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和野牛
我所在的大队分两个自然村,一个大村,一个小村,小村座落在一石山之侧。两村对峙,相距一百多米,中间有我们生产队的一片稻田。就是在这片稻田和这座石山,发生了关于野猪和野牛的故事。
那是某年双抢后的一天,天气炎热。我们正在稻田干活,只见远处有一头猪,象是被人驱赶,惊慌失措地向这边飞跑,由远及近,由小渐大。忽然,我们之中有人惊呼:“野猪!野猪!”我定睛一看,那家伙身体修长而结实,足有一百五、六十斤,一身稀稀拉拉的黑毛,粗糙而没有光泽,嘴比家猪的长,向上微翘,腿肌健壮有力,奔跑速度极快。一见飞来的猎物,大家兴奋异常,扔下手中的农活,个个摩拳擦掌,做好迎击的准备。“别让它跑了”,“那边拦住,快拦住”,“打、打”……此起彼伏的吆喝声经石山折回后,与原发声汇合,产生强大的共鸣,响彻田间。我们拿的拿锄头,拿的拿扁担,对这位不速之客进行围攻。看到四面八方围拢的人群,听到那震天的吼声,野猪感到寡不敌众,夺路便逃,可东奔西窜,四面遇阻。它瞪圆了眼睛,张开大口,露出尖利的牙齿,嘴角流着白沫,发出一种可怕的嗷叫,大有拼死一搏的气势。而我们则仗着人多,仗着手中操有武器,没有因它的凶猛而退缩。当然,我们是绝不会让这么一个送上门来的猎物轻易跑掉的。
当时,我的手中握着一把锄头,我将锄头高高举起,一步一步逼近野猪,随时准备向它发起攻击。可它的机警和灵敏,使我每每靠拢它时又让它溜掉,总是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一次,我追到它的身后,对准它的屁股,使劲一锄下去,它将屁股轻松一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向后转,朝我猛冲过来。而我的那把锄头还深深地插在田泥里,一时无法拔起。我只好弃锄而逃,带着满身的泥土和汗水。然而,野猪并没有把我当作攻击目标,因为在它的身后有众多的追杀者,它当时只顾逃命,而无心恋战,更无意报复,唯想找一个突破口,冲出重围。它从我这里打开了一个缺口,向外逃窜,大家又迅即组织起一次新的围攻。它不断地冲出我们的包围圈,而我们又不断地形成新的包围。
我们有意识地将它往石山那边赶,我们的包围圈逐渐地向石山移动。因为我们所对的石山是一面陡峭的绝壁,只要到了山下,料定野猪是难以逃生的。在一阵穷追猛打之下,野猪已被弄得精疲力尽,气喘呼呼,晕头转向,它别无选择,只能按照我们的意图,向石山那边逃窜。石山下是小村的一排茅厕,这些茅厕背靠石山,其他三面用砖砌成挡墙,几块木板拼一张门,屋顶盖的杉皮,矮小严实,只能容纳一人方便。那家伙在走投无路之时,窜进了一间茅厕,躲在里面,一动不动,想逃过一劫。可这正好给了我们一个关门打狗——不,应是守门打猪的机会。我们将茅厕围得水泄不通,大大小小的石块象雨点一样击打在野猪身上,加之在那个狭窄的空间,氨气刺鼻,吼声震耳,高温灼身,它在里面实在是熬不下去了,被逼向外冲出。当它一露头,锄头扁担照准它的脑袋就是一顿乱劈,将它打翻在地,很快就结束了它的生命。从发现野猪至此,整个过程用了约半个小时,真是痛快淋漓。
按照当地习俗,猎物的分配都遵守一个规则,这个规则包含两点,一是给猎物致命一击者,享有特别受益权。所谓特别受益权,是指他除参加统一分配外,还可获得一份额外的回报,那就是从猎物身上提取一部分直接归他所有。至于这一部分怎么确定,其方法是由享有特别受益权的人抓住猎物的耳朵往其身后拉,拉到拉不动时,以耳尖所到之处为界,前面那截就是特别受益的部分。二是余下的后半截由在场人平均分配。所谓在场人,包括参猎者、旁观者,甚至还包括巧遇者。换句话说,只要你当时在场,你就可分得一份。这个规则虽然不见得合理,但有章可循,简单易行,避免了纷争和麻烦。我们这次猎杀野猪情况较为特殊,是一次集中围攻,大家你一锄头,我一扁担,分不清谁是致命一击,也就无法论赏,故取消了特别受益的部分,全部拿来分配。参加分配的人,除个别旁观者外,基本上都是参猎者,每人分了好几斤肉。不管怎样,对我来说,这是一次意外的收获,吃着那清香微甜的野猪肉,还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真是无独有偶,几个月后,一头野牛又重蹈覆辙,闯进了我们猎杀野猪的这片稻田,陷入了我们张开的罗网。那是初冬的一天,风和日丽,正是大搞冬修水利的好天气,全大队的男女老少一齐上阵,去整修渠道。我和大家一起,挑着工具,走在村边的大道上。走着走着,人群中出现了骚动,一个一个拔腿就往回跑,队干部上前阻止却无人理睬。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也随着人流,加入了回跑的行列,边跑边看才得知,大家是在追捕一头误入歧途的野牛。一眼望去,整个田洞人山人海,全大队的人可说是倾巢而出,蜂拥而至。那野牛看去和家养的水牛极其相像,个头与一头大水牛相当。别看这家伙是一庞然大物,那胆怯惊恐之状,与野猪的凶悍相比,似有天壤之别。它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四蹄将泥土扬起,鼻孔冒着粗气。它冲过人群,越过稻田,绕过村庄,直奔对面的石山而去。它爬山的动作是那么地轻捷,将追赶的人远远地抛在身后。可它万万没有想到,那意图用来保护自己借以脱身逃命的,竟是一座孤立的石山。这石山长不到三百米,宽不到二百米,山顶空旷平坦,无藏身之处,山的周围是稻田和岗坡,除那条唯一通山下的路外,四面都是几丈高的峭壁。
下山的路已被人堵死,野牛想回头是不可能了,不过,它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已经走入了绝境。熟悉山形山貌的人尾随其后,进行恐吓和驱赶,众吼之声如雷灌耳,野牛闻之亡命狂奔,以至于面临绝壁而无法收住,纵身跃下了悬崖。“野牛掉下去了,野牛掉下去了”,山上的人大声呼唤,山下的人欣喜若狂。人们在灌木丛中四处搜寻,终于在一块巨石旁边发现了它。它前腿已被折断,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最先找到野牛残体的那些人意图独占猎物,他们在必经之路上设置障碍,阻拦人们不许越过。因为按照习俗,凡是到场的人,每人必分一份,反之,不在场者,就不能参加分配。人群如潮般涌来,大家强行拆除障碍,强行通过,这其中无功邀赏,跑来占份子的大有人在。于是,双方发生冲突,以棍棒相对。为此,一次对野牛的围剿差点转化为一场人与人之间的格斗。因为不能违背那条不成文的分配规则而不惜大动干戈,由此足见习俗对人们的约束力之大,在人们头脑中扎根之深。幸好大队支书及时赶到,他作出决定,凡是本大队的社员,参加修渠道的,每户都可分得一份,不去修渠道的没有,不管你在不在场。并安排几位大家信得过的人屠宰野牛,负责分配。还是支书有权威,不负众望。于是,大队人马又重返渠道工地,这才避免了一场流血。
事情虽已过去几十年了,在我的记忆中却还是那么地清晰,然鲜美可口的野味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反思。野猪和野牛,这两位并没有对人造成伤害的匆匆过客,竟惨死在人们的手下,而我也是这刽子手中的一个。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这里所说的仅仅是个例,象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人们对野生动物如此之不友好,到处狩猎,到处围剿,为了一时之口福和快乐,为了一己之私利,而凶残地将它们杀害,使它们无地容身,频临灭绝,从而导致生态失衡,殃及人类本身。人们总是要当自己的行为对自身造成危害之时,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希望曾经发生过的不再发生,还野生动物一片天地。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于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