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苗圃的工作生活逐渐稳定了下来,并且在岳麓电器厂负责供销业务,长期在市内,所以经常在欧阳家玩,有时就和她哥哥住在一起。它母亲在五家岭的市油脂化工厂上班,每天早出晚归。当初她妈妈坚决反对我和欧阳谈恋爱,见到我经常在她家居住,她母亲就将她送到江西吉安市的亲戚家。她的亲戚是吉安市一个汽车队的队长,并由他为欧阳介绍了一个现役军人做对象。但是欧阳不同意坚决要和我相好。在吉安住了两个月后她的亲戚只有无奈的将她送回了长沙,并用汽车送了些木料给她。
她母亲见此情况也没有办法可以阻止我们在一起,只好让步提出如果有能力的话即刻筹办婚礼。可是当时的我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什么东西都没有,怎么可能结婚呢?
苗圃电器厂知道此事后,答应给我一套房子(原知青集体宿舍)结婚用。靖县回城知青洋葱,菜牛和李胖子等三人知道此事,马上带着木工工具到欧阳家和我一起将她亲戚送来的木料拉到了我家,开始打造结婚用的一房家具。这时她母亲见我们“点真”了,又无可奈何的找我协商,表示同意我和欧阳保持恋爱关系,但是希望我们暂时不要去办结婚手续因为她正在帮欧阳办理招工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为了欧阳的将来我也就同意推迟婚期。之后欧阳的母亲费了许多心血。终于在1976年底欧阳被招进益阳肉联加工厂成了名正式工人。而我却还是一个吃农村口粮的知识青年。
1978年元月,我和欧阳决定正式结婚了,我在岳麓电器厂开了张介绍信,去了益阳市民政局,和欧阳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拿到了我们的结婚证。且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有利条件在益阳肉联加工厂买了许多结婚用的肉类产品(因为当时吃肉是凭票定量的)带回长沙。月底就在岳母家办了结婚酒席,在苗圃布置了新房,我和欧阳也就正式成为了夫妻,几年的恋爱也终于有了个圆满的结果!
知青政策有了变化,大多数知青开始陆陆续续的被招工走了,我们苗圃的老知青大部分也被各个厂矿招走了!仅剩下我一人仍留在了苗圃,因为当时父亲在街办小厂当搬运工,同时因为历史问题被划为群众管制的“四类分子”,而母亲又无工作。所以是没有任何单位来招我的。同样因为我在苗圃电器厂负责业务和技术(当时厂里的生产也很红火)。所以对招不招工也就没有多大的兴趣。
老知青招工走后,我将厂里的生产不断扩大,利润也越来越多,积累也越来越多。但是当时的政策是只能拿工资加部分奖金,所以我也借跑供销业务之便到外地公款旅游。在78年10月份,欧阳当时已有7个多月的身孕,我要她在单位请了病假回长沙后,与几个朋友一起开始了旅游,先到了北京登长城,游故宫,逛颐和园,这样玩了一个星期。接着又到了青岛跟着去了上海和杭州转了一个大圈,玩遍了所有的景点。这样玩足了一个月才回到长沙。
1979年正月,我们的儿子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出生了,他的户口随母亲走,理所当然的上在了益阳市,儿子的户口是属于城市户口,吃的是城市商品粮。而我当时仍然还是个知青,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