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的《南方周末》,公布了“2008年十大影响性诉讼”的评选结果。在岁末年初各类“排行榜”纷至沓来的时刻,这个“榜单”特别让人眼前一亮。我一向认为,当前中国最需要的,乃是法治的建设;而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的普及,又只能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来完成。因此,《南方周末》等单位坚持了三届的“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就堪称功德无量。稍感遗憾的,是案情的回放和专家的点评,似乎都简略了一点。不熟悉案情和法律的读者,可能不太容易看得明白。因此,建议《南方周末》等单位,将评选出来的“十大影响性诉讼”之相关报道和评论,结集成书;甚至采取夹述夹议的方式,重新评述,形成专门著作,公开出版。苟能如此,则所谓“十大影响性诉讼”,就有可能影响更为广泛。其对于中国法治建设之功德,亦不可估量也。是所望焉,不知诸公以为然否?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代后记
武王伐纣开基业,周公摄政德治国。亲疏嫡庶次第封,乐统和同礼辨别。
未料君恩五世泽,风雨如磐神州裂。兄弟相逢弯弓月,郊原遍洒男儿血。
纷纷诸子来献策,老子冷峻孟子热。墨护草根杨爱身,孔慕商周庄梦蝶。
荀卿解蔽终难结,天下滔滔人恻恻。始皇一剑定乾坤,商韩简在帝王侧。
汉武尊儒罢百家,唐宗宋祖继相接。金殿不闻仗马鸣,但见童生头飞雪。
半部论语任忽悠,兵临城下签条约。狼烟滚滚国门开,先生却姓赛与德。
痛定思痛问前哲,正道沧桑谁省得?海能为大在兼容,百花杀尽非春色。
洗心再读诸子书,千丝万缕从头说。重整山河待轻装,历史当翻新一页。
注
1、武王伐纣开基业:武王领导的革命战争及其胜利,不但意味着一个政权替代了另一个政权,更意味着一种文化替代了另一种文化,一种制度替代了另一种制度。中华文化的基础,其实主要是周人奠定的。
2、周公摄政德治国:周公的施政纲领,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以德治国”。
3、亲疏嫡庶次第封,乐统和同礼辨别:周公创立的政治制度,是宗法、封建、礼乐的“三位一体”。宗法制分亲疏嫡庶,封建制行封土建国,礼乐制讲乐统和同,礼辨异别。
4、未料君恩五世泽:《孟子》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5、礼坏乐崩天下裂:《论语》云“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6、兄弟相逢弯弓月,郊原遍洒男儿血:毛泽东《贺新郎•读史》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流遍了,郊原血”。
7、纷纷诸子来献策: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系因解决当时问题而起。以上均请参看本书第五章。
8、老子冷峻孟子热:老子尚无为,冷静理智;孟子讲仁义,古道热肠。
9、墨护草根杨爱身:墨子关心劳动人民,杨朱维护个人权益。
10、孔慕商周庄梦蝶: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谓之“吾从周”;庄子主张真实自由的生活,谓之“逍遥游”。
11、荀卿解蔽终难结:《荀子》一书有《解蔽》、《非十二子》等篇,意欲终结百家争鸣。
12、天下滔滔人恻恻:《论语》云“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谁与易之”。
13、始皇一剑定乾坤,商韩简在帝王侧:秦兼天下,系实行商鞅、韩非之主张,后又以法家学说为国家意识形态。
14、汉武尊儒罢百家,唐宗宋祖继相接:此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及隋唐后之科举制。从此百家争鸣不复存在矣!
15、金殿不闻仗马鸣,但见童生头飞雪:《新唐书•李林甫传》云“君等独不见立仗马乎?终日无声而饫三品刍豆,一鸣则黜之矣”。
16、半部论语任忽悠,兵临城下签条约:历代统治阶级鼓吹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其实自欺欺人。鸦片战争一声炮响,则无可欺矣。
17、重整山河待轻装,历史当翻新一页:鸦片战争后,中国人重新审视自己的历史,认识到只有科学、民主与法治,才是强国之道;也认识到只有海纳百川,多样统一,才是和谐之道。在此前提下重读先秦诸子,将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请参看本书第六章。
说明:
1、《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一书,已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并于 2009年1 月1 日零点在全国上市。2、本书同时出版两种版本,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黑色封面为普通版,定价29元;红色封面为珍藏版,定价68元。请注意按需购买。
道歉:
刚刚发现,本书最后一页代后记《重读诸子歌》之注释有三处错误。注9“墨护草根杨爱身:墨子关心劳动人民,杨朱维护个人权益”,其中“杨爱身”误为“杨护身”,“墨子”误为“墨户”。注10“孔慕商周庄梦蝶”,“孔慕商周”误为“孔梦周公”。“杨爱身”误为“杨护身”,“孔慕商周”误为“孔梦周公”,是因为正文修改以后,注释未能相应修改,系校对不细所致,我和编辑都有责任,谨向读者诚恳道歉!“墨子”误为“墨户”,实在错得莫名其妙。我写作用电脑,中文输入法是拼音加加,打“墨子”这个词,只需键入MZ,再选择,自动就是“墨子”。如果选错了,变成“孟子”,或“民族”,或“帽子”,还有可能。变成“墨户”,完全没有可能。我的原文是“墨子”,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也不可能改成“墨户”。由此判断,疑为印刷前电脑出错,原因不详。但不管怎么说,总归是又错了,谨向读者致歉!
谨祝诸位牛年大吉!
问:据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已于今天( 2008年12月30日)上午,对重庆某“职业诉讼人”告你《品三国》错别字一案做出判决,明确认定你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请问你对法院的这个判决有什么看法?
答:我完全拥护并服从这个判决,尤其是明确了我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问:这一点为什么重要?为什么说你就不是“适格被告”呢?
答:关于这个问题,法院的判决书说得很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索赔。如果责任在生产者,那么,销售者在赔偿了消费者以后,可以向生产者索赔。如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就是说,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责任主体,是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具体到本案,如果《品三国》确系“不合格产品”,又对读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原告也只能告书店和出版社。所以法院明确裁定,本案“适格被告为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和上海文艺出版社,易中天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其实这事打个比方就谁都能明白。比方说三鹿奶粉出了问题,你该告谁?只能告三鹿,不能告奶农,更不能告奶牛。就算那“蛋白精”是奶农加的,你也只能先告三鹿,然后再由三鹿来告奶农。同样,如果《品三国》是不合格图书,你也只能先告出版社,然后再由出版社来告我。
问: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最后还不是要告你?
答:有很大区别。这个区别,就是司法中极其重要的“程序公正”。也就是说,一旦牵涉到法律问题,就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其中一条,就是被告是否“适格”。不“适格”,就要驳回。渝中区法院的判决明确了这一点,因此是公正的判决。其中体现出的,就是程序公正的原则。所以这个判决的水平是很高的。
问:既然你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法院为什么要受理呢?
答:受理是对的。因为该原告是把我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法院当然要受理。只不过,原告将我作为共同被告,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也就是说,受理和驳回都是对的。而且我认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这回真是做了一件好事。
问:什么好事?
答:普法教育,让大家都知道程序公正的重要性。
问:问题是,书毕竟是你写的,难道读者就不能告你吗?
答:该原告如果是打“笔墨官司”,那就没有司法程序问题了。和我理论,或者和出版社理论,和责任编辑理论,都行。批判我们,要求我们道歉,也都行。但你既然向法院起诉,那就得“合法”,你的被告就得“适格”。你不能想告谁就告谁,这是常识。
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原告没有这个法律常识?
答:没有这个意思。听媒体说,该原告是所谓“职业诉讼人”,应该不会没有法律常识。实在不好意思,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特殊行业,因此深表理解。人家是干这行的嘛,总要找官司打,赚点钱也很正当嘛!据该原告自己对媒体说,他也告过脑白金。后来脑白金给了他千把块钱,他就撤诉了。职业诉讼人,可能就是这样的吧,我不太清楚。反正这些话是该原告坐在法院立案厅,“挨个给记者打电话”,然后接受采访时说的。
问:你是否认为,这是暗示你也花钱“私了”呢?
答:这可不敢乱猜,我也没有兴趣赞助他们这一行。再说我也不喜欢什么“私了”,我还是更赞成判决。
问:那你对上海新闻出版局所聘专家认定的8处差错怎么看?
答:我没有看到这份文件,无法回答你的问题。但如果是权威部门的鉴定,确实是我们错了,我愿意就此向广大读者道歉。
问:请问这些错误,是你的责任呢,还是出版社的?
答:没有必要查清楚,也查不清楚。我统统认账好了。
问:但是据说有法学教授提出必须查清楚,这样才能追究你们各自的法律责任。
答:哈哈哈!写错别字也要负法律责任,这还是头一回听说。谢谢这位大教授!有这样的法学家,中国的法治建设真是大有希望了。
问:但你毕竟愿意为自己的错漏向读者道歉,是本案促使的吧?
答:不是。我早就提出“应对批评三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发现硬伤,立即改正”。事实上我和上海文艺出版社也是这么做的。《品三国》(上)出版过修订本,就是为了改正错误。我在博客里面也发表过文章,就《品三国》(下)的错误向读者道歉。这两处错误,一处是我在某地签售时一位读者指出的,我向这位读者致谢。另一处是我自己发现的,我向广大读者致歉。你们如果不相信,可以去查。今后,如果还有读者发现了新的错误,只要属实,我还认错,还道歉。
问:那你就不能少犯些错误吗?
答:没有谁喜欢犯错误,也没有谁故意要犯错误。犯错误总会有各种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错误也有种种,有可以避免的,有无法避免的。但不管什么情况,错误就是错误,没什么可辩解的。面对错误,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认错和道歉。但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说我错我就算错。
问:你的新书还会有错漏之处吗?
答:难说。尽管我们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三审之后还特地聘请金文明、唐让之两位先生审稿,但我也好,责任编辑也好,金先生、唐先生这两位文史大家也好,都是人,不是神,怎么能要求我们一点错误都没有?但求尽心尽力问心无愧而已!
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的初步调查之后, 2008年12月21日的《北京青年报》,又发表了该报记者李俊兰的长篇独立调查报告。这篇报道以简光洲式的勇气,再次“打破媒体某规则”,用铁的事实证明,前一阵炒得沸沸扬扬的所谓“百家讲坛收视狂跌,进入死亡倒计时”,乃是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假新闻。
这可真是太煞风景了!北青报呀李俊兰,你们怎么就没想到,正有一堆人指着它做文章、赚吆喝呢!咋能把真相说出来呢?
不过现在看来,我还是太书生气,还是杞人忧天了。要知道,在这方面,我们同胞的聪明才智是没有穷尽的。这不,公众还没从对假新闻的揭露中反应过来,马上就有人在第一时间出来说话,道是“百家讲坛收视狂跌”虽然是假新闻,背后却透着“真意思”。这意思也很清楚:新闻假了不要紧,意思真就行。
这又实在是妙不可酱油!我相信,这一说法的广泛传播,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造假事业的兴旺发达、繁荣昌盛,也必将极大地鼓舞广大造假工作者前腐后继、三鹿到底。因为他们再也不怕被揭露了。烟是假的吗?不要紧,意思是真的。酒是假的吗?不要紧,意思是真的。食品是假的吗?不要紧,意思是真的。药品是假的吗?不要紧,意思是真的。至于盗版书和假书,就更不要紧,因为那“意思”肯定是真的。总之,有了“真意思”这张挡箭牌,所有的造假都可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所有的造假工作者(包括大大小小的“三鹿媒体”),也都可以逍遥自在高枕无忧了。正所谓:
造假不要紧,只要意思真。
揭露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