回在茅屋里过夜。我有一种近似滑稽的感觉。头上草顶,身旁土墙。墙是湿的,一摁一个手印。天黑了,看热闹的老乡散了。一头黑猪赖着不走,哼哼哈哈地想找吃的,被大树一脚踢了出去。床是竹条做的,一翻身就响。半夜起风,偷工减料的房梁在吱吱乱叫。我大叫“地震啦!”可他们睡死了,没一个理我的。我只觉得扫兴。
“毛毛,阔啦!”他瞧了瞧我手腕上的表。
“毛毛,瘦啦!”她瞧了瞧我的脸。
“上海佬,哈哈哈哈!”他用大锹把子给了我一下。
“哈哈哈哈!”我也跟着笑了。
我的模样一定极狼狈,但和老乡在一起,我没有压抑感。当年这样,现在也这样。他们的皮肤黑得发光,和他们相比,我无疑是个“白人”。不过,我们之间不存在“种族问题”。我吃过他们的腊菜,睡过他们的凉床,和他们从结婚扯到出殡,从罗成扯到岳飞。只要不当队长,他们都不以教育者自居。
“饭吃饱了吗?”我问。
六年不见,黄毛长成大人了。他指着晒场,要我看收下的早稻,“饱啦!”他说。
“下课喽!”一群孩子挥动书本,从晒场西头的茅屋涌出,一条汉子紧跟在后面。
“毛毛!你来看我?”大树握住我的手,喜形于色。
“是的。看你,再看看这里。”
“你还没看够?”
“没有。”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等不到放假,从学校溜了出来。”
队长衔着哨子走来,“小王,累啦?”
“我头疼,教不下去。晚上扣分吧。”大树说,“毛毛,咱们回家。”
那时候,我也常被扣分(一天六分,换成钱是二角多一点)。来客了,扣六分工;生病了,扣六分工;借不到农具扣六分工;想家了也扣六分工。扣到秋后,一半口粮都买不回来。好在这里人多田少,人们巴不得你天天歇着。自然,凡事都有个例外。有天天还没亮,哨子就在外面鬼哭狼嚎,队长把头顶着窗栅吆喝:
“毛毛哎,下圩喽!”
我们四条汉子直挺挺地躺着。虽然缸里没有早饭米,锅里没有隔夜饭,歌还是要唱的。似乎是老孙起的头(我有点记不清了),我们直着嗓子嚎起来:
赶着太阳出,
伴着星星归,
终身修地球,
修到白了头。
3
走进一间六年前住过的房子,一定不会再有当年的滑稽感。我指着堂屋里的桌椅板凳说:
“你像在办私塾。想当年,孔老夫子也不过如此。学生听话么?”
“听话,”大树说,“反正比你听话,没有逃出去的。”
“不逃几回课的学生,一定不是好学生。”
“几年不见,你过得好吗?”大树给我倒了杯水后,换了话题。
“马马虎虎,”我说,“那时候在地头,扶着大锹把子做梦,真把上海想成了天堂。其实哪有什么天堂。比起种地,头上多几片瓦罢了。”
“人心不足。”他只说了一句,没继续反驳。“你在大学学些什么?”
“考古专业。专管在地上打洞,挖死人。你感不感兴趣?”
“别说了,这太缺德。”大树皱紧眉头。
我笑了,“怎么,听起来像个盗墓的吗?”
他也笑了。
我知道,我俩笑得都不自然。尽管彼此有许多话要说,可谈起来总觉得勉强。要不是那件糟糕的往事,也许我俩会抢着提到小文。我拿起桌上的照片。这张像我也有,是他俩结婚时照的。作为提示,我用扇子掸去照片上的浮尘,希望他先开口。他的信号系统显然出了毛病,什么也没说。
我这次回乡,想看大树不假,可更多的是为了小文,在我的内心,隐隐有一种报复的恶意。当然,我们都是大人了,再也用不着决斗。我要求自己做得体面,放松。
要做到“放松”谈何容易,一听到外屋的脚步声,我的表情立即紧张起来。我摇着扇子,克制着想回过头去的欲望。
进来的并不是小文,而是一个三四周岁的小女孩。她穿着短裤和汗背心,两条小辫,身后跟着一只小花狗。女孩靠在大树身上,怯生生地看着我。她和她的母亲长得太像了!
“小朋友,叫我叔叔。”我摸了摸她细细的小辫。
“叔叔好。”她干巴巴地叫了一声后,扭过头去。
“毛毛,你还没结婚?”
“不忙,不是说要晚婚么?”
我把孩子抱上膝盖。我知道,这种叔叔是不能白当的,我理应找些吃的给她。但这种事应当放在食品店里去想,现在则晚了。书包里除了几包烟和剩下的半块面包,只有小文爱吃的两块巧克力。我想,拿出一块送给孩子,当母亲的一定不会反对。孩子摇着头说“不要”,大树让她收下了。我把面包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那条小花狗。
如果谁想在自己和孩子中间,建立一种感情联络,那巧克力便是最好的桥。这时,孩子向我微笑了。
“叔叔,爸爸说,上海一点儿都不好玩的。叔叔你说对不对呢?”
“不对,上海好玩极了,”我说,“有人坐马路,有人坐铁轨,挂着牌子举着旗。你去不去?”
“去的去的!”她拍着小手。
“一群傻瓜!”大树不以为然地摇着头。
大树带着女儿出去了,他没说去干什么,只让我等他一会儿。要是我没猜错,他一定是去搞吃的。经过五年插队生活,我舌头的审美力近于负值。但我不去阻止他。我知道,不让我吃点,他会不好受的。换作我,不也是这样吗?
我爱看灶膛里的火。
火既不是实在的,也不是虚无的,它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看着它,我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我用火剪把草架空。火越烧越猛,带着呼呼的风声。记得在烧红的火剪上可以点烟,我试了一下,果然不错。真奇怪,一件这样的小事,竟使人觉得异常亲切。
对于一个六年来将胃委托给食堂的人来说,管住两个灶洞十分费劲。我出汗了,急出来的。但我并不安分,我有一个企图。
“大树,让你也出点汗,怎么样?”我对正在烧菜的大树说。
“可以,”他说,“只要你办得到。”
我非办到不可,因为我过去曾经办到。
火越烧越旺。
4
假如有人在我耳边诽谤卷烟厂,他无论说得如何难听,我也一定随声附和。我在吴村的那些年间,它可把我坑苦了。我原先并不抽烟,下乡后学的。最叫我头痛的不是肺癌或气喘病(我的呼吸系统充满了活力),而是缺少买纸烟的钱。如果有不花钱的烟,我愿抽上一辈子。
“老崔,借几个钱来。”我朝她摊开手掌。
“不借。你从没还给我。”
这个理由非常充分。她不再理我,蹲在水桥石上,使劲敲打着被单。申请当一名债务人总不免尴尬,何况是向她伸手。于是我自力更生了,不费什么劲,就在她的床头找到了钱包。她可真会过,到现在还藏着三元多。
要是钱包里的这张纸条不是这么白得出奇,要是小文提早五分钟跨进屋来,我一定手握两毛钱,心满意足地去追那串乡的小贩了。不巧,事情正好相反,所以我手拿着纸条激动了。
好一个王大树!难怪这阵子老躲着我,干了坏事啦!我把纸条反复看了三遍。平心而论,事情看来还不太严重。但他既然“不愿妨碍别人”,何必还要来一句“我爱你”?如今是一夫一妻制,能这么爱吗?
“谁让你翻我东西了?”小文进来,气势汹汹地质问。
“翻了。”我回答。
我把钱包还给她,她匆匆一瞥。
“还有!”
“有什么?”
“一张纸条。”
她居然脸都不红一下。
“纸条没看见,情书倒有一封。想听听吗?”我尽量把话说得刻毒,“写得还真不坏呢!”
“就是不坏!你出去!”
她就是不叫我走,我也不想留下,要是等她哭出来,问题就复杂了。我一口气跑到菜地,大树正在浇菜,我朝他跟前一站。他可不是笨蛋(写这种信的人,没有一个笨蛋),一眼就能看出,我是奔他来的。我俩心里明白,但谁也不提小文。
“有这么浇的吗?”我说。
我的意思是说,有这么爱的吗?
“浇了。你说怎么办吧。”
他问我怎么办。那好办。多年来积在胸中的愤懑,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王大树呵,该你倒霉!我把粪桶一脚蹬到河里。
“我想打架!”
等到小文赶来,茄子烂了,辣椒歪了,我们已经打完了。大树一见她,纵身跳下河,朝对岸游去。
“你回来!”
小文大叫着。白叫了,他理都不理。她转身朝我发了火。
“为女人打架,没出息!我爱他,偏爱他,就不跟你好!”
“不好拉倒!”
我可不愿跳河,一抬脚朝村子走去。
小文扶起踩倒的菜秧,“我要你们赔!”她心疼得哭了。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以后谁也没有提起。当然,谁也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