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专复犟牛和彭老师 及一些对“自梳女”有兴趣的朋友。我到顺德几年,听到一些关于顺德“自梳女”的传说,想昌龙应该也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吧。今天看到口口二位的跟帖故特意找来这部份内容。如有乐意多探究的,可以点击打开下面的网址:《自梳女》
【简介】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到20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过去“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先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良辰吉日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乡党所不容,会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只能抬到村外,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又叫“买门口”。“买门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梳女找一个未婚男性出嫁,出嫁前,男女双方拟定协议。一般是男方同样给女方送聘金,而女方出嫁3日回娘家探望亲人后,就再不回婆家,但自梳女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长期给婆家提供费用,所提供费用的数目一般不少于男方当初给的聘金。另外一种是找一个男性死者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自梳女同样要付给婆家一笔钱。
有人认为,自梳女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可以想见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是怎样的卑微,她们中大多数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有歌谣曰:“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晚),眼泪未干入下间(厨房)。”这从侧面反映出封建社会妇女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