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猫。在圈圈死后第三天,表姐又告诉我,圈圈的妈妈又生了一窝猫仔,就要满月了,要不要?我说,要。
这有点疯狂。一家人刚从猫的噩梦中摆脱出来,我又要把大家带回到噩梦中去吗?我和表姐去了那户人家。那个开商店的女老板是表姐的熟人,她带我们上楼,打开一个大纸盒子,我一眼就看见里面有五只小猫仔:一只黑白毛的,一只花色的,其他三只也各有特色,都只有一个巴掌长,毛茸茸的,细弱的声音。我们把它们放到桌面上仔细观看。它们的妈妈,那个叫咪咪的漂亮的母猫高声叫着,在旁边慌里慌张地走来走去。
“要哪只?”表姐问道。
我其实挺喜欢那只小花猫,但我最后要了黑白毛。因为它是老大,容易存活。
我把它装进一个女老板给我的纸提袋里,塞进我的鹅毛大衣里面,冒着寒风搭车回家。隔着厚厚的外衣我听见了它尖细的叫唤声。
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岳母见我嘻嘻地笑着从衣服里掏出一只猫来,脸顿时一跌,好像见到了仇敌,把我一顿数落。然后老婆回家,又是一顿数落。不管她们怎么反对,我自岿然不动,心如铁坚。后来我们一起欣赏这只猫,只见它头部从额前往下到嘴部,中间为白色,两边一直向后延展包括尾巴和四条腿都是黑色,下巴到前颈再到整个腹部全是白毛,四只脚爪也是白的——活像黑猫警长。
我们给它取的名字是花花公子,简称花花,尽管叫这个名字的阿猫阿狗有点多。
这是4年多以前的事了。
第一年很快就过去了。花花在这一年里显示出比它姐姐圈圈更强的素质。首先它只吃猫粮。从麦德龙买来的几十斤一袋的猫粮半年多就被它吃个罄尽。其次它咬人。我的手经常被它咬得血淋淋的,气得我用指甲钳把它的四颗獠牙全剪断了(后来又长出来了)!还有就是到处乱抓,客厅里的沙发被它龇得稀烂,基本报销了。最后是撒尿。它不按规矩把尿撒在猫砂盆里,而是到处乱撒。害得岳母跟在它屁股后面搞卫生,等我一回家就念我。我开始以为,对猫这种低矮的小动物犯的错,略加薄惩就行了,谁知猫乃是“记吃不记打”的动物啊。它那个小脑袋里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错,你再怎么动刑也教会不了它!
猫的智商其实是很低的。第一年将尽的一天晚上,花花满怀着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心,从不小心打开的房门偷偷溜出去了。它慢慢地蹭下了五层楼,左看看右看看,这里转一下,那里转一下,玩得真是开心啊。后来觉得要回家了,看见门楼子就进,登着楼梯就上,结果到了五楼就傻眼了,怎么不对呀?那晚我们四处寻找花花,找得灰心了,想着这次它可能丢失了。半夜里老婆听见了花花在叫,把我推醒,我也听见了,原来是在对面的一栋楼里。我下床出门,拿着手电,冒着寒风绕到这栋楼,顺着叫声找到门洞,爬到五楼,就看见这个小家伙蹲在墙角,瑟瑟发抖,一声声地叫着,喉咙都嘶哑了。看见我来,呼地一下就往我胸脯上扑,一阵急叫,四只脚紧紧地抱住了我…
大约三年半前,我在红星的房子装修完毕,要离别住了19年的望月湖搬家了。带不带花花去呢?家里又起了争议。她们是怕它把新房子的新家具抓坏了,还怕它到处乱尿。我也有些犹豫,最后时刻还是把它带上了搬家的车。
但我这次确实是后悔了。花花的破坏力太大了。它的身体日益强健成熟,精力过剩无处发泄。新沙发被抓破了,新拖鞋被咬烂了,老婆最喜欢的一双布套椅子变成花花最喜欢撒尿的位置,而其他的地方,任何角落,它也不放过,统统以尿号记,向世界宣示它的地盘。下班回家,一进门就是扑鼻子的尿骚味。人人都讨厌它,在这个家,花花已经不是猫,而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更无法忍受的是,白天它倒是老老实实,呼呼大睡。一到晚上我们睡觉后,它的精神就来了。“夜猫子”发威了。只听见它先是在客厅里心烦意乱地大叫几声后,再转身到我的卧室门口,压低声音好像打商量似的喵喵数句,意思是请开门让我进来好吗。当然,无人理睬。然后它轻轻地自言自语,酝酿着情绪,最后随着一声怒吼,就听见它用强有力的爪子猛击房门拉手,拍得震天价响!停个几秒钟,它发现门没有开,接着又来一次!大约五六个回合以后,它自觉没趣,也累了,便折回客厅,最后像扯风箱一样发出一连串惊心动魄的高分贝的嚎叫,然后就归于平静了。有时我在听它拍门前的自语,其声调的变化极其丰富,真像是对人花言巧语,巧舌如簧的样子。而它的嚎叫则是愤怒的责骂,是说主人你为什么不理我!一般我不会起床,忍着,老婆也忍着,它叫完了发泄完了自然就安静了。但我也有忍耐不住的时候。这时我就会开门,逮住它一顿狠揍。或者一下逮不住它,就在客厅、饭厅玩起了“敌进我退”的游击战——夜半三更啊。我试过把它关在厕所里,但它用爪子、牙齿就把沉重的玻璃拉门扳开了;我曾买了一根两米多长的铁链把它吊在厕所,第二天早上发现它把里面的用具拆了个稀巴烂!
老婆被它的折腾不休气得都快神经质了,跟我吵过无数次。一家都不得安宁了。
但我还是不想把花花扔出去。因为它可恨的时候固然特可恨,但可爱的时候又太可爱了!
一, 它的性格奇特。从满月到我家,直到现在,它只吃猫粮,不沾鱼肉,最多尝一点煮鸡蛋的黄;
二, 它很干净,身上从不长虫虫,一身毛光水滑,没有异味;
三, 它的音色或者说语言丰富。除了会叫“爸”“妈”以外,我清清楚楚地听它不止一次地对着岳母的房门叫“娭毑”!
四, 它有惊人的武功,从地板可以跳到冰箱顶上,中间只借一次力,像是郭靖的绝学“梯云纵”;
五, 它可以麻溜地打开没有锁紧的房门;
六, 它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陪着一家人{一个都不能少}看电视,这时它会端端正正地和大家相向而坐,看着大家看电视,像个尽职尽责的守望者;特殊情况是有足球赛时它会被那只动来动去的球吸引,走近电视机站起来伸手去抓那只球;
七, 它喜欢和人撩打,做出一副勇敢的样子,然后掉头就跑;
八, 它犯错挨打时像小孩一样,在你作势要打时缩着头,闭着眼,等着你来给它一下子;
九, 它经常跳到窗台上,盯着外面看景致,一副认真研究的样子;
十, 它听见有人敲门或开门锁就跑过去迎接,好像是它的客来了。
太多了,我还可以再举出10件这类的事情。想想看,我怎么舍得丢掉它呢?
表姐屡次跟我说,把花花阉了就没事了。
花花幼小时不辨雄雌,我是想当然把它当作公猫。五六个月后我看见它那个地方慢慢长出了一个小点点。后来经常发现它独自在一边昧心昧意地忙活着什么,两只后脚不歇气地踩它的被窝,嘴也在不停地啃啮着。我怀疑它在做不轨之事,伸手把它提起来一看,一根通红的小辣椒赫然矗立着。那话儿只有1厘米多点,活像海南岛的野山椒。那就是它的“势”?
孔子曰“食色性也”,人且如此,何况猫乎。花花成熟了,它只听从本能的驱使。它所有的犯错都是由于它的本能。我上网查看,知道公猫必须去“势”,否则会养不好。但是我有一个奇怪的想法,我想让花花尝试一下做“公猫”的滋味,省得白做了一回公猫。
但是我找不到我认为合适的母猫,结果耽误了花花的好事。
就这样捱了三年。
去年9月底,我终于下了决心,要给花花去“势”,家里的气味实在太难闻了!
国庆节那天上午,我把花花塞进表姐借给我的宠物袋里,把拉链拉紧,搭公交车到了西牌楼宠物市场的一家宠物医院,花100块钱把花花交给了一个像模像样还穿着白大褂的年轻人。
这一回的手术和麻药把花花彻底搞晕了……
回来后,花花好像有些羞于见人的样子,躲在角落里不肯出来。以后的情形果然如表姐所说,它不乱撒尿了,屋里总算消除了让客人皱眉的气味。它变得更会吃。几个月下来,它开始发胖,成了肥猫——不过比郑则仕还是帅多了。它的声音也变细了,再也不能发出最后的吼声了。如果谁抱起它,它会唧唧地笑,嗲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其他的可爱与可恨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