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一个知青和他的发明还有情感。这人姓张名大勇,当年曾下放江永桃川农场,也是“红一线”的一员。
大勇没有受过太高的学历教育,但他是个渴望成功的人,虽然迄今为止他还算不上一个成功人士。然而,在我眼里,他绝对是个很有想法能出点子的聪明人,心地特善良,感情很细腻。
记得还是多年以前,大勇就搞了个“**床”的发明(如今这东西已经不足为奇了)。当他拿着那厚厚一叠东西送来我看时,我先是大吃了一惊,想不到在这个方面他也会动这种脑筋,但是待看过他的完整设想之后,我立刻变成理解他支持他了。我四处找人帮他画产品设计图而未能如愿,大勇的专利申请也就终于没能赶上趟。为此,我跟他都懊丧了好长时间。
2000年4月,我协助在昆明打工的湘妹子姐妹俩办起一间礼品公司,开发出“三珍”、“三宝”、“三绝”的系列产品,打算赶在昆交会前夕在媒体上推出广告,可我一直没想清楚广告要怎么做才能奏大效。当时大勇也在昆明这家企业工作,他建议我以姐妹俩征婚的形式来推出她们的公司和产品。我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于是连夜写出了《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一对未婚姐妹的心声》。广告刊出后,反响非常之大。
2001年,世界华商大会在南京召开,大勇跟几个搞策划的一起在南京玄武湖公园为大会做着筹备工作。当时有一个由钱其琛先生题写“侨之心”的高大的大会艺术雕塑,需要在大会期间为之举行揭幕仪式。揭幕本是一件简单的事,把罩在其上的那块红色幕布往下面或往侧面一拉也就完成了。大勇却在想,既然是全球华商大会,揭幕也该弄出个“世界独一无二”来。他想让揭掉的幕布能往空中走。结果,还真让他做到了。他定制了一条十米的金色长龙,龙头龙尾各系两个大气球,让龙爪牢牢抓住红布中央,四角先用绳子系住固定在地,待揭幕时将四根绳子松开,幕布便随金龙徐徐升起腾空而去。大勇跟我说起“飞龙揭幕”的情景时还很兴奋:“可惜你没能到现场去看看,在场的人全都情不自禁的仰望着天空使劲的鼓掌呢!” 大勇的此一作为是可以记录在吉尼斯世界记录的。
上面这些东西都没有见诸报端,谁要是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
大勇的故事引起媒体重视,是2003年的事了。老知青郭晓鸣、孙致远力促了这件事。这年的8月1日,《湖南科技导报》用半个版的篇幅刊发了记者张永翔专访大勇的文章,题目用了“奇人奇事”字样。开头一段这样写道——
"一个生活在贫困线上、只有初中学历的退休工人,贫贱不移其志,穷十年之功撰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抵债法(建议稿)》。消息传出,在法学界引起不小轰动:有人说,此法不具备基本的普适性和可行性,因而作者无异堂•吉坷德,荒唐可笑;有人说劳务抵债的结果是杨白劳悲剧重演,封建压迫借尸还魂,有悖人权。但赞赏者也大有人在,认为他立志高远,胸怀广博,可感可佩。"
大勇是1988年通过考试成为县司法局一名兼职律师的。他在办理一些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些债权人因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而令执行不得不“终止”,使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呢?他开始寻找答案。他终于发现,造成债权人权利不能主张的重要原因,是法律本身的不完善,某些条款的规定明显有失公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终结执行。” 大勇认为此款明显有漏洞:如果被执行人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呢?可不可以用劳务抵债?大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抵债法(建议稿)》由此发端。他没有考虑就此问题写一篇论文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而是选择自己起草一部法律(建议稿)文本提交给国家立法机关。有9章94条9316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抵债法(建议稿)》,最终在2003年元月付印成书。
大勇的超常努力有可能是无功之劳。对此,他并不十分在意。他说,如果国家立法机构能接受他的“劳务抵债法”这一法学概念,退一步说,如果能在法学界引起关注和争议,他的劳动也就有了价值,他会因此感到欣慰。
大勇的心思我知道:“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为后人留下些东西。”我还知道,他渴望有一个舞台。他在1998年所作的一首取名《舞台》的诗,就是他的真情告白——
给我一个舞台
把帷幕徐徐拉开
无须导演和编剧
自已的戏自已来安排
请把“残月”挪开
快让“太阳”升起来
“白雪皑皑”的后面是“春风杨柳”
我们何必抱着“夕阳”发呆
戏装裹不住烈火般的情怀
台词也说不清我心底的无奈
“走出你的小屋吧,朋友
让我们再次相爱”
卸下头饰和油彩
亮出鬓发的斑白
手挽手去寻找更大的舞台
我们的戏只会越来越精彩
啊,舞台 舞台
我们需要一个舞台
为了回忆那凄凉的过去
更为了塑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