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关于基本素质
古云“非礼勿视、非礼勿闻、非礼勿语、非礼勿行”;我一直尊循着这十六个字。在现实生活中,我把“礼”也作“理”来理解,自认为也不会错,然而大缪矣。
在农场,记得是1964年搞社教时,队上评工分;为突出政治,力壮男知青倒比弱小女知青工分低,主要原因是家庭成份有些“高低”,还有是女知青是团员,我是心里不平发作了,提出来:‘这是评劳动工分,主要看贡献的大小,又不是政治工分’,在“政治”两个字后差一点蹦出“拍卖”两字,心想好险好险。评分过后还是被其他“罪名”整了一回。
回城是一家企业去调的,(因为我们是地属国营农场,不算招工)进厂后从基层做起,主要是工作、管理能力的体现,到八几年成了车间头头、企业一把手助理,但由于信奉一个“理”字,一次为了一把手的错误指挥造成的损失欲强加于下面职工头上而和他顶着干。后来书记曾对我说:‘好啦,你这臭脾气,和他吵什么吵!这下我白费力气了。’(原来书记是想培养我入党呢!)
为大家、为职工、为企业……,总之为了一个“理”字,我的确多伤很多脑筋,多受很多气,至今还是“民主人士”一个。但是我不后悔,正应了一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