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盲 道
早些日子,去“月湖公园”游玩,绕公园一周,走至靠西的一边的大马路,发现一个问题。沿浏阳河那条宽广马路的行人道上铺设了盲道,铺设盲道本为善举,体现对盲人的人文关怀,而此段靠河堤的盲道却与人性化的思考相去甚远,太不尽人意。
盲道,顾名思义应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的道路设施。我上网输入“盲道”,一点就能查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此规定早在2001年8月1日出台。
对此我作以下分析:
1.专业基础知识差。在现今的社会环境里,作为设计道路的工作人员,最起码他是应该学习本专业(可能还是什么工程师之类),我上网一点就能查到《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他专业人员犯此错误,属专业“基本知识”都没有学好,及其不该;
2.缺乏爱心。即便不是学习道路专业,不懂得这些规定,能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也不应该如此。先撇开按专业知识不讨论,即便非专业人士,单看《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也不至于设计成这样。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当中,有些人总能了解到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助,并及时给予。而有些人却视而不见,漠不关心,特别是在集体和公共场合下;
3.他肯定不是瞎子。他当然不是瞎子,他们家或亲戚中或许也没有视残者,可能他的周围也极少视残者,就是有,这个设计者也属视而不见者。“同命相连”的体会才情真意切;另外,设计完成后,若设计者能假设自己就是这条盲道的受益者,闭上眼睛试着走一段,肯定能体会出其中的问题,那么他一定会改进设计,最最简单的办法是:避障碍物,盲道摞开一点就可以了。这种简单的办法不是他们做不到,并非智商不高想不到,是他们没有“我为人人”的思想;
4.教育要改革,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说了好多年,可真正培养了多少创新精神?我想:可能是最初设计的第一条盲道就是有将窨盖留在盲道上(嘻……我是想说个笑话)。
(此时,电视里正好播放城市立交桥因暴雨,下水道不畅通,交通堵塞。每年4、5月这种报道屡见不鲜,全国这么多城市立交桥都出现同类情况,肯定也是设计有问题,为什么不改进?我边写此文,边听电视,边想)。
左思右想,终究想不明白这条路明显有问题的盲道是如何通过重重审批,施工修建,最后通过了验收使用。过程中真就没有一个懂行!?是太不把普通公民当人看待;太不把纳税人的钱当钱花;太不把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当回事!
作为个人,我们做遇到的任何一件事情最好要求自己精益求精,这是社会责任。不是说事情只要做了就行,不按要求做,既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给使用者造成困扰,这样的事情还不如不做。
盲道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既然做就应该做好,不要形式主义,做了不能发挥功能;不要急功近利,做成政绩工程。
当前盲道设置状况还极不规范,盲人要真正走在安全盲道上,还有一些坎要迈过。
让盲道真正成为盲人的安全通道,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部门、全体民众共同努力。
为了帖这篇小文,我昨天特意去拍了几张相片。
这两张上的障碍物之间不足200米。
下面的一张,就是上面一张照片上后面的那根电线杆。
就不能将盲道拉直线。
为什么窨盖总在盲道上?
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这样的窨盖和弯道(照片中有电线杆处),不能让开一点?(马路靠浏阳河一侧)
这样的盲道,盲人才能放心行走。其实,就是道路的靠公园一侧,这说明盲道是可以做好的。
多么漂亮、宽广的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