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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读吧】 不该发生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事:石马铺公墓迁坟起争端【知青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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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读吧】 不该发生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事:石马铺公墓迁坟起争端【知青公共频道】

不该发生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事:石马铺公墓迁坟起争端

发生在历史文化名城的迁坟争端
  长沙享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美誉,身为长沙市民感到由衷的幸运和骄傲。近代的长沙更是英雄辈出、人才济济的瑞源之地。当代,长沙人的子子孙孙遍布海内外各地,他们和全国人民一样恪守着尊祖、祭祖的优良传统。每逢清明,在长沙市家喻户晓的石马铺公墓,总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的人流,传诵着后辈对先人的缅怀和悼念,好一派家和社会兴的景象!清明祭祖是千百年来龙的传人之传承万代的重要纪念形式。从2008年开始,清明节将成为全国的法定节假日,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风俗的重视。然而令人十分震惊的是,正值2008.元旦佳节之际,在我们这个历史文化名城居然发生了石马铺公墓数千坟墓被人进行了大扫荡式的平毁!有的墓碑被打碎,有的骨灰盒也荡然无存!如此亵渎和破坏老百姓祖坟的事件不是往我们这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脸上抹黑么!
  石马铺公墓迁坟问题的来由
  老长沙人都知道,长沙市人民政府在1958年将历史悠久的石马铺墓地建立为国家公墓(见图片一),并由市民政局进行管理。这是对当时乱建私墓、滥占土地的规范举措。多年来,市民将亲人进葬公墓,缴纳了进葬费,购买了墓位(均登记在册)。墓主亲属与公墓管理方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广大墓主亲属都享有墓位使用权。
  2004年10月3日,长沙某个学院在《长沙晚报》刊登了一则“迁坟公告”,告知石马铺公墓的七、八、九、十墓区已整体划转给该院。要求墓主(亲属)在10月31日之前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迁的坟墓将作无主坟处理。
  这四个墓区有1.5万多墓冢,涉及到海内外数万个家庭。孝敬祖宗,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迁动祖坟对后人而言,是一件极为严肃重大的事情。因而上述“迁坟公告”在广大墓主亲属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从北京、广州、重庆、武汉……等全国各地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发来不少质疑迁坟问题的信件。长沙的墓主亲属纷纷到这个要求大家迁坟的学院询问、质疑,无人能接受该院的补偿标准(每个坟墓搬迁补偿400-800元),因为当时民政局下属另一个公墓(金陵墓园)的墓位最低价为8000元(去年已上涨到12000元)。无怪乎大家群情激奋,骂声鼎沸。
  2004年12月2日《三湘都市报》B13版题为“石马铺公墓迁坟起争端”一文报道:“一位白发苍苍,柱着拐杖赶来的老爷爷向记者哭诉,他有四位亲人葬在这里,自己退休多年,无力支付高额安葬费”(这位老者向记者哭诉时,笔者正好在场,不免也为他酸泪盈眶)。该文指出:“学院提供的墓地实在太小,墓碑也很小,根本没有地方刻后人的名字,万一碰上同名同姓的死者,辨别起来都很困难……”。学院提供的所谓代迁代葬墓地(见图片二),用砖头隔成的墓穴连大一点的猫也放不下去。一步可以跨过三块墓碑,让后人如何祭拜自已的先人!就是这样的墓地,该学院在2006年5月9日发文说是“为了照顾烈属、华侨、低保户等特殊和困难对象”才可以享受,多么人性化的措施啊!
  
  我的一位同事迫于无奈,只好仿照其他一些墓主亲属的做法,将他多年前入土的岳母娘尸骨用砖头支撑起来,浇上汽油,就地焚烧后(见图片三),再将骨灰送回农村老家,这样可以省去到火葬场的百余元的焚烧费用。一位姓何的老军官(抗美援朝光荣负伤,抗美援越某炮兵团政委)为他父母坟墓搬迁的问题曾与大家一起多次找该学院协商,要求提高迁坟补偿。过度的焦急和劳累使他突发心脏病,幸亏抢救及时才幸免于难。他的儿子为父亲的健康考虑,花费1.6万元将他祖父母的坟墓迁到了唐人墓。像这样花费万余元迁入公墓的坟墓不多,有的人将亲人的坟墓迁到了农村老家,大量的坟墓则是乱迁乱葬至长沙周边农村,如岳麓山、跳马、大托、雷锋公社、水渡河、石马铺村……等地。特别是在目前长株谭三不管地区,据说那个地方花费几千元可以买到几个平米的墓地,迁去的坟墓也不少。这种混乱无序的迁葬现象是不是殡葬事业的历史倒退呢?
  还听说有的人无力承担迁坟费用,不得不把先人的遗骨扔到了湘江……。
  留下没有搬迁的坟墓尚有三千左右。一些墓主亲属在不断进行投诉,上访和呼吁,他们在维护自已的权益,也是在维护国家土地使用的正常秩序。
  
  学院发展导致迁坟争端   发布迁坟公告的这个学院的前身是一所在1986年由干部短期培训学校转型的中专学校。在1999年,这个中专升级为职业技术学院(大专),不到十年,该院又筹划进一步升级为本科,不能不说是发展教育的“大跃进”。不论它的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如何,能在如此短期内实现三级跳也还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升级为本科的一项硬指标是校园面积要千亩以上。为此,有关部门将石马铺公墓的四个墓区(共计409亩土地)以超低价格(共计3600万元)作现状转让给该学院。当时长沙相当地区的基准地价是每亩近百万元。该院以不到其十分之一的超低价受让这块公墓土地,理应该按市场标准实行迁坟补偿,或者按照市政府的批文,将公墓的坟墓整体迁出市中心。然而该院却以大部分墓主入葬时间已超过20年为由,坚持只能按照征用农村坟地的标准补偿,由此而引发了迁坟争端。而这个“20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该学院领导人也说不清楚。
  从2004年10开始,该学院在未拿到市国土局和城市建设规划局批文的情况下,就对墓区进行了野蛮拆迁和施工,发生了多起强行挖坟事件。西区原人大代表贺某父亲的坟墓在未协商好的情况下,被强行挖掘,让他们几个姐弟撕心裂肺地痛哭了一场。她有个兄弟在澳大利亚,说要把掘坟照片公布到境外媒体,几经谈判才迫使该学院赔偿了5000元。
  据了解,该学院直到2007年4月,才拿到60亩地的土地使用证,而这时它的软件楼早已竣工了,而且砍伐树木、平整坟地的面积也远远超过了60亩。新八墓区不属该学院的迁坟公告范围,更不在60亩建设用地之内,可是百年樟树也被砍伐殆尽,所剩坟墓无几(见图片四)。
  三年多来,很多自家坟墓在60亩之外的墓主亲属不断遭到被要求迁坟的电话骚扰。市规划设计院的冯某母亲的坟墓是在60亩用地之外,于2006年12月被挖掉,尸骨不见踪影。对此冯某多次找该学院论理,至今无果。
  
  政府监管力度欠缺?还是肇事决策人太霸道?  
  经广大墓主亲属上访后,2005年4月12日,市人大信访办的何主任主持召开了由该学院领导与墓主亲属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并有市国土局、规划局、拆迁办……等部门参加。会上何主任聆听了代表的投诉之后,当即要求该学院领导停止施工(这位何主任真不愧为执政为民的好当家人!) 第二天(4月13日)市政府在该学院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及时作出了决议:该学院擅自刊登的“迁坟公告”无效,并立即停止迁坟。这个决议的确使翻云覆雨的野蛮迁坟行为暂时收敛了一阵子。然而没过多久,野蛮施工依旧进行。
  为了规范该学院的迁坟行为,市政府在2006年4月7日的市长办公会议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了该学院建设用地“要按原定规模控制在60亩以内,其他用地必须作为永久性生态绿地规划予以严格控制保护”;“对349亩非建设区内的坟墓,必须坚持自愿迁移的原则,不愿迁走的予以保留。”然而该学院继续我行我素,完全没有遵守市政府的规定,仍然不断用电话骚扰、胁迫老百姓迁坟。
  下岗职工龙建国父亲的坟墓是在60亩建设用地之外,被该学院强逼迁坟。他心急如焚,不断上访奔走,终因劳累怨愤而于2007年9月24日突发心脏病死亡。笔者曾在某律师事务所见过他,他正在为迁坟的事进行法律咨询。四、五十岁的年纪,格外朴实憨厚的模样,双眼流露出无可奈何的神情给我留下了难忘的的印象。多么令人惋惜的一条汉子,为维护自家的祖坟赔上了自已的性命!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该学院竟然在2008年元旦来临之际、第十届市人大会议期间,在坟主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对349亩永久性生态绿地区内的所有坟墓进行了大扫荡式的平毁。元旦前一天,省信访局同志得知情况后马上进行了干预和警告,也没能阻止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就在他们警告之后,该院还是坚持安排农民工从12月31日晚上一直干到元旦凌晨三点,突击推掉了所有尚未平毁的坟墓!
  黄女士家三个亲人的墓都被平毁了,她父亲的骨灰盒也不见了。低保户黄大鸣在元旦那天看到父亲的墓被毁,当即悲痛欲绝,跪磕在地,哭诉得死去活来。当他找到学院办公室讨说法时,又被一群保安殴打致伤,后来由于昏迷中风而被送到医院抢救。更令人悲哀的是他年过七十的老母亲闻讯后一病不起,至3月8日离开人世。
  
  对于上述的侵权违法事件,尽管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对受害人很理解和同情,进行了多次协调,对该学院的违法行为也进行了批评和警告,但就是制止不了他们的的霸道行为,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们百思不解!
  发生上述事件之后,该学院还用公开信向坟主声明:“4年来,学院在迁墓和平坟问题上,一直是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可见,这个学院领导是多么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他们不懂“民事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序良俗”。这是什么意思呢?公共秩序和良好的民间风俗是制定民事法的基础。你把这个法律基础都破坏了,还谈什么依法办事呢?
  作为长沙市民,我们多么希望这个历史文化名城在国内外享有美好的声誉,有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的家园能向和谐、幸福、宜居的城市迈进。我们不愿意看到由于个别高贵人物的霸道或某个单位的“发展”而造成对老百姓的伤害。毕竟一个城市和不和谐,幸不幸福,还是要由我们老百姓来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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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父

元月四日,元旦后刚从江西三清山回来没几天的我,在家中接待了一位我并不认识的中年妇女。她向我讲述了埋葬于石马铺公墓内的父亲和爷爷奶奶的坟墓于今年元旦期间被长沙民政学院挖毁,父亲的骨灰也被民政学院的民工丢弃。她与其他墓主一起找民政学院领导理论时,同去的一个叫黄大鸣的墓主被民政学院的保安打伤住院。并要我与她们一起去找有关部门交涉,我当即拒绝,我乃一介无权无势的平民,又非当事人,不可能和他们一起去向政府有关部门交涉,我自己工作问题都无法解决,那有能力去为他们解决此事?不如找新闻媒体可能还有点希望,就我所知,如今的新闻媒体热衷于搞“小维权”,只要不牵涉政府的诚信和高官的利益,媒体一般都乐于介入。谁知我与一报社记者联系后,他告诉我,他们早知道此事,但不能报道,04年12月某省报曾报道《石马铺公墓迁坟起争端》,但听说被批评,并要我也不要介入此事。

    没想到,连续几天她又央求我帮她写诉状,想起诉民政学院的毁坟扬灰的野蛮行径。我非律师,只好请教律师朋友。谁知朋友一笑,“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权莫进来”,她一个即无钱,又无权,朝中又无关系的月工资仅294元的内退(企业内部退休)女工,有能力请律师来打官司吗?更何况石马铺公墓事件牵涉的墓主众多,影响较大,法院也不敢轻易判决。

    春节后,我正打算外出跑几天“摩的”赚几个柴米油盐钱,谁知又有几位墓主找到了我,并凑钱为我购来米面油菜,有道是:吃人嘴短,没办法我只好放弃“非法营运的摩的生意”,静下心来花几天时间,详细看了他们带来厚厚的几堆材料和照片,才知道为保往公墓内的祖坟,他们都走了几年的维权之路,部分政府官员虽对他们的情况表示了同情,却无法解决他们与民政学院的矛盾。我就不明白了,百姓在利益遭受侵犯时,先寄望于利益集团人员的良心发现,尽量减少百姓的损失,但利益集团的良心被狗吃了。百姓想求助于法律吧,法律的成本太高,也无法保证执法者的客观公正。百姓求助于政府吧,官员们相信“时间是最好的消磨剂”,岁月能化解百姓维权的决心。所以官员对他们施展太极神功。但时间也能消磨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呀。

    其实坟主的要求并不高,就希望民政学院遵守市政府在2006年4月7日的《市长办公会议》上作出的明确规定,“该学院建设用地要按原定规模控制在60亩以内,其他用地必须作为永久性生态绿地规划予以严格控制保护”;“对349亩非建设区内的坟墓,必须坚持自愿迁移的原则,不愿迁走的予以保留。”保护好生态保护用地范围内合法墓主的祖坟,或者以公墓换公墓,别使坟主在经济上受到太多的损失,但民政学院在元旦期间的毁墓平坟却使事情恶化。听说墓主们在元旦后曾多次去有关部门投诉,但事情一直无法解决,因此他们想自己开博将四年的维权经历告诉世人,并请我提供点技术指导,并帮助他们推介一下,无奈我没挡住“米面油菜”的诱惑,只好答应教他们如何注册博客、如何上传文章和照片。

    现向大家推介“不公则鸣”的博客,网址:http://ca0731.blog.hexun.com/,并转帖其中二篇文章,除黄娟娟的《清明祭父》是黄口述由我代笔并由黄表示是她的心之所想外,其余文章都是他们亲笔所写与我无关。我也不想再发表任何评论。实话说,我是吃人嘴短,也算是是受人恩惠帮人推介博客,请大家别受我的观点和看法影响,保持自己的独立观点,相信大家看了他们的博客后会有一个公正的评论,我就不多废话了。

                             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附:文章转帖

清明祭父

http://ca0731.blog.hexun.com/18048323_d.html

黄娟娟

三月里来是清明,桃红柳绿百草青。

别家坟上飘白纸,我父坟毁骨无存。

年年公墓拜先父,今年无处寻祖坟。

非是儿女不孝顺,掘墓扬灰教书人。

遍求官府无人理,清明祭扫官衙中。

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就杜鹃红。

    又到了祭拜祖先的清明节了,但今年却只好去政府信访部门祭拜先父的亡魂了。只因四年前有关部门将石马铺公墓的四个墓区共计409亩土地以3600万元超低价格转让给给民政学院后(其中60亩建设用地、349亩生态保护用地),合法葬于公墓内的一万多亡魂就不得安宁。2004年10月3日,长沙民政学院在《长沙晚报》刊登了一则“迁坟公告”,要求墓主(亲属)在10月31日之前办理迁坟手续,每个坟墓搬迁补偿400、或800元,逾期不迁的坟墓将作无主坟处理。

    但面对如今动辄价格上万的公墓价格,那位墓主愿凭白无故的担当如此巨大的损失?所以无人能接受该院的补偿标准,长沙的墓主亲属纷纷到这个要求大家迁坟的学院询问、质疑,并要求民政学院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对349亩生态保护用地内的公墓予以保护,或以公墓换公墓的方式进行迁坟。但民政学院根本不理会数千墓主的合理要求,强逼墓主将亲人的尸骨或骨灰迁坟改葬。

    昂贵的墓地价格让不少市民大叹“阴宅贵过阳宅”。长沙民政局下属另一个公墓(金陵墓园)的墓位最低价已达12000元。加上工料、墓碑及迁坟费用,一座简单的坟墓最少也要花费20000余元,普通百姓收入有限,谁有能力支付这沉重的负担?更何况墓主中有不少收入不高的退休老人和失业的工人,度日尚且艰难,那有剩钱余银去重新购墓建坟?多年来我们只好层层向各级领导反映,四年时间,我们向各级领导递交了无数的材料,去得人少时,官员和我们踢皮球。去得人多了,又恐违反信访条例。但尽管我们跑断了腿,累折了腰,磨薄了嘴皮,饿扁了肚皮,持续四年的时间,却没能得到政府官员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不想要任何人的施舍,只想维护自己和先祖的权益。我们也弄不明白,百姓的权益为何总是被利益集团侵占?究竟是我们给“和谐社会”增添了麻烦?还是如今的“和谐社会”在侵占我们的权益?

    为了规范该学院的迁坟行为,市政府在2006年4月7日的市长办公会议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了该学院建设用地“要按原定规模控制在60亩以内,其他用地必须作为永久性生态绿地规划予以严格控制保护”;“对349亩非建设区内的坟墓,必须坚持自愿迁移的原则,不愿迁走的予以保留。”然而该学院继续我行我素,完全没有遵守市政府的规定,仍然不断用电话骚扰、胁迫老百姓迁坟。今年元旦期间,民政学院在未通知墓主的情况下,组织民工毁墓平坟,无怪乎大家群情激奋,骂声鼎沸。

    我家过世的爷爷、奶奶和父亲黄建文都葬于石马铺公墓内,墓穴位于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用地”范围之内,并且都不属于民政学院建设用地范围。按长沙市政府2006年4月7日《市长办公会议》规定,属于予以保留的范围。但在今年元旦节,爷爷奶奶的坟墓被毁墓平坟,父亲更惨遭毁坟扬灰。从元旦后开始,我们找民政学院理论,他们的保安将墓主黄大鸣打得伤重垂危。找各级领导反映吧,领导视我们如“洪水猛兽”,对我们施展了全套“太极神功”。找派出所报案,时隔数月无消息。这难道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和谐”?

    墓掘了,坟平了,先父的骨灰也被“教书育人”的民政学院给抛洒了。今年的清明节看来也只能去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反映《民政学院》的野蛮行径,也算是用另一种方式安慰先父和祖先不得安息的灵魂。但真不知这样的学院能培养出什么样的“民政干部”?与他们导师一样野蛮的“民政干部”,又能否善待他们的“子民”。我真为我们的儿孙和祖国的未来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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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则鸣

清明祭父 [原创 2008-04-02 20:12:38]  
三月里来是清明,桃红柳绿百草青。别家坟上飘白纸,我父坟毁骨无存。年年公墓拜先父,今年无处寻祖坟。非是儿女不孝顺,掘墓扬灰教书人。遍求官府无人理,清明祭扫官衙中。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就杜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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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民政学院打伤事件的经过 [转帖 2008-03-30 09:05:32]  
我叫黄大鸣,长沙市人,由于维护国家法律与个人的公民权益惨受民政学院一群保安暴打致伤,生命垂危,现仍住院治疗。被长沙民政学院保安打伤的石马铺公墓墓主黄大明在住院治疗 我父亲叫黄汉清,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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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历史文化名城的迁坟争端 [原创 2008-03-23 01:45:54]  
长沙享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美誉,身为长沙市民感到由衷的幸运和骄傲。近代的长沙更是英雄辈出、人才济济的瑞源之地。当代,长沙人的子子孙孙遍布海内外各地,他们和全国人民一样恪守着尊祖、祭祖的优良传统。每逢清明,在长沙市家喻户晓的石马铺公墓,总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的人流,传诵着后辈对先人的缅怀和悼念,好一派家和社会兴的景象!清明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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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省人大材料附件1 [转帖 2008-03-20 23:43:32]  
强烈请求制止民政学院违法侵权、对抗政府的恶劣行径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2004年11月以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下称民政学院)在未取得市国土局和规划局批准的情况...

[阅读全文](字节数: 5271)

附件二强烈请求严肃查处长沙民政学院 2008.元旦强挖祖坟、行凶打人的严重事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历史悠久的石马铺公墓是在1958年由省厅发文正式定为国家公墓,数以万计的墓主亲属遍布海内外各地。自2004年10月长沙民政学院对石马铺公墓七、八、九、十墓区发布非法的迁坟公告以来,在未取得政府国土、规划部门批文的情况下,强逼广大坟主迁坟,已发生多起强挖祖坟、行...

[阅读全文](字节数: 0)

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 [转帖 2008-03-20 23:23:36]  
2007年12月28日至元月3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司马埔公墓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市民政高等职业学院将院内349亩永久性生态园内的近万个坟墓,在未经墓主后人同意的情况下,全部铲平。干出了伤天害理的恶行。并引发保安打人致伤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这起违法事件的主使,就是市民政高等职业学院院长,湖南民革主委刘晓。2004年市民政学院以办学为名从市民政局以3600万元的价格办理这宗土地转让手续。这宗土地转让非阳光作业,本身在法律法规上存在置疑,这姑且不谈。对此块土地的用途市政...

[阅读全文](字节数: 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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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9 3:03:56
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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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都不敬重的学院,还有什么资格教书育人!

该清醒时糊涂,该糊涂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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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9 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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