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友谊和爱情--------魏剑美
友谊和爱情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其价值和意义都在本身。因为友谊之外的目的而来的友谊和因为爱情之外的目的而来的爱情一样,都注定要以生意的方式开始,并以生意的方式终结。
如果爱情可以选择,最好的方式是那种淡而绵长的相知相守。轰轰烈烈的、死去活来的爱固然可歌可泣,但却很难维持足够的能量。爱,其实是一种生长于内心的力量,烧得愈烈便耗得愈快。不过淡而绵长的爱情其实是最难的,因为它需要彼此深刻的理解与包容。做得来最好情人的两个人,其实也可以称得上生死之交的朋友。那种一举手一投足之间的默契与意会,其实就是非常大的一种幸福。
随着年龄的增大和阅历的增多,我越来越排斥极端的方式。在我看来,那种采取写血书、刺字、跪求、以死要挟的求爱方式都是不尊重自己和对方的方式。一个心智健康的人自己不应该如此,也决不应该接受对方的这种方式。
有人说爱注定是与伤痛为伴的,愈爱愈痛。就我而言,是不愿意任何人为我而痛的,我也变得不愿意为任何人去领受伤痛。我以为最美的情感是通透的,是坦白的,虽然也有着含蓄,也会有偶尔的心痛,一点点,淡淡的,在有雨的黄昏,在落叶的秋日,在某个静听落雪的午夜,在茫然醒来的清晨。但永远不以让对方不安的方式。
异性的友谊是最难得的,尤其是暧昧得恰到好处的那种。
友谊和爱情的最大不同就是它没有索取。我们从不因为自己爱朋友的缘故而要求他时时刻刻只想着自己一个人,并且永远不能再和其他人交朋友。
朋友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分享对方的朋友。而爱情却极难做得这点。
我总以为,没有失恋过的人恐怕是不会懂得爱的,虽然也有许多一再失恋的人也远远没有懂得。
我有个偏见,以为初恋就结婚者多半不会长久地满意。
一个人即使爱很多次,爱很多人,也可能不妨碍他的纯洁与本真。
能做得这点的大约就是真性情的人了。
我可能会责怪我的朋友,但我永远不会羞辱他。
我也可能会对我的朋友过誉,但肯定不是因为奉承。
谭嗣同认为“五伦”之中惟有朋友一伦最有益而无弊,他在《仁学》一书中感叹说:“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惟朋友乎?……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
确实,也幸好人生诸多关系中还有朋友一伦,除了梁山好汉那样动不动喝血酒结生死的江湖人士之外,绝大多数人结交朋友时可以率性而为,不必想到天长地久或者忠诚不渝,也不必做某种利益的结盟。一旦割袍划席,没有财产分配、子女责权的麻烦,也没有过多的哀怨情仇,更不会提出“青春损失费”之类的荒诞问题。很多时候,只是渐渐疏远了,那种友谊的失去甚至毫无痕迹,偶尔碰见还是谦谦君子,礼遇依旧。
除了那种别有用心的利益之交,真正朋友间引发的悲剧其实是极为罕见的。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其他的关系中加入“朋友”的要素呢?“平等,自由,节宣惟意”这样的精神其实正是现代伦理的基础和要义。父子、婆媳、夫妻、兄弟、恋人,如果脱离了“自主之权”这样的根本,那么无论有着多么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理由,都很可能带来越加糟糕的结果。
郁达夫在其诗作《钓台题壁》中写道:“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一个“累”字,写活了他对于“美人”的怜惜。壮士爱名马,才子怜佳人,倒也风雅。不过在我倒更愿意反过来看:名马最惜无策驰,美人何曾怨情累?
无道可驰、不受鞭策的名马,和无情可累的美人,其实都是空垂之枝,转瞬间徒负韶华,委顿了壮志,也苍老了容颜。
黑夜的降临不是为了提醒失却阳光的痛苦,而是告诫我们学会珍惜。生命总是在黑暗和光明、痛苦和快乐之间轮回,因此重要的不仅是在阳光时刻的尽情享受,更要在身处黑暗时,也让内心生长出光亮,温暖自己,也映照他人。
朋友之间最尴尬的是以自己的所谓志向去规劝、衡量、要求对方,“人各有志”这句话是最适宜于友情的。陶渊明之所以过得潇洒自在,即便“草盛豆苗稀”也不影响心境,大约就是因为没有朋友来打搅的缘故罢。倘若不得志的屈原大人寻了来抱怨些“举世皆浊”之类的话,或者得志的范仲淹大人寻了来勉励些“先天下之忧”之类的话,那“五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也像其他事务一样,难免有兴衰成败。不论多么美妙的感情,一旦成为过去,就没有必要再为此伤神和影响此后的生活。有一句话说得好,“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不过也要记得,不要总是打翻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