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 那月 那日
---我的知青经历--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我下乡到浏阳古港公社石坳大队先锋生产队。地理位置:原古港磷肥厂后向南三里路,一个名叫卢家台地方,聚居七、八百人以卢姓为主的村子。分三个生产队,分别以红旗、金星、先锋为生产队名。当年我的一家六口分居六地。爸爸打成右派开除回北乡老家,妈妈下放到张坊“10.4干校”改造,哥哥下放到达浒,姐姐下放在溪江,妹妹两年后也下放到大围山林场。从六八年到七一年我在古港当“知识青年”近三年,直到七一年我远走新疆。。。。。。
一九六九年七月十一日,七月流火,酷热难耐。先锋生产队接受修建石坝的任务已经有二十多天了,工程完成大半,“双抢”在即,上面的死命令下来了:必须在7月23日大暑节前完工,回队参加“双抢”劳动。当时农村的“双抢”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候,不能耽误一天的。
在二十天前,大队承接一项工程:为古港磷肥厂废水废渣塘修一道长八十米高五米的加固石坝。由大队长(兼生产队长)卢子加带领先锋生产队组织三十名青壮劳力参加修坝,我也被作为青壮劳力编入其中。生产队集中管早、中两餐饭,另外有苦苦的凉茶。劳保福利是每人每天草鞋一双。在小山冲修坝东西是山,前面朝南,毒毒的太阳从早晒到晚;后面是一堵围墙,一丝风都不透。我和大部分当小工的就是抬石头,从清晨到傍晚。一根粗木杠加一付铁打的、沉重的螃蟹夹钳,就有几十斤重。石头是从上往下抬,小路只有一尺来宽,石头有多大,你就得抬多大,没有选择,拼命也要抬下去。如果你失足拌倒,伤到的不仅是你,还有下面砌石头的人。所以不管怎样你都要咬牙挣住,不能倒下!早上发的草鞋穿不到半天就烂了,光着脚也要抬。衣服汗透又晒干,留下的是大片白色的盐渍。有人干脆光着膀子干,浑身上下只穿一条短裤。几天下来,皮晒掉一层。再以后怎么晒都不掉皮了。那皮肤晒得油光发亮,一桶水泼上去,只要一抖全身不沾一滴水。天气太闷热了,中暑的事是习以为常,一天总有几个人中暑。人倒下去了,马上有人把你拖到树荫下,灌一瓢苦涩的凉茶,睡上片刻,爬起来接着干。就这样起早贪黑地干了二十天,手上脚上到处去被石头碰伤划伤的口子。我的体重从一百一十斤降到一百斤整。所有的人都快支持不下去了。
早上八点开早饭,中午12点开午饭,晚饭不管的。早上是辣椒炒豆豉,中午是豆豉炒辣椒。10多天过去了,一个个都瘦了一圈,眼圈都是黑黑的了。吃饭不定量--管饱。那饭量个个惊人,每人都是三大钵,就着那豆豉辣椒几下就吞下去了。有个叫“狗子”的年轻人,一餐五钵饭,把那肚皮涨得溜圆。人送外号:“狗五钵”。卢子加队长是条硬汉子,三十多岁,干农活里里外外是把好手,吃得苦,霸得蛮。对人却是非常和气的。他自己处处带头,和我们干着一样的活,吃一样的饭。看着大家实在吃不消了,向大队打报告要求改善伙食。报告由他口述,由我起草。报告的主题是:吃豆豉辣椒是不能抬石头的。大队批准下来了,三天吃一餐肉(三斤)。大家当时高兴得无法形容,差点就要喊万岁了!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年代,总有些荒诞、狂热的行为。除了艰苦的劳动外,还有一项必修课:“早请示晚汇报”。每天清晨,卢子加队长先要带着没睡醒的大家,在“忠字墙”前列对,做“早请示”,再去工地上工。晚上回来又要到“忠字墙”前做“晚汇报”。天天如此必不可少,否则是不忠、叛逆之大罪!有一天实在是太累了,回去时走路都打趔趄了。卢子加队长看着实在没办法,就喊上我和他一起来到“忠字墙”前,向伟大领袖请罪!他嘴里喃喃地念着:今天向你请罪!实在太咧哒,没有来忠于您老人家,明天再来忠于您老人家啊!
参加修石坝的青壮劳力,按照优惠待遇:每人一天记十五个工分。按当年终决算:十分工合0.32元。就是说干一天可以得到0.48元。这就是当年的劳动价值。
那天--一九六九年七月十一日中午,妈妈突然来到修石坝的工地。和我一起吃的午饭,那天正好是吃肉的日子,妈妈看着又黑又瘦的我,饭也没吃几口。把碗里的几片肉都夹到我的碗里。有半年没看到妈妈了,妈妈也瘦了,也黑了,两鬓已有几丝白发。我的妈妈那年还不到四十二岁啊!为了看我,她请了一天假,从张坊搭车来古港,走到生产队才知道我在修石坝。又赶到工地,和我说了几句话,留下一个布包,告诉给我买了两件白背心。又要赶下午两点的路过班车回张坊干校去。看着妈妈消瘦的背影的渐渐远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妈妈,什么时候一家才能团圆。我打开妈妈留下的布包,里面包着两件新的白背心和四个煮熟了的鸡蛋。在时候我才知道:今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妈妈没有忘记儿子!为了儿子的十七岁生日,她从张坊赶来,又匆匆地离去。看着握在手中的四个鸡蛋,我再也忍不住了,热泪夺眶而出。。。。。。
那年 那月 那日--一九六九年七月十一日是我十七岁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