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早就有死者为大、早日落土为安的习俗,如果不是迫于无奈,谁会用死者来作为道具,践踏死者的尊严。
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一旦死者家属早早将遗体火化与下葬,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他们难以控制的,赔偿可能低于法定标准或者迟迟不到位,对有关人员的“问责”可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无数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经验也在提醒他们,只有凭借遗体这个最后的筹码,才是获得应有权利和对责任人员进行有效问责的办法。
因此,让所有的死者家属能产生这样的自信———即使是死者早早火化和下葬了,死者家属的权利仍然能得到维护,相关责任人员仍然能得到追究,他们仍然有公正的救济渠道,并非“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