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他乡》----(77) 我现在的第二份工作
前段时间因为我在找第三份工作时,很不顺利。所以就有了《在他乡》暂告一段落的文。有朋友担心,都奔六十的人了,还每周工作六天打三份工,不累吗?可别想钱想疯了!也许等大家看了这篇文后就会有不同的想法和看法。
现在第三份找到了,也就有心情写《在他乡》了。
为什么我还在做第二三份工?那是因为我想证实一下自己的实力,那是因为在我周围的很多朋友都在努力勤奋的工作。尤其是在老乡中,有一位大家都尊敬的亿万富翁林哥。大家佩服林哥,是因为他的万贯财产,并不是从中国大陆拎出来的,而是他靠自己的辛苦劳动和智力投资在美国本土赚来的。
林哥是早年下放常德的知青,他刚到美国时是以运装修垃圾为生。当时的他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每年只休息一天。这一天还因为是圣诞节,垃圾站不开门,不然的话连这一天也不会休。
当他靠辛勤劳动赚到了第一桶金的时候,他用这钱买了房子并出租。收到了租金又再买房,后来就买进旧房拆了后再砌公寓楼,到现在他已是独资建酒店了。尽管他已很有钱了,可他还是每周做七天。我想林哥刚来美国时每周做七天是因为要挣很多钱,那他现在每周做七天就是为了自己的事业。林哥很少参加我们的聚会,偶尔来一次那也是要等傍晚下班后。我想也许工作就是他的乐趣。想想人家亿万富翁每周还工作七天,那我做六天打三份工也是再平常不过了。我虽然成不了亿万富翁,但要实现当初我为自己定下的规划——那就是有多大能耐干多大事。所以我为自己能做三份工而骄傲。
虽然到美国后我一直在做三份工,可这次因我先生生病去世,所以把原来做的二三份都辞掉了。现在都要从头开始了。
第二份工是我在上英文课的学校留言板上找到的。在美国很多超市,学校都有留言板。留言板上有很多信息。有租房的,有遛狗的,有请人看小孩的,有教外语的(西班牙,法,中文等),有请司机的......五花八门。
我找的这第二份工作是开车接送一个五岁的印度小孩上下学。这男孩有一位黑人保姆带,但这保姆不会开车,所以必须请一位司机接送。这工作是一周五天,因为是占用了在我老板家工作的时间,所以必须要经过老板同意才行,因这有吃家饭屙野屎之嫌。我老板很通情达理,他们认为自己家孩子大了,我也无事可做,一定会很寂寞无聊,还不如让我出去挣点外块。其实从这小孩家开车去他的学校也就不到五分钟。这样每天一送一接总共是十分钟,十元钱。这个孩子有点特别,小小年纪喜谈政治,而且跟他父母的观点相反,所以我就录了很短的一点在汽车里跟他交谈的画面。这段对话的大意是:
小孩:我的名子叫RONACK。
问:几岁?
小孩:五岁
问:用中文怎么问候?
小孩:你好!
问:用中文怎么说THANKYOU?
小孩:谢谢!
问:带你的阿姨叫什么名字?
小孩:Claudeth
问:她从哪里来的?
小孩:牙卖加
问:你喜欢奥巴马总统吗?
小孩:不喜欢。
问:那你父母呢?
小孩:是,他们喜欢。
问:那你父母是投了奥巴马的票?
小孩:是的。
问:那你投谁的票呢?
小孩:John MCLAIN(奥巴马的竞选对手,共和党)
问:所以你和父母是不同的观点了?
小孩:是的。

这里有林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