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花木兰
丁启阵
北朝民歌《木兰诗》讲述的女英雄木兰替父从军故事,千百年来,通过诗歌、戏曲等形式,广泛传播,早已家喻户晓。
但是,极少有人知道,距今140年前也曾经出现过一个花木兰式的人物。
故事得从一个安徽人朱某说起。清朝同治(1862—1874)初年,安徽人朱某从小热衷于读书,考试。可是,到二十岁上都没能考上秀才。一怒之下投笔从戎,做了军队中的书记员。几年里,跟随军队在西北一带辗转,朱某在一位姓陈的统领手下吃粮当差。
这朱某青春年少,相貌英俊,待人接物又谦和,因此深得陈统领的倚重,非一般同僚所能同日而语。
一天夜晚,陈统领忽然召朱某一个人去饮酒。饮酒过后,统领不但留宿朱某,还要求跟他同床共枕。朱某惊诧之下,坚决拒绝。这位统领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即拔刀相向,朱某胆敢不从,就要杀了他。万般无奈,朱某只好委曲求全,答应了统领的要求。
等到真的上了床,朱某这才发现,原来这位统领并非男子,而且还是处女!怨男旷女,形同干柴烈火,自然是如鱼得水。从此,朱某每天晚上就都在统领房里留宿。时间一长,同僚之间不免风言风语,大家都对朱某所为表示不屑,以为他是上司同性恋的对象。
夜长梦多,统领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眼看快要生产了。这下子,一向处事果断的女统领,就慌了手脚,想不出解决办法,又不敢贸然堕胎。于是跟朱某商量。朱某劝她向大帅坦白。当时统帅陕西甘肃一带军队的是左文襄公左宗棠,是个通达之人,朱某又举出木兰故事,说左大人一定不会见怪的。女统领听从了朱某的劝告。
左宗棠听完禀报,也是大吃一惊。正要据实上奏朝廷,幕僚却给他出主意,说这属于欺君罔上的事情,上奏之后,朝廷恐怕会怪罪,不如不上奏。于是,左大帅就任命朱某接任陈氏统领的职位,而陈氏统领则换上女人装束,做起朱某的女人来。
后来,朱某要率部跟随大军镇压回族叛乱者,回乡认祖归宗时,又纳了两个小妾。陈氏听说后,勃然大怒,带着全部钱财和自己所生的儿子,居住在甘肃省城,从此跟朱某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那么这陈氏是怎么进入军队并且升为军官的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同治元年,一位名叫多隆阿的将军率军由湖南进入陕西,经过荆子关(也叫荆紫关,在今天河南省淅川县境)时,招募杂役长工。当时就有一个儿童应募,因为脸上皮肤长得黑,满脸痘疤,身材又高大健壮,竟没有人看出她是女子。
这女子进入军营之初,被分派养马,不久提拔为士兵。因为她屡建奇功,就一级一级往上升,做到了统领——当时的正式名称叫“记名提督巴图鲁”。
最先讲述这个故事的人是江夏人范啸云,范啸云当时就在西北一带军队中供职。记载这个故事的是范啸云的朋友张祖翼。张祖翼讲完故事的时候,感慨道:这个故事倘若写成歌词,谱曲歌唱,铺着红地毯的舞台上表演出来的一定是一位刚建婀娜的佳人,没有人会记得她原本是一个皮肤漆黑满脸麻子的丑女人。
张祖翼的感慨未免太刻薄。我的感慨跟他不同: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情节固然曲折有趣,也能激发读者些许阳刚英勇之气。但是,一个女子,著戎装混在一群男人之间,征战十二年,最后解甲回家,恢复女儿身的时候,还情窦未开,为所有战友都“不知木兰是女郎”洋洋自得。用今天的眼光看,这花木兰未免有些不通人性。还不如清朝这位丑女的故事,从军之时,看中一个异性,就大胆地追求,情爱一场,当爱已不在,又能果断了结,来得自然、人性一些。
2008-5-27 新浪博克
(本故事系据张祖翼《清代野记》卷中《女统领》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