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比较
比较,是认识世界永恒的法则,“审美”之“审”,往往就在比较的平台上进行。
可是,美与艺术,是难于比较的。红肥绿瘦,萝卜青菜,孰高孰低?《红与黑》与《红楼梦》,《蒙娜丽莎》和《清明上河图》,谁更美些?
而艺术又是不能不比较的。易中天又说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不比,就“不知好歹”。“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他这几句好懂: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比较,才有探索;只有比较,才有风格;只有比较,才有突破。很多时候,比较就是审美。
艺术也是可比的。不仅可比品味与格调,手法与风格,还可比天才与平庸,杰出与拙劣。
问题在于,艺术的比较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则构成了文艺美学理论的基石。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标准的内涵。
1.绝对标准:理想。
因为,美是艺术的追求。所以,美感是一切审美评价和审美判断的最终标准,也是一切艺术评价和艺术判断的最终标准。它不但是最“终”的(最具本质性),而且是最“大”的(最具包容性),还是最“高”的(最具绝对性)。
这个标准,有三个环节。即1、确认感,它最具个别性,是每个个体的独特感受。2、形式感,它最具特殊性,来自不可重复的对象形象。3、同情感,它最具普通性,是不同个体的共同感受。“三感”互相依存且又连贯,若都充分实现,完美统一,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全人类的审美需求,就创造了“美”的极致,实现了艺术的最高理想。
但是,这个绝对标准仿佛是远在天际的美之巅峰。我们可以向着它跋涉,可以攀登,然而,却无法登临顶峰。
从此,我们却有了目标,有了追求,这个追求的价值实现,无论程度,我们都可以谓之曰:美学追求。
2.相对标准:典型。
我们所要讨论的典型当然是艺术典型。典型是指艺术作品中那些独特的不可重复的;而又包含着最普通最一般,具有深刻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内容的形象。
此中那个“最”,也常让人糊涂。因为它既最个别最特殊,又最普通最一般。形象在那厢往往“好”得不能再“好”,或“坏”得不能再“坏”,且张三就是张三,不能是李四或王五。这“典型”们总是用极为特殊的、令常人匪夷所思的方式把他们的“典型性”表现出来。那病恹恹的黛玉非要扛锄去葬花,那八戒生死关头还惦着耳朵眼儿里的散碎银子,祥林嫂衣食无着却要捐个“门槛”,炮火中英雄王成却呼喊着同志们“向我开炮”。有知青都饿得半死了,还敢娶妻。呵呵!
上述这些例子,蕴含着深刻的时代特色,总有很大一批人“熟悉”他们,“认识”他们,是因为他们集中体现了我们身边一些人的个性和精神面貌,这就是所谓最普通最一般,然而,个性光彩的凸现,又使我们不致“张冠李戴”。这个相对标准的实现,同样以引人巨大共鸣的美感,创造了一批千古流芳的艺术佳作。那些作品中动人心魄的“人物画廊”、青山绿水、风花雪月……,给了人们极大的艺术和美的愉悦。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艺术比较,都是以此中“典型”作为参照物,或在这个层面上进行的。
3.其它标准:趣味、品位、格调
趣味,是反映每个人内心世界的情调。有趣与乏味,高雅与低俗,可以是艺术的一个标准。因此它往往是审美活动的出发点。
品位,则来自于形式,来自于艺术作品中那不可替代和不可重复的对象形象。它必然有特殊性。这当然也是审美对象。
格调,则来自于内容,来自于艺术作品中那可以普遍传达的情感的社会性。它必然有普遍性。不同的格调引起不同的审美共鸣。
这三个标准,可比性极大。可以说,凡艺术作品,没有不能用这三个标准去比较的。趣味有雅、俗;品位有上、下;格调有高、低。也许并不是艺术家的很多人,常常就能在品评艺术作品时,用这三个词冲口而出。这说明,审美判断和艺术比较并不是艺术家的专利,而是人们在生活中不自觉的日常行为。作为一个社会人,没有可能完会脱离美与审美而存在。
然而,这三个标准的实现,同样需要艰苦的艺术追求。“俗”,为下里巴人,和者甚众,大多数人能领悟感受,进入审美过程,于是,媚俗以致“俗不可耐”的“票房”作品充斥于世。“雅”,则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可以让人震撼,不能忘怀和刻骨铭心。但也许有人看不懂而“无动于哀”。“雅俗共赏”,是说让人看得懂且又喜欢去看,因为它已经触及到人性中最深层、最内在、最本质也最普遍的东西。谁都能在审美中感受“自我”,而又无法言喻。因此,这三个标准的完美实现同样是极为困难的。“雅俗共赏”,作为每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口号和目标已经嚷嚷了多年,但是,哪一年做到了呢?
4.题外话:说一说“酷”。
酷是什么东东?酷其实就是另类,就是与众不同。别人唯恐头发乱,而有人偏要烫成刺猬或雄狮,怒发冲冠,为什么呢? 酷!一身破衣招摇过市,把臭美当香悖悖,为什么呢? 酷!
冷静一想,“酷”当然是审美评价和艺术判断,这个“酷”出自于年青的审美群体之口,若想在他们那儿得到这样评价,还得花点力气,至少得把脸皮整厚点。
易钢老了点,他还不敢。可没什么不敢的易中天认定,“酷”,是以反文化反艺术出现的新文化新艺术。它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神圣”,它以一副“冷”面孔,势不可挡、大模大样地前来亵渎神圣,且不由分说。这个“cool”,包含着冷静、冷漠、冷淡、冷峻和冷酷,与其说是非理性,不如说是反传统。因为“酷”的一族,在“真”中发现了太多的“假”,在“善”中察觉到太多的“恶”,在“美”中感受到太多的“丑”。“神圣”两字包含的东西,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虚情假意和装模作样,还附带着“封建专制”的尸臭。因此,在他们看来,褒渎神圣反倒是神圣。作践神圣,不给好脸色,“酷”得没治了。
其实,以“酷”为美,倒也说得过去。美的特质它都有。它反“世俗”,追求的是一种“别出心裁”、“别有风味”的趣味之雅。它以“张扬个性”的形式感来追求独特品位,以“冷”的对抗,溶汇着要求变革的情感来追求格调。“酷”的崛起,与“丑”进入“美”一样,不是“美”因此而变质死去,而是“美”的一次“凤凰涅磐”。它告诉我们的是,美不仅仅是优美,也不仅仅是和谐,而只能是个别情感(审美主体)在一个特殊对象上(审美客体)引起的普遍同情(审美共呜)。
当然,美和艺术之所以能够打动人,产生移情共呜,不可能不通过形象刻画,表现深刻的思想和哲理内涵。深刻才能深沉,深沉才能感人。“酷”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无法“真深沉”,只能“玩深沉”。它太注重形式感而忘却了内容,成为时髦和时尚的标签。那么,它的反“俗”至“雅”,再变为“俗”,从此落到“美”的底层,丧失“美”的特质,似乎也指日可待。
易中天此论,我绝对服。我也在比,比什么呢?我比的是,中天大师,也不过曾是一小小的知青。而他从知青队列中走出,与我辈认识能力上的差距,为什么就如此之大?
还不赶紧读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