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代 备 忘 录(1)
乐 乎
在一次旅游中,我偶然发现一份43年前即1966年的“阶级成份登记表”,这份登记表详细地记载了山西省太谷县城关公社西南街大队三居委生产队28户96口人的阶级成份。什么叫“阶级成份”,不要说“80后”、“90后”,就是“70后”恐怕也知之甚少。
文革期间,城市划分的阶级成份总有几十种吧,当年的“公安六条”规定,不准乱说乱动,被群众专政的敌对分子就有21种,数都数不过来。农村的阶级成份也不少,这份“阶级成份登记表”所列的就有15种,耳熟能详的有贫民、贫农、下中农、中农、上中农、小商、富农、地主等。
阶级成份即家庭出身曾是中国社会最重大、影响最深远,广泛而普及的问题,全国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数以百万计的家庭涉及出身问题。出身问题的概念是这样的:祖父、外祖父、父亲、母亲或近亲的历史上有污点,或历史行为,或某种“组织结论”,就要延及他(她)的子女,以至孙子女、直至产生株连,涉及其他较近的亲戚,影响范围之大,之深,是当今年轻一代难以想象的。
家庭出身影响到一个青年几乎全部的人生道路:入团、入党、参军、招工就业、招生入学乃至婚姻。出身记载入每一个家庭,直至每一个人的档案、户口。人可以消亡,但档案、出身要转移到下一辈人和亲属中去。它管理、界定的严密程度,由层层组织掌握,鲜有人能逃脱它的巨掌。
出身不好不是一种罪过,是一种不是罪过的错误;出身不好不是一道栅栏,是一道看不见的不可逾越的“雷池”。它不是犹太人所受的那种“种族歧视”,它是一种“政治歧视”;出身不好的人的待遇,类似中世纪对异教徒的待遇但又不十分相似。而黑人或某些有色人种所受的歧视,严格来讲也并非是有组织的严密的歧视。所以说,出身歧视是我国的“独创”,只有身历其境的人才懂,它是一种渗入灵魂的“禁忌”。
阶级成份登记表中,土改时作为“依靠对象”的贫农、贫民有17户37人,占总户数的60%,总人口的38.5%;“团结对象”的中农、小商贩、手工业主有9户50人,占总户数的32%,总人口的52%;“专政管制对象”的地主2户9人,占总户数的8%,总人口的9.5%,以此比例如此类推的话,以当时全国六亿五千万人口计。阶级出身不好的有好几千万人呢,实际上确实也有这么多。
阶级登记表上有些有趣的事儿,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缩影,颇能反映43年前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
比如,贫农郭永寿,是1937年参加八路军的老革命,后因伤退伍,1953年到建筑社工作,因贪污300元而被开除党籍。可见当时党纪之严,党风之正。齐廉铭(阶级成份贫民)1938年参加八路军(120师358旅714团),也是老革命了,1943年他在一次值夜班时睡着了,被敌人突袭,牺牲了一位战士,仅被禁闭半个月,处分似乎又轻了点。
从文化程度来看,贫农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11户贫农30口人(15岁以上),文盲和小学文化的为21人,占70%;中农及地主共9户,39人(15岁以上),文盲及小学文化的也是21人,但仅占总人口的54%左右,中学以上学历者占46%。这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是有了知识才致富的呢还是致富后才有知识的呢?
从中国的传统来说,户主一般都是男的。然而,这28份阶级登记表却有13户的户主是女的,几占一半。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估计男的多半是有历史问题或出身不好,为了不连累子女或家属,就将阶级出身好或无历史污点的母亲填为户主。在文革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不足为奇。
从政治面貌看,贫农户有党员6人(其中两人被开除党籍),团员6人(其中被开除一人);中农及地主户党员2人,团员12人,党员比例明显低于贫农户,而团员比例之所以超过贫农户,估计是因为中农及地主的子女在校生较多的缘故。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