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今日,陪一位老人去长沙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在宽敞气派的房管局大厅里,人头涌动,忙忙碌碌,办证的、过户的、交款的、咨询的、每个窗口都排着长长的队。我为这繁忙的景像而高兴,这么多市民都在拉动内需啊!
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在豪华的抛光大理石墙上,醒目地钉着一块标语牌:
“谋利要谋百姓利,求名要求公仆名。”
写得多么好啊!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这才是真正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型人民政府。
然而,一件小事,却让我大倒胃口。
办理房产证过户,首先要复印身份证。复印处排着长长的队,我陪着七旬老人排队近二十分钟,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印出来了,一张A4的普通复印纸竟要收一元币。对此政府机关的高收费,人们都议论纷纷,这是在以权谋私。在市面上个体复印店,每张复印不过收0.2--0.3元,在各高校学生办的复印社,每张复印仅收0.1元。政府机关的收费标准竟是学生和个体户的10--5倍,政府还不如个体户,这是“谋利要谋百姓利,求名要求公仆名。”吗?
当然,没有谁会为这一元钱讨价还价抗拒不交的。但千万别看轻了这一元钱,房管局每天复印量估计近万份,这每月几十万元的复印收费不用开发票,不用还税,连收了多少的登记手续都没有,这笔巨款到哪去了,是上缴国家金库还是公仆们私分了。天天喊廉洁政府。这算廉洁吗?
复印好身份证房产权证等有关证件后,在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时,麻烦又来了。
因老人原身份证年龄搞错了,在领新身份证时更正了年龄。新身份证号码与房产证上的旧身份证号码不符,必须经公安机关证明两个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个人。
没办法,我又陪着七旬老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去开证明,派出所登记在册的只有原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却没有原身份证的影印件,因没有照片验证,不肯开证明,又找公安分局,也因同样原因不肯开证明。是啊!世上同名同姓的太多。没有新旧身份证上的照片验证。怎么能证明两个号码是同一个人呢?
据说:换证后的旧身份证都烧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对旧证不电脑存档呢?
我想:老人当年办理房产证时,一定是用的旧身份证。唯一的办法是请房管局复印一份当年办房产证时存档的旧身份证,再请公安部门根据两证上的照片开具新旧身份证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我陪同七旬老人又到了房管局。房管局办事效率还不错,从电脑查询到打印出一份旧身份证,不到五分钟就办妥了。但收费标准是50元币,而且此收费标准是公示于墙的。
我不明白,从电脑查询到复印一张旧身份证,仅仅五分钟,这究竟成本几何?竟收费50元,这是不是暴利? 老百姓的钱是血汗钱啊!这是不是政府机关对老百姓的盘剥?
办一份房产权过户手续,因上述原因,我陪着七旬老人,房管局、派出所、公安分局,往返跑了八趟,往返一百多里。老人还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从上午到下午,累得气喘吁吁。但更累的是我的心。什么时后,我们的政府才真正能“谋利要谋百姓利,求名要求公仆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