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迪拜的生意开始走上正常的运营,每个月的销售平均有3个货柜的生意,一个货柜的卫星接收机和高频头等,一个货柜的电脑音响和一个货柜的VCD和DVD等小家电产品。一个印度客户还将我们的产品打入进中东地区最大的超市“家乐福”。我负责在迪拜的销售,朱先生负责在国内进货和发运,一切进行得井井有条,前景一片光明。
我们在迪拜终于站住了脚,而且生意很好,不断有来自非洲,西亚和东欧等地的客户来购货。一个伊朗客人一次就购买4000台VCD,而且还要长期给他供货,一个印度客户每月要2000套电脑小音箱,都是现钱买现货。这里做生意很简单,客户在公司看了样品之后,谈好价格,一次性付清款后,留下一个发货的码头或货栈的地址和电话,他们就走了,我们再雇货车去仓库将货装车发运到他指定的地点,交货后由货栈签字就算这笔生意完成了。
所以在公司,我和印度营业员每月就可以完成近20来万美元的生意,他负责销售,我负责发货。而朱先生在国内订好货后,先付订金,待货海运到达迪拜港口之后,我从银行将余款汇到厂家帐户上,厂家再通过特快专递将货运提单寄给我,我再转交给清关公司。清关后,货柜会直接送到我们仓库,我再叫上“苦力”(装卸工)到仓库将货物卸进仓库。
由于我们因刚开始来迪拜的半年中,为了办公司手续等,并没有做一分钱生意,而且费用很大,加上被梁某骗走了一部分钱,我们已经花费了几十万人民币。现在生意走上了正道,我和朱先生属合股经营,就暂时定下每人先按月拿工资,两年中可以将亏损补过来,第三年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欧阳在埃及人家里工作马上就快两个月了,由于她来时埃及老板给她办的两个月访问签证,需要先到移民局交500迪拉姆申请延期一个月,然后再申请长签。在我去为她办延期手续时,才知道凭我的劳工部的工作合同中订的工资为每月4000迪拉姆,按照当时阿联酋的法律规定,我可以担保我的老婆在阿联酋申请长签,这叫“夫妻签证”。就这样我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为欧阳办妥了三年的长签了。7月份学校就开始放暑假了,埃及老板全家回埃及渡假去了,欧阳也就趁此辞掉了在埃及老板家的保姆工作,就这样我们终于在一起生活了。经朋友介绍,一家中国人开的医疗中心需要一个保姆,工作任务是做10个人的饭菜和打扫卫生之类的事情,每月包吃1000迪拉姆的工资,欧阳就到这个医疗中心工作去了。这个医疗中心离我们家很近,坐公共汽车只有几个站的路程。她每天早上7点坐巴士去上班,晚上6点就回家了,比当初那份工作好多了。
我们公司好不容易开始了正常运转,保人又出状况了。由于他经营的公司大亏损,他的资产被法院冻结了,连住的别墅也被法院查封了。这样一来,他从我这儿借的10000 迪拉姆是还不出来了。我们没办法,只好更换保人,这需要他签字同意,谁知他不但没提要还欠我们的10000迪拉姆,反而要求我们付给他5000迪拉姆,否则他拒绝签字,我们只好同意。换了保人之后,我们在卫星电视设备市场内新租了一个临街的门面,门面面积为16平方左右,二楼为办公室,每年的租金为8万迪拉姆。新保人将我们的公司更名为“MUTHEER SATELLITE”。新保人当时在移民局工作,保费每年也只要12000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