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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黑狮和它的伙伴
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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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黑狮和它的伙伴

黑狮和它的伙伴,你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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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乡下养过狗,回城后很多年住在鸟笼子里,不便养狗。后来城里我有了自建房,搬家时,朋友给我送来一条本地小狗,说是搬了有院子的屋,要养条狗,家里显得热闹些。我打量那纸箱里的小狗,胖得滚圆滚圆、上身黑乎乎的,嘴巴、腹部、腿爪子上却长着白色的杂毛,两个小白点下面闪着一双机灵的眼睛。我儿子把它从纸箱里抱出来,它就顺着儿子的手臂往上爬,朝着我们丝丝丝的亲热地叫着。儿子高兴极了,立马给它取了个响当当的名字:黑狮。

   黑狮果然有味,整天围着家里人转,很快便熟悉了周围环境,自觉到外面方便,倒也索利。朋友们见我喜欢狗又送来一只花猫和一只纯白色的宠物狗,我们管花猫叫小花,白狗叫小白。

  听说猫狗不易相处,但我家猫狗似有例外,三只小动物相处融洽,整天在家打打闹闹嬉戏玩耍好不热闹。

  小花平时喜欢伏在电视机上,安静得像个雕塑,但一旦发现猎物便猛地跳下来直扑过去。我亲眼目睹小花抓捕耗子的惊人场景,它先是逮住耗子把它咬伤后拖到宽敞的大厅里,耗子不动弹了,它便躲在一傍,待耗子喘过气来逃跑时,小花又迅猛地扑上去咬住耗子把它抛起来,如此反复逗耍三四次,直到耗子全无生息时才把它拖到桌子底下慢慢地享受。但它好像不吃耗子尾巴,因为我在桌子底下发现过几根尾巴。黑狮和小白是忠实的观众,只能傻乎乎地欣赏小花的杰出表演。

  小白是个矮脚宠物狗,小巧而敏捷,召之即来,跑起来很快,像地钻子;争宠时特别乖巧,尾巴摇得像破浪鼓,非要你把它抱在怀里它才安静,黑狮只能让着它,不甘心的围着转,不时地用身子擦你的裤脚;小白争食时特别好强,从不挑食,每次把食时它就抢先,黑狮过来,它就呲牙裂齿不停狂叫,不让黑狮近前,有趣的是黑狮也仅仅对着吼几声,并不真正上前抢食,不以大欺小,俨然王者风范。

  狗怕不怕水,我不知道,至少黑狮很怕水。那年七月涨大水,我家地势较低,大水进屋最高涨到一米,小花和小白早就溜到楼上去了,黑狮见水涨起来了,对着大水惊恐的嘶叫,一步一步往楼梯上倒退,赶都赶不上楼来,我只好把它抱上楼,它就躺在过道里,晚上小白就依偎在它身旁睡觉。大水持续了一天一晚,它们也不吃不喝,居然没有拉屎拉尿,如此洁净,如此有灵性,我第一次亲眼见到。

  三个小伙伴在一起的日子也就几个月,不知是谁抱走了小花还是小花自己走了,小花没有过完夏天就不见了;小白是朋友在广西做生意时从越南用1000元买回来的,品质高贵且价格高昂,我要付费给朋友又不同意,我只好让黑狮受点委屈,以小白被黑狮欺负养不好为由将小白送还给朋友。

  走了两个伙伴,家里顿时安静了许多,但黑狮孤独了,随着一天天长大,身体粗壮高大,性子越来越凶猛,见到生人路过便又叫又咬,不太熟的既是进了屋,动了屋里东西它也叫,怪吓人的。这种情况只有家里人才喊得住。子弟学校的刘校长是我家的常客,有次黑狮发飚,刘校长自以为和黑狮熟,能控制局面,他大声呵斥:“黑狮,瞎了眼,熟人还咬?” 谁知黑狮转过身来向刘校长猛扑上去,刘校长退都退不赢,眼镜跌在地上都不敢捡了。我闻声即从里屋出来一把拦住黑狮,拿起棍子把黑狮打了出去,方才避免了“惨案”发生。

  望着刘校长嘎白的脸,我真不好意思,心想:这样下去会闯祸的。朋友们调侃说:以后我们来首先得跟黑狮打招呼。至此黑狮好像明白了许多,对这些客人也很少撒野了,对外还是凶猛异常。


附近有条大狼狗,经常跟它的主人出门溜达,路过我家那条巷子时,黑狮总是跃出家门虎视眈眈,倘若大狼狗临近家门,黑狮便吼叫着冲上前去,它显然不是大狼狗的对手,不到一回合便被咬翻在地,它挣扎着哀鸣着直喘粗气,其状惨不忍睹。有几次都是家人拿竹竿赶走大狼狗或是其主人唤回大狼狗才收场,否则不被咬死才怪。但黑狮并不因此而躲避,且屡败屡战。真令人怨其傻、叹其勇、爱其忠。

  有天夜里我在睡梦里被黑狮的叫声惊醒,且叫声越来越远,待我穿好衣服出来一看,黑狮早已推开弹簧门,从拉闸门洞钻了出去,在路口狂叫。门口一辆脱了链条的单车倒在路上,几件衣物散落在地,显然是贼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后经过我家准备顺手牵羊,被黑狮吓得仓惶逃遁,慌乱之中单车衣物竟成了黑狮的战利品。

  黑狮在的那些日子没有贼光顾过小巷的任何人家。邻居们很喜欢黑狮也很关心它。特别说到最近外面很多打狗挣钱的,经常出入街头巷尾,他们说这块地方就黑狮讨厌,好远就叫还跟着追,搅了他们的好局,有朝一日要收拾它。其实我早就听说打狗的坐在摩托后面,手里拿一把特制的长长的铁钳子,铁钳子前面呈半圆形,刚好套紧狗脖子,响声都没有,这些人出手狠,被盯上的狗几乎无一幸免。

  我必须保护黑狮,这个冬天,不能让它出去,以免遭毒手。可黑狮从小就是放养,野性十足,这会儿被铁链锁住,它真还不习惯,它咆哮着挣扎着眼里充满血丝,看着它一天天消瘦我于心不忍,只好又放开它,它自由了,然而厄运却以降临。    

  我经常要早出晚归到外地办事,小车来我家接我,黑狮总是送我上车,追着车子到路口就打倒回家,车子回来时它就守着车门等我下车,很灵性很有味的。这些日子每逢我坐车出去,它一反常态,老是缠着不放,跟着车子追,直到追不上。当时我在想,这家伙莫非嗅到什么异味,这么跟脚?

   黑狮丢失的那天正下大雨,我外出回来就不见黑狮,一家人到处寻找呼唤“黑狮,你在哪里?”邻居说,可能是打狗队钳去了,明天到菜市场去找,可能找得到,还有邻居说,黑狮找朋友去了。我们第二天找遍菜市场,不见黑狮,黑狮真的就这么走了,实在令人又气愤又惋惜。

  儿子非常挂念黑狮小花和小白,今年春节还提起它们。我想小花和小白肯定过的很好,并祈愿黑狮真的找朋友去了,在很远的很清静的地方找了朋友,在那儿成了倒插门女婿,过着安逸的日子,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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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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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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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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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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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浩宇兄好文,我知道此类文章一般不愿写出。黑狮是条好狗,忠诚勇敢。黑狮和它的伙伴,你们在哪里?细想应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在人类的生活当中。

此文也使我回想联翩,并让我读了奥地利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劳伦兹所著《狗的家世》,劳伦兹因对动物行为学研究成就获得1973年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在《狗的家世》一书中,劳伦兹从远古的石器时代谈到人与狗之间悠久而漫长的关系;狗对人的感情、相互关系、爱心、忠诚;怎样理解狗的复杂行为心态等等。

劳伦兹在《狗的家世》一书中讨论这一切时,在动物行为方面采用了通俗写作,是用已为世人熟悉的细致的观察、生动的叙述和幽默的笔调。

现摘录该书几段于下楼,与楼主共享和抚慰。并问黑狮和它的伙伴,你们认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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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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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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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十四章 义务
......

狗的忠诚对人类而言弥足珍贵,除了友情之外,人类无须面对道德责任的束缚。人和忠诚的狗之间的关系是这个世界上最永恒的一种关系,任何有意寻找忠狗相伴的人都应该切记这个事实。当然,狗的爱有时也可能出人意料让人招架不住。

例如我在滑雪旅行中碰到一只叫希尔施曼的狗时,也曾领教过这种滋味。这条狗当时大约一岁左右,是典型无主的家犬,因为它的主人森林官员只爱另一条上了年纪的德国粗毛犬,根本无暇理会这条猎犬天分笨拙的毛头。希尔施曼老实温顺而且敏感,对主人有点畏惧。如果从这位森林官员的调教能力看来,希尔施曼的个性实在得不到很高的评价。在我滞留当地的第二天,它已经处处尾随在我的身后,我个人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讨人喜欢的地方。我本以为这条狗只是奉承,后来才知道全然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它尾随的竟然只有我。第一天早上,当我看见这条睡在寝室门外的狗,突然改变了原本对它的第一印象。我甚至考虑:狗的伟大爱情是否已经萌芽?然而,领悟这件事时似乎为时已晚。

到了我出发的当天,狗儿并无意撤回它对我的忠诚。我们原本打算捉住它或把它关起来以免它尾随而行,但它却没有靠近我的身旁。由于过度吃惊,希尔施曼的身体微微颤抖,尾巴缩紧两腿之间,站在安全的距离以外用眼睛说道:“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情,但惟有离开您除外”。结果我认输了,随即问它的主人:“森林官,这条狗您要卖多少钱?”在森林官看来,希尔施曼的行为十分缓慢,他随即答道:“十先令。”说话的语调似乎有些不自然,同时,也近乎虚假的意味。在他没有来得及想出更好的回答时,我已经把十先令塞进他的手中。双脚穿着雪鞋的我和这四脚动物一起离开了他的家门。我虽然知道希尔施曼可能尾随身后,心中的猜测却完全错误。本以为它会受良心苛责而保持一定的距离偷偷跟踪,没想到事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条大狗像炮弹般从侧面朝我撞击,我的脚则因失衡而朝天倒栽葱般摔倒在冻结的地面上。滑雪者的身体平衡怎么经得起巨型猛兽的兴奋冲撞,显然我太小看希尔施曼辨识状况的能力,而希尔施曼此时则在我的“遗体”四周兴高采烈地欢舞。

......

(二)

第十章 停战

......

禁止狗在家中杀害猎物未必绝对奏效,年轻的狗血气方刚并喜欢追逐动物,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才能让它们了解其他动物。换句话说,这些动物不但神圣而且是绝对的禁忌。

在许多年以前,家中养了一只猫,名叫托马斯。当时布利是最热衷追逐猫的一条狗,笔者清清楚楚记得当时如何教导这条小狗不得招惹托马斯,清晰的回忆宛如昨日的往事。当我抱出小猫时,布利兴奋地跳来起来,鼻部和喉头发出相当罕见的特殊声音,尾巴急速摇动令人目不暇接。当然布利把这只猫当成了玩具,并坚信我做了一只玩具猫是为了奖励它卖命摇动尾巴。这回总自信绝无不妥,因为以前我也曾送它旧玩具熊或剥制的狗标本等。而它和这些假的猎物表演许多滑稽的姿态,也的确带来了不少欢乐。然而这次我却坚决不准它碰触小猫,对它来讲,确是相当难以理解的。由于布利的性格优秀且非常顺从,我根本不担心它是否会无视主人的命令而欺凌小猫。因此,当它小心翼翼地走近小猫并从头到尾闻便后者的全身时,我也没有多加阻挠。当时布利的身体因兴奋而颤抖,毛皮虽然光亮,颈部和肩部的黑毛却竖起,并散发出不详的黯淡光泽,显示情绪相当高涨。

布利虽然没对猫怎么样,却时时抬头瞧我并发出低沉撒娇的鼻声,尾巴则像风扇般摇动,四只脚来来回回地踏步,显示它已经准备展开游戏,狠狠追逐这个既新又漂亮的玩具。我则慢慢提高声音,并竖起食指,反复叮咛“不行”!布利用疑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似乎怀疑我是否说正经的。然后又轻蔑地瞧瞧小猫,仿佛很无趣似的,随后吹着尔多,像法国斗牛犬般长叹一声,并跳上沙发,窝在沙发里,完全无视小猫的存在。就在同一天,我因为知道狗可以信赖,所以任它和小猫相处了数小时。当然,它追逐猫的欲望并没有迅速平息。相反地,每当我留意小猫,尤其当我抱起这只小东西时,布利便一改漠不关心的态度,匆忙地迎向前来,猛力摇动尾巴,兴奋用力地用四只脚踏步,同时还看着我,露出强烈幸福的期待的表情,就如同饥肠辘辘时看我手捧着香热烫口的食物一般。

当时笔者年级尚幼,却对这条恨不得赶快把小猫肢解的狗隐隐显现的天真表情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对狗的愤怒表情早已司空见惯,更精通它们愤怒时的一举一动。然而,在当时,我却第一次了解到既令人难过又觉得安慰的事实—野兽的杀戮行为和憎恶毫无关联。野兽对自己想杀得动物并无恨意,就如同我晚餐想吃香喷喷的油炸火腿,只会使我产生愉快的感觉而不会引起我的憎恶一般,这个事实不但是自明之理,同时也是似是而非之说。猎物并不是掠食者的朋友,倘若狮子理解自己捕食的瞪羚竟是自己的姐妹,狐狸知道兔子竟是自己的兄弟,相信它们必定会像人在得知人类竟是自己最大的天敌时一样大吃一惊。因为唯有不知道猎物时自己的同类,才能杀害这些动物而毫无罪恶的感觉。此外,当人类忘记自己杀戮的对象也是生物,抑或深信敌人是比狂犬还不值得同情的道地恶魔时,这种表面似乎讲得通的理由便能使人产生杀机而毫无恶感。
......

(三)

第十五章狗的假期

......

汗流浃背的我非常同情身上裹着厚重毛皮的苏希,自然了解它为什么对猎物已无心理睬好不容易终于到达目的地,我打算从该处渡河。河川的水位目前较低,满布石砾的广阔河岸直直地延伸到河中。我辛苦地在石砾上吃力步行,苏希却兴高彩烈地跑在前头,然后纵身跃入水深及胸的河里,只露出头部,在宽阔的河流中宛如一个奇妙的小点漂浮着。

戴我走进河里,苏希挪近我的背后并发出微弱的鼻息。它未曾横越多瑙河,河川的宽阔让它心生惶恐。我高声呼叫为它打气,并继续步向河中。当河水深及我的膝盖时,苏希必须借着四肢开始游动,身体却被河水迅速冲下下游。为了追它,它也开始游泳。虽然河川的水位很浅,不太适合人在其中游泳,但我认为如果能和它同速前进,对它应是一种鼓舞,它将能在我的身体沉着地游水,并证明和主人并行游泳的狗特别机灵。许多狗完全无法理解主人为什么在水中时不像平常般直立着身体,因而形成了不太风雅的图画,例如为了靠近主人露出水面的头部,有的狗竟然用拼命划水的前脚在主人的背脊上抓搔。

反观苏希,它却马上领悟人类也能水平游泳,所以小心谨慎地不敢太靠近我的后背。然而,广阔的河川和冲击身体的水流依旧让苏希神经紧张,所以它尽可能地游近我的身旁。慢慢地,苏希的忧心越来越深,干脆从水中站起身来,回头看着我们来的岸边。我担心它会中途折返,所幸隔了一会儿它又再度定下心来,继续安静地和我并肩游泳。稍后不久,另一件麻烦得事再度发生。由于苏希情绪高涨且过河的心情急切,游水的速度快得令我追赶不及。虽然我气喘吁吁设法赶上,它却再三超前。每当回首发现自己竟超前数米时,苏希便游回我的附近,其中几次因看到来时的岸边,竟离开我的身旁打算游回去。毕竟对情绪不安德动物来说,家的方向必任何事物都更具有吸引力。总之,游泳时改变行进路线对狗而言并非易事,当它终于愿意朝目的地方向前进时,我才如释重负。为了赶上苏希,我使出浑身解术卯劲地游水。当它意欲折回,我便一面游一面叫它继续加油。苏希不但了解我的激励,并且也能意指示行事,从这点我又获得新的证据来证实苏希的智力比一般狗优秀许多。

随后,我们登上了倾斜的沙洲,这里比刚才来时的岸边陡峭。苏希领先数米先行上岸,待它在干燥的地面上迈出第一步时,我看见它的身体明显地前后踉跄。这种轻微的失衡状态只历时数秒,我自己长时间游泳后也常有类似经验,许多游将也晓得这种情形,这些都足以证实我对苏希的观察。我不知道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也无法得到生理学上圆满的解释。虽然我曾数度在狗身上看到这种情形,却没见过像苏希这么明显的例子。这种现象和疲劳无关,苏希明显流露出征服的喜悦,这明白显示它根本不觉得疲倦。稍后,沉醉于喜悦的苏希开始在我的脚部周围循小圆圈的方式绕转,随后衔着小树枝,期望玩丢树枝的游戏,我也自动参与其中。游戏尽兴之后,苏希超一直停落在五十米远处河边的白脊翎全速冲刺。这倒不是因为它天真地以为能够捉到鸟,而是因为它甚至白脊翎喜爱沿着河堤飞翔,并且知道这种鸟每飞行数十米便会停落下来,是狩猎时绝佳的带路者。

我很高兴我的小伙伴能享受这种幸福的气氛,因为它能参与横越多瑙河的长程游泳对我个人别具重大意义。所以,我打算好好地犒劳它首度成功渡河。至于最好的犒赏礼物,莫过于带它到河岸边人迹罕至却令人神清气爽的荒地慢慢地散布。带着动物伙伴到这块荒地散布可以学习许多事物,尤其依照它的兴趣,任其自行遨游时收获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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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2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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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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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你也喜欢哥哒。我还记得两物中的一物就是狗。其实92年时我就开始养狗,两只,一只京巴,一只狮毛,不出三年我家院里有十二条了,后来全部送人了!为什么?一到春天,到处是狗毛飞。我鼻炎严重,老打喷嚏。我喜欢狗,本人也属狗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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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0:08:16
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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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小聪哥在2009-4-17 0:08:16的发言:

尾巴你也喜欢哥哒。我还记得两物中的一物就是狗。其实92年时我就开始养狗,两只,一只京巴,一只狮毛,不出三年我家院里有十二条了,后来全部送人了!为什么?一到春天,到处是狗毛飞。我鼻炎严重,老打喷嚏。我喜欢狗,本人也属狗的。忠诚!

尾巴送小聪哥一本书。当人遭遇狗时,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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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10:04:27
木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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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狗,本人也属狗的。忠诚!

   真幽默...!忠诚是实在人,正派人,交友之人.

   我属鼠,非鼠目,也不寸光.但我不养鼠,还...狠.但也十分喜欢养狗.现家中养了13年之久的赶山狗,97年浏阳一基建老版出3000元,都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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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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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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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晓峰:本文是真狗真猫真事,非虚构也,否则我可成了小说家啦!

谢谢木君、小聪哥的跟帖,祝属狗、属鼠的两位老兄身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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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17:40:49
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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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兄:你爱养狗,是真家伙,感情之深,无人可比,此篇小文专为你等爱狗之人所写,感谢评点;

我养过7条狗,印象深刻的就那条乡下狗小多,城里狗黑狮,宠物狗小白,还是蛮有味的,

所以用文字把它们描写出来,以寄托思念。

再就是没有你老兄对狗的那么深的研究,情感也差得多,我可学不会比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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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17: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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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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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所作[小多]一文作为跟帖,献给阿慧、铁哥、水哥及青山六队的兄弟姐妹。

  

我们下乡后不久,可能是69年的早春二月吧,我们队上几个男同胞(知青)到公社去申请知青建房的事,顺便带回一条小黄狗和一把旧筷子。

阿水嘴快,对几个女同胞(知青)说:“今天中午冒吃好,饭馆太抠,2毛8一碗的肉汤,净是榨菜,冒看到肉,幸好捉哒这条小狗、拿了饭馆的这把筷子做补偿。”

“是吗?”阿惠显然不认同这种做法,和两个女同胞嘀咕了一阵。

我们都是同学,猜得出阿惠的想法,但并不在意,继续跟她开玩笑:“孔乙己说过,读书人窃书不算偷。我们只不过……”

此时阿惠再也没有说什么,出门走了。到了吃晚饭时我们等了很久,阿惠姗姗来迟。后来听女同胞说,阿惠下午独自一人步行8里到了那家饭馆,把几毛钱扔给收款员,说了句“还你们的筷子钱”掉头就回来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回忆这件事,大家都感觉当时知青很纯朴。而晚辈们听了却不以为然,认为我们有宝气,瞎编故事哄他们。

阿惠也可能看到在三郎堰街上、饭馆里有很多流浪的狗,她确信这狗无家可归,不是偷的,便生了怜悯之心。她认真地对我们说:“这小狗脏兮兮、可怜巴巴的,给它洗个澡,起个名字,好生养着,不准吃啊!”

“狗重感情,是多情动物,就叫小多吧!”周百科一语双关,大家笑了,异口同声地说要得要得,就“小多,小多”地叫开了。

就这样小多在我们知青家落户了,只10多天功夫,小多就养得胖呼呼的,它很乖,也很逗人喜欢,每天围着我们转,我们并没有把它当宠物,只不过是用剩余饭菜随意喂养它。小多自由自在,长得很快,几个月后小多比邻里的狗都长得高大壮实,耳朵盾盾的,尾巴翘翘的,目光犀利有神,深橙色的皮毛油光发亮。我们出工,它送我们直到目的地才返回;收工时,只要我们长喊一声“小多”,它就会闻风而动,摇晃尾巴,飞快地奔跑过来接我们,或是围着我们逐个舔咬我们的裤角,发出“丝丝”的叫声,或是跳起来把两只前脚搭在我们的肚子上,在我们身上乱舔。那股亲热劲真叫人难以接受,特别是女同胞吓得躲都躲不赢。

队里的老乡喜欢到知青家串门,自然少不了逗逗小多,见客人来了,小多轻轻的叫两声,闻一闻,摇摇尾巴表示欢迎。邻里有个胆大的小孩,来了总是喜欢摸摸它的头,甚至想骑在它的身上,小多只是舔舔小孩的小手,从容地从他胯下溜走,从不发烈。如果主人不在,它就卷伏在门口,虎视门外,不让他人进屋,有生人路过它便嚯的冲上去,又咬又叫很是吓人。有时小多出去遛,但不会走很远,至多我们长喊两声“小多”,它就会飞快跑回来。日子久了,小多自然而然成了我们不可少的忠实伙伴。

有一天,我收工回来没见到小多,长喊几声也没有回应,正疑惑着,队里的放牛娃告诉我,有人打伤了小多,……我急忙赶过去,小多正躺在去8队的路边,浑身是血,见我来了,微微摇动尾巴,挣扎着爬不起来。我把小多抱回家放在地上,随即就去找那人的麻烦。

“你为什么打我的狗?”我气冲冲地质问他。

“我以为只是条野狗”他争辩着。

“你是不是欺负我们知青?”要知道我们队里7个知青,9月份招工走了3个男同胞,我正心烦着呢。

“听说是知青的狗,我就知道打错了,对不起。”可能看到我脸色不对,也可能感到理亏,他低着头表示了道歉。

此时说什么都冒用,我只是担心小多的伤。我记得小时候听祖母说:狗肉之所以叫地阳肉,是因为狗的命大,有伤痛只要扯扯地气就会好。果然小多睡在地上,休养10多天后,恢复了原气,又雄了起来。

11月底的一天,大队安排我上桃花山修水库,小多也跟随而来。我们担土筑坝,早出晚归,10来个人住在老乡家的堂屋里,睡在用茅草摊的地铺上。小多似乎很适应环境,白天到工地遛遛,晚上就睡在我(们)的脚底下。大家都明白出门就这个条件,没有人怪气,没有人赶小多走。

有一天晚上,我们大队几个知青相约下山回队拿衣物。水库到队里有20多里崎岖山路,小多跟我们一起下山,它归心似箭,一溜烟就消失在黑暗中。我们没走多远,天完全黑了,茂密的树草更是漆黑一团,我们只能凭感觉,把前面泛白光的当成路,就这样瞎摸着能走也罢,结果还是迷了路,前面黑咕隆咚的一片。

忽然阿华说:“路在下面。”我们一看,右下方有一大块泛白光的,的确像条路。

“我先下去探探路。”阿华边说边抓住树枝就要往下跳。

“别急,”我拖住阿华,因为我感觉下面这路好象隔我们站的地方太远。正为难时,我们听到小多“丝丝”的叫声,它像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咬住我的裤子猛扯……

我们乐了,大叫“小多来带路了。”其实我们并没有迷多远的路,只跟小多走了3、40步就转上大路。此后,小多似有所悟,老老实实的走在前面带路,即便走远了点又返回来接我们,直到顺利回家。第二天,我们上桃花山时,特意看了看昨晚走错路的地方,好险啊!下面竟是7、8丈高的悬崖,除了裸露的岩石,哪里有什么路!

在山上的日子长了,小多也变得很眷家。它在山上住几天又遛下山住几天,我早有察觉,但连续几十天,“两头不见天、午饭在堤边”的劳累,每餐少油的白菜、箩卜、腌菜,搞得我精疲力竭,不得到头了,也就忘了招呼队里的人看好小多。好不容易熬到了腊月二十四,要过年了才结束“高山建平湖”的战斗,我们终于回来了。

我盼着小多来接,始终没有来,我长喊数声小多也不见它的踪影。有老乡告诉我,早几天小多被人当成下酒菜了,但那人很愧疚,再三恳求他们不要把他交出来。阿惠也劝我不要去找麻烦,说那人不敢露面,就是认错了。

第二年开春,我们从长沙回来,有人主动的,表现得很诚恳地要送给我们一条狗,一条乌黑乌黑的很好看的狗,但我一点都不热乎,没有丝毫兴趣。而且从这以后,我在乡下再也没有养过狗,因为我还在想着小多,我不能想象再养条狗,它能像小多那样忠诚、机灵、善通人意;它能像小多那样伴随我们度过风雨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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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7 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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