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花甲之年的朋友,为保证这次踏青活动不致引出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订立免责合同,签名生效。草拟如下,请各位参考:
免责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老知青相聚凤凰岛”踏青旅游活动,如因身体不适或自身不慎发生意外,与活动组织方无关,特此说明。
签名
2009年5月16日
如果您不会发贴或者不会发图片,请参看《入门帮助》,里面有详尽提示。
一帖最多只能发二个栏目,请勿一帖多发!
马灯兄:这样做并不是江永知青中有“打秋风”、“碰瓷”、“撮巴子”的人,我们如此小心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不光是知青本人的事,也关系到知青家人,等你烙上“印记”为时己晚了。
正如笑兄所说,至于怎样表达,使之更人性化,欢迎大家提出,我不过是抛砖引玉而已。
严重的支持!
开心是重要的,安全也是很重要的,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是最好的.别在花甲之年,加上一点不开心的事!
建议是在出发前加买一个意外保险,我们经常出去海上钓鱼,也都有买.10元一人..
预祝你们开心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