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49年,这一年长沙迎来了和平解放.这一年10月1 日新中国宣告成立.
我的父亲原在长沙县任教师,后来在舅舅李默庵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师任上校军需处长,参加了东征;北伐和抗日战争的多次重大战役,抗日战争胜利之后,由于不愿打内战,我父亲回绝了薛岳授予他少将掺议的官职,要他一同去台湾的要求,毅然解甲归田.回到长沙后,在河西岳麓山乡购置了十三亩田地,并且在大西门经营”德星”盐号商铺,从此脱离了几十年的军旅生涯.由于舅舅起义后一家都去了香港,后来在美国定居.我家从此受到了李默庵的牵连,51年父亲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判刑七年劳改,我家的成分也被定为”官僚资产阶级兼地主,从此我家的一切生活全由母亲一人操劳.
我1962年在长沙市南区沙湖桥小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考入长沙市五中读初中,在班上曾任少先队小队长及数学课代表等职务.成绩一直排在班上的前几名.1963年起贯彻”阶级路线”班主任也换了一个叫”刘季宽”的代课老师,他为了取 得学校的信任,千方百计打击我们班上这些出生不好的同学,从此我就成了他打击的重点对象.由于成份不好,父亲刑满释放后带上了”四类分子”的帽子,加上有许多亲戚在台湾和美国的海外关系,我在1965年初中毕业时,档案内明确注明”不于录取”,在不能继续升学的条件下.我只得响应号召”上山下乡干革命”与家庭决裂.当时我家已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已经上山下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