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中国商品批发中心(即中国龙城)落成之后,大批中国各省市的商家蜂拥至迪拜,在这一片荒漠之中建起了一座商业国际城,单中国龙城就有4000多个店面,并在龙城边上建起了几十栋公寓房。而在迪拜的老批发市场,那些财大气粗的温州商人也整栋整栋的将阿拉伯人的房屋租了下来,而且租金昂贵,好死了那些贪得无厌的阿拉伯房东,他们趁此机会大涨房价,有的店铺涨价居然翻了一番,住房和仓库的租金也大涨,可苦了我们这些老租户了。为了抢地盘,还有一些新来的中国商人居然将市场内地理位置好的店铺,如20来平米左右的店铺的转让费升到了80万迪拉姆。而这些中国商人因为刚来,没有客户,他们又将商品疯狂地降价销售,使我们不堪重扰,只好另想出路。
我们的店铺也一样,每年的租金都在上涨,现在房东又把房价涨到了12万DHS一年,我们准备把店面转给浙江临安一家生产电缆的企业,谈好了转让条件,他们将一次性付给我们10万DHS的转让费,我们将包括营业执照在内的所有办公设备全部给他们。因为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户,我们可以在家里办公做生意,这样每年可以减少10几万迪拉姆的开支。
2005年底,浙江临安电缆厂的人员来到迪拜,我们双方办理好了交接手续,把店面转让出去了。又快春节了,由于国内春节将放长假,工厂将有一个月不能生产,每年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将所有的库存全部销出去,然后将所有的资金集中起来,到国内去调货。今年加上转让店面的资金一起,有30万美金,可以到国内去订3,4个货柜的产品来迪拜。2006年元月初,朱先生和往常一样带上资金,回到国内去了。一般我们要先与工厂签合同,预付20%的订金,等货物生产完成、朱先生验完货后,货柜才能发至迪拜。由于工厂需要10天左右的生产期,朱先生只好在交了4万多美金的订金之后,在深圳等待产品完工后再一次性付清货款。他在深圳还打了电话给我,说10天后即可办妥,还说要回迪拜和我们一起过春节。(当时他老婆也在这里。)
自从接了他那个电话后,有近一个星期我没有他的半点音讯,深圳工厂也打电话来说要他去验货。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朱先生可能出事了。又过了2天,朱先生的老婆哭哭啼啼来到公司,请我马上帮她订当天的飞机票回国,说他老公在澳门欠了50多万的赌债,人已经被对方扣起来了,要拿50万去赎人回来。她要赶回长沙借钱去救她老公。她给了我一个澳门的电话号码,让我和朱先生联系。
我打通了澳门的电话,朱先生接了电话,说他已经将信用卡上的所有资金都输掉了,并且还欠了赌场50多万的高利贷,他现在已经被赌场扣了,要拿50万去赎人。他让我先帮他老婆买机票回长沙去借钱,否则他是回不了家了。这时离春节已经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朱先生老婆回国后到处找朋友借钱,因都是年底了,很难一下子借到50万现金的,大概过了20多天她才将钱凑齐送到了澳门赌场,朱先生在阴历12月28日回到了长沙。
由于我们的资金全部被朱先生输光了,国内付了订金的产品也无钱提货了,按合同规定我们的订金也泡汤了。没有了产品销售,我们公司也只好宣布破产。而我的股份也分文收不回来了,也大概也是天意吧!朱先生原有的几百万元也没有了,还欠了50多万的债务,他也算是倾家荡产了,就连生活费都成了问题,我还提什么呢?!
我们公司破产后,还有一些债务需要我去清算。其中一个印度老板的公司的几张支票之前被银行退票了,共欠了我公司2万多迪拉姆的货款。我找到了那个印度老板,他说他的公司已经破产,暂时没有钱付给我,就连他的店面都已经没了。我只好按这里的法规把他告到了警察局,警察立刻将他抓进了监狱,并由法院立案审理(这里开空头支票是违法的,签发人要么立即还钱,要么坐牢)。法院开庭后,每隔一星期,我就和聘请的律师一起出庭作证,这样来来回回了好几次,但因那个印度老板确实没有支付的能力,法院也只好判他坐牢了。我不但没有把钱拿回来,反而白白跑了好几次法院,真可谓是劳民伤财啊。我再也懒得去法院,至于那个印度老板结局如何,也不得而知。
我准备在这里过了春节即回国。在我们卫星设备市场内,有一家巴基斯坦老板开的店铺,曾经在我们店里拿了一部分卫星接收机销售,尚欠我公司3000多迪拉姆的货款,我也曾几次去找他,每次他们总是答应明天一定给,可等了好多天,也不见他们付款,“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没有办法,我只好有天在去他们店里后,将他们店的大门堵上,说今天不还钱,就别想开门做生意,这样他们打了一个条子给我,并保证当天晚上9点之前一定会将欠款给我,可晚上当我去他们店子时,那个老板早已经走了,我还是没能收到货款。我当时非常气愤。
第二天我又去到他们店里,堵上了他们的大门,这时几个巴基斯坦的店员与我拉扯起来,我就和他们打起来了。终究我一个人势单利薄,就顺手拿起了他们店里的卫星接收机摔打过去,我也受伤了。这时警察赶到,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我们全部带到警察局,办案的警察反倒说我的不是,我据理力争,并拿出了他们头天写的保证书。可警察却说他们欠钱可告到警察局来,可不应该去店里打架,更不应该摔坏卫星接收机,这些坏了的卫星接收机要我赔钱,否则要拘留我。我承认了在他们店里吵架不对,也答应了修好这几台机器。警察才打电话给医院,要我去医院治伤(都是免费的),后再去警察局调解欠款之事。
当晚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擦了药,看在身体并无大碍,随即将那几个摔坏的接收机修好送到他们店里后,又与那个巴基斯坦的老板一起去了警察局,警察局的一个当官的问明情况之后说可以不立案,双方回去协商还款之事。
我想这事只有夫人出马了,因为这里对女人特别尊重,他们对欧阳是不敢怎么样的。第二天,欧阳拿了他们的欠款条和保证书去了他们店里,照样将门堵上不让他们营业,说如果不还钱,就别想营业,他们不敢拿欧阳怎么样,老板只好将所欠我们的钱照数给了我们,这才解决了这场要债的风波。
春节过后,我和欧阳将汽车卖了,收拾了一下,于2006年3月30日乘上了迪拜经北京飞长沙的南航班机,结束了我在阿联酋6年半的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象做了一场出国赚钱的美梦,在梦醒时已经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