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离开中南开关厂之后,即挂靠了国营长沙东方电工厂(其实是属长沙郊区国营东方红农场的社队企业),以经营厂长的名义承接了石门县硫磺矿的一组低压配电屏的生厂任务,并在完工后现场去了石门安装调试。所得利润三,七分成。年底又和朋友一起完成了长沙铜铝材厂奎塘新厂的整个低压配电间的所有电屏的制造和安装。
1987年,我们闻知中央对海南岛的新政策,筹备建立海南省。这是一个新的机遇,建省后一定会有飞跃的发展,离不开电力设备的大量需求。长沙开关厂的彭厂长知道我曾经做过海南的电器业务(海口宾馆4台GG
从海口回到长沙后,一个朋友经营的海达饭店由于经营不善需要转让,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接手下来了。这家餐馆地处南阳街的中间,在省新华书店对面,属于长沙凹凸彩印厂店面不太大,一次只能开6-8桌。我和欧阳(她在人汽公司休病假)一起辛苦经营,采取薄利多销的原则,将饭店经营得井井有条,红红火火。将附近的十多家公司和黄泥街书市老板们的工作餐和招待餐都拿了过来,还有五一文,中山大厦,科文商厦等大公司,连省新华书店开发行工作会议的会议餐都订在我们的饭店。经营半年之后,彩印厂看到我们生意这么好又眼红了,提出要提高承包费。我们当然不同意,要知道开小餐馆是特别的辛苦,每天早上我们夫妇二人要去菜市场买菜,晚上9点多才收工。生意好了,客人没桌子,有时菜出不来也着急,一天没生意,菜备多了也着急。顾客是上帝,有的说咸了,有的说淡了,众口难调啊!伺候人的事真不是我们干的,赚这点辛苦钱还不如做几台配电屏呢!饭店我经营了半年多以后,乘彩印厂要提高承包费而退了出来。
饭店转让出去之后,我又挂靠了河西党校边上的长沙电工厂(属于岳麓公社林场的社队企业),以生产厂长的名义承接了株洲市老汽车站对面一家中外合资的宾馆的低压配电间和所有客房大厅的成套电器设备的制造和安装任务。产品完工交货后,该宾馆由于外资不到位,资金困难,只付给了我80%的货款,我除了所有的材料费和税收及上交的成包费外,余下的只够发工人的工资,我却只能站在干岸上,一文没得。只好每星期去一趟株洲要欠款。哪知道这是的外资方玩的是空手道,原先的资金是在中行贷的款,外商跑了以后,由中行接管,清帐时只能再付给我10%3万元,我没有办法,只好将宾馆里面的28寸索尼大彩电都拉l回了长沙作为抵债款。
后来又去株洲几次,由于外商走了之后,宾馆在中行接手之后开张了。但生意不好,连工资都发不出来,所欠我的余款也就泡汤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仅仅2. 3万也值不得去法院起诉啊!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