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他乡>>-----(3)同学老板
同学老板曾经是我初中同班、同寝室的同学。与她相识于1968年冬,老三届都下乡了,69级的新生还没进校, 空荡荡的校园,就我们两个寄宿生,显得特殊而另类。她家在广州,我家在长沙大托铺民航局。我们成了好朋友,未曾想到命运安排我结识了一个四十年后的大富婆。
初中毕业我下放湘西当知青,她爸解放了,她留城上高中。改革开放后,在她和父辈的努力下,她一步一步地干出一番大事业。在她事业有成时,没有忘记我这个患难之交的同学。先是把我从长沙一家工厂调到她手下的外贸广州分公司,也是她把我带到美国。
老板先把我安排在公司里做一个部门经理,实际上我是她的私人秘书,和她一起同吃同住。我的主要工作除了陪她之外,还要陪她的父母及一些特殊人物打“业务麻将”,只许输不能赢。在广州她还给我分了住房,公司里的同事都知道我和老板的特殊关系,大家事事都让着我。
每早大厨出门采购前,先会问我:"牛姐,您今天想吃什么菜呀?"记得一次有个小姑娘悄悄地跟我说;"牛姐,明天大厨问你时,你可不可以说想吃红烧猪蹄,我们一直都想吃这个菜了。"原来公司食堂的菜单都会因我的口味而定。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是生存在老板光环下的宠儿。
无论是公司的同事还是老板的家人见到了我在公司里的优越待遇时都有点不服气,凭什么? 不就是一个提草鞋的吗? 我也问过老板,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告诉我说:父亲从小教育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原来在她最困难时,我曾给过她一点点帮助。这一点点帮助不是她提起我都忘记了。那年她上高中时,在寝室里点蚊香,不慎起火把她的所有家当都烧光了,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了。她爸虽然解放了,但她有个小心眼且吝啬的后妈。后妈从来不让她四姊妹接近爸爸,更谈不上能给她任何帮助。我知道了她的意外后,就从湘西寄了一个包裹给她,里面有两套换洗衣服和几尺布票。那年头只有从城里往乡下寄包裹的,给自己下放的知青亲人。她收到我倒寄给她的包裹时,感动得哭了,她知道我在乡下当知青也不容易。从那一刻起,她发誓将来一定要报答我,就这样我在她心中稀里糊涂地被捧上了恩人的位置。
在和老板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觉得她是一个呼风唤雨的大能人。我也看到了常人见不到的社会的另一面,也可以说是红道和黑道。我经常开玩笑对她说:"如果有一天你做了国家元首,最先要除掉的就是我,因为我知道得太多了!"
老板处事果断和魄力是很多男人远不能及的。细小事她会很体贴周到,是女人的我特别应该学的。
1996年秋,同学老板带我到美国考察来了。
出国的野心在我心中是由来已久。留在异乡不归,让众人意外。无论是朋友还是家里的亲人,没有人能理解.在朋友眼里,我能从工厂调到广州的外贸公司,分了房子,还做了经理,不要说一步登了天也算是一步登了山了,让人羡慕不已。怎么一下子都抛弃不要了呢?在我家人眼里,能跟靠在同学老板的这棵大树下,这下半辈子会不愁吃、不愁穿,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怎么会放弃这到手的金饭碗呢?在我眼里,我并不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我就像那个狐假虎威里的狐狸,身后永远有个高大老虎影子,跟着我、呵护我。公司里同事们哄着我,怕我。在他们心里我就是老板的耳目,稍有不慎,被我告到老板那里会吃不了兜着走。这样的生活我过得一点都不自在,不坦然。一种不祥的预兆,好像我在被一个同性的大款包养着。我要找回自我, 走出这个阴影,一切从零做起,靠自己的本领求生,有多大的能耐就做多大的事。
出国前妈妈苦口婆心地劝我,能去美国看看就该满足了,万万不可留在那里。年纪已四十出头了,不懂英文,又没一技之长,缺乏生存能力,搞不好会流落街头的。我决心已定,没有人能劝得我回头。老板也不相信我会滞留美国,她很自信地认为,这么优越的条件摆在面前没有人会放弃,除非这个人脑子有毛病。她得知我决定不归后,多次打电话给我,讲了很多道理要我能看到将来更美好的生活。我不能直接向她说明,我们这样下去就会是同性恋的结果,而且我知道了太多本不应知道的东西。为了能按自己的愿望自由自在地生活,同时也想证实一下自己的生存能力,我毅然地决定留在美国。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背叛了同学。但我告诉了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等到某一天她就会明白我的心。
左,后来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