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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话说株洲高架桥倒塌  (http://2009.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85&id=38576)

--  作者:山点水
--  发布时间:2009/5/20 9:09:50

--  [原创] 话说株洲高架桥倒塌

话说株洲高架桥倒塌

          5月17日下午,按照惯例,我又在学校门口接30辆校车,迎接四百多名寄宿学生来校。

      (题外话:我们学校有1300多名学生。其中三分之一的学生是寄宿生。周日下来用车接来学校,每周五下午用车送回去。我就是管理着着400多寄宿生衣食住行的“父母官”。)

        平时,接车的时间一般是下午三点……五点之间。可是昨天下午五点多了,还有两辆校车迟迟没来校。我打电话给司机,可司机电话一直打不通。

        正在我疑惑不解时,此时,其中一辆车来校了。车子还没有来得及停稳,司机就说:“主任、主任,不得了了,红旗广场的高架桥倒塌了,出了大事故了。”

        “啊,还有一辆校车在哪里呀?”我吓得语无伦次。

        “不知道,我没有看见他。我这辆车,刚刚从桥下过,桥就倒下来,再晚三分钟,我们就回不来了。”

        “啊……”我的心一下子颤抖起来。

         此时,从车上下来上十位学生,一看见我,个个惊慌失措地跑过来“主任、老师……”紧紧围住我。我也赶紧蹲下来,把孩子们紧紧地抱成一个团,一边挨个拍拍他们背,一边安慰他们说:“没事儿、没事儿,孩子们,你们到学校了,没事儿了。”说着说着,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下来了……

         此时,还有一辆校车没有来。我的心已经提到嗓子边了。

        此时校长也已经接到消息了。立刻开车赶去出事地点。

         此时,我的手机,学校的座机,铃声此起彼伏响起来……这是红旗广场高架桥倒塌,压住了过往车辆的消息,已经在全市传开了。这些铃声,都是家长来电话询问:自己孩子乘坐的校车是否安全到校了。

         那电话里询问的声音,有些是颤抖的,有些是是急促的,还有些是歇斯底里的。我耐心地一一作答;孩子全部安全到校了!!

         此时,还有一辆校车没有来学校。

         5点开始,我的手机被打到没有电、自动关机了;

         6点,我还在清查未到学生人数;

         7点,我要求每个生活老师,给所有已经到校的学生家长打个平安电话;给没有来校的学生家长打个询问电话。

         8点,我又一次清查未到学生人数;

        8点半,我才端起饭盆吃晚饭,可是我一点饥饿感都没有。我整个人都处于紧张状态,整颗心都在颤抖着。

         因为,我们已经听到消息,还没有到校的那辆校车,不幸被压在桥下了。

        万幸啊万幸:这是去接学生的路上,车上除了司机,别无他人。

        祈祷啊祈祷:司机平安无事!

        但是,司机毫无消息,手机打不通;

        出事地点已经被实行交通管制,进不去。无法了解实际情况。

        11点,我们接到确切噩耗:那位被压司机不幸遇难。

        此时,我更深刻体会到:安全第一、平安是福!!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0 1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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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直击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图)

    5月18日,救援人员在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开展搜救和清理工作。新华社记者李尕摄

    新华网湖南频道株洲5月18日电(记者 明星 苏晓洲)17日下午4时许,对湘中工业重镇株洲市来说,似乎是一个平常日子。在几天后就要彻底拆除的红旗路高架桥下,排成长队的公交车、货车、轿车静候前方放行的信号。突然间,头顶上的大桥发出闷雷般的轰鸣,尘沙蔽日,碎石如雨,有人抱头奔逃,有人则连人带车一起,被断成数节的大桥死死压住......

    红旗路高架桥坍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非常罕见的城市高架桥大面积坍塌事故,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不能不说的大桥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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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爆破拆除的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建于1995年,全场约2750米,其中两侧引桥为400米,桥梁宽约16米,有121个桥墩。桥梁墩为板式桥墩,高架桥的梁是预应力预制箱梁。曾经是湖南第一座贯穿城市中心的大型高架桥。该桥建成后,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拉动了区域经济,并以其巍峨的雄姿和巨大的车流辆,成为中部工业重镇株洲的城市标志之一。但18日发生的坍塌,造成高架桥7、8座桥墩、160多米长的桥面轰然坠地,红旗路高架桥因此也成为我国第一座发生大面积坍塌、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城市高架桥。

    “好好”的桥,为什么要拆?很多网民有这样的疑问。

    据记者了解,随着株洲城市加快建设和发展,株洲市交通中心外移。株洲市人民政府认为,红旗路改造工程(红旗立交至田心立交)的建设,“将改善沿线街区的环境,有利于营造红旗广场沿街区域的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商业氛围。”于是,2009年初,株洲市人民政府向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交了《关于莲易高速公路株洲城区路段进行城市道路改造的函》,并“为此召开了市民听证会,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

    2009年3月18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同时,这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株洲市发改委审批。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成为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聘请了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监理单位,负责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理。

    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当重视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具体任务:市建设局对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负总责;市公安局负责爆破期间沿线的安全警戒及交通维护工作;荷塘区、石峰区人民政府负责试验爆破和正式爆破实施阶段的沿线人员、车辆的疏散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爆破后现场降尘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本工程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株洲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市政府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工程“万无一失”。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株洲市有关部门进行了交通组织。报纸、广播、电视台连续发布了关于红旗路高架桥爆破实施的公告,将爆破的各项工作安排、爆破时间等相关信心告之市民。

    5月15日上午,根据爆破拆除设计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试爆。相关方面提供的信息说:“试爆效果达到了预期要求”。

    记者从株洲市政府获悉,5月17日下午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发生后,在美国哈佛大学学习的中共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对抢险救援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正在北京出差的市长王群迅速赶往现场,及时参与现场施救工作。

  艰难复杂的救援现场

    新华社记者看到,巨大的高架桥坍塌后,断成了数截,暴露的钢筋刺向天空,坍塌体和路面几乎没有什么空隙,现场到处弥漫着扑鼻的汽油味,据现场负责抢险的消防队员介绍,这是因为高架桥坍塌时,将下面路过的汽车砸烂,油箱被砸破,导致汽油泄露出来,散发出这种气味。

    为了救出被困人员,湖南省调集了约2000人参与现场抢险。从各地抽调来的重型施工设备达到30多台套,其中包括200吨米的大型起重设备。为了尽最大可能抢救失踪人员,湖南方面使用了包括三台生命探测仪在内的设备,在反复搜索确定没有生命迹象后,才开始了现场的工程机械清理。在此之前,很多救援工作,靠汗流浃背的武警战士、公安干警等,夜以继日地在钢筋水泥中用手、用小型接卸和工具一点点刨挖。

    18日上午,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大雨滂沱,搜救工作进展非常艰难。乘早班飞机赶赴事故现场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一行6人,一抵达株洲就在泥泞中勘察现场,与搜救抢险人员交流,并且听取湖南省和株洲市的有关情况介绍。

    梁嘉琨等人指出,对株洲这一罕见的城市高架桥大面积坍塌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湖南省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有效展开,救援方案符合现场实际,在抢险中成功营救出了被困人员,是值得肯定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专家表示,经过事故现场勘查,他们发现这座桥面有坡度的高架桥残体,还有个别桥墩有发生倾斜的迹象,事故现场危险性很高。因此,有必要加强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严防再发生抢险人员或其他人员死伤的次生事故。此外,此次事故中现场被砸坏和掩埋的车辆很多,汽油大量泄漏,现场汽油味刺鼻,抢险人员要谨防火灾和爆炸。专家还指出,事故抢险指挥机关应尽快将事故发生时逃离现场的人员找到,这样既能全面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也能加强搜救工作的针对性,准确地搜索失踪人员和车辆所在区域。

    记者从事故现场了解到,湖南省和株洲市抢险现场指挥机关已经迅速采取措施,对现存的每个桥墩派人24小时严密监视,对事故现场实施了全面警戒。同时,对破损的车辆,抢险人员已经先抽干汽油。此外,他们还将使用精密仪器,对大桥残体实时监控,防止再度坍塌酿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对于事故发生后被营救出来的伤员,已经在株洲市内安排了3家医院负责治疗,为每名伤员都成立了特护小组。据悉,事故中的一名重伤员,17日晚一度病危,经过全力抢救,目前病情已经趋于稳定。

  问责与追责在同步展开

    红旗路高架桥坍塌,在社会层面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议论。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要求,在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救援、善后安抚工作的同时,彻查事故原因,绝不掩饰。

    对于这座高架桥的坍塌,有关专家眼下较为普遍地使用了“考虑”、“初步”、“推测”等字眼,涉及的内容,包括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组织安排、模拟爆破对大桥结构的影响等,且有“初步现场勘查情况看”等前置语。毕竟,在权威调查机构结论出台之前,很多判断只能属于推测范畴。

    株洲市有关方面坦言,这一恶性事件,从三个角度引人深思:

    意识方面。此次红旗路高架桥改造工程,从立项、招标到模拟爆破,每次协调会,都强调了安全生产问题。不仅要求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高度重视大桥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而且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发布了公告。但事故还是发生了,这说明“有的人安全意识不强,导致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组织方面,此次拆除工程,准备时间长达近半年,工作方案也比较详细。但仍然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事故,说明“工作在某些环节上准备不够充分,不够细致,导致了事故的必然发生”。

    技术方面,这座高架桥,迄今已经使用了15年。整个拆除计划,是15日首先选择其中部分桥墩进行模拟爆破,然后再于5月20日进行整体爆破。却没有能够考虑到“大桥是一个整体,对其中部分桥墩爆破引起大桥整体结构和承重能力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估计不够,一定程度上使事故不可避免”。

    遵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湖南省的要求,湖南各地已经或者即将展开以房屋、桥梁等建筑物和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强化社会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地毯式排查各种险情和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另据记者了解,为了彻底查清酿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原因和责任,湖南省已经迅速成立专案机构,并对12人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从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搜救指挥机关了解到,17日晚,湖南省已经对此次事故正式立案调查。目前已经对10多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相关企业的账目,实施了查封。据记者了解,专案机构由公安、检察、纪检、安监等部门组成。

    在事故现场组织搜救和处置工作的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表示,湖南省有决心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0 14:18:33

--  【公共视频】★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引发思考【知青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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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0 14:20:41

--  【公共视频】★5.17湖南株洲高架桥倒塌现场【知青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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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山点水
--  发布时间:2009/5/20 14: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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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朝官员,都想在自己在任职期间,干出一番轰轰烈烈、名垂千古的事迹来。

    殊不知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财,草菅的是百姓的无辜人命。

   可悲、可叹……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2 5: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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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湖南株洲检察院反渎局介入高架桥坍塌事故调查,九名相关事故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希望这样的悲剧今后不再发生。(1/12张)

  相关新闻:
  
湖南株洲塌桥事故遇难者家属将获赔20万
  株洲市委书记为坍塌事件道歉 各方推脱责任
  株洲公安部门已控制9名事故责任人
  论株洲高架桥的倒掉



  南方日报5月21日报道 虽然昨日的新闻发布会初步通报了一些调查结果,但是事故背后仍有不少疑点未解


  ■追问塌桥


  1.变化不定的死亡数字


  24辆车、9人遇难。这些数据都曾在媒体上反复变动过。这直接导致了公众及现场调查记者的猜疑。


  新华社昨日发表署名记者的报道称,有网民对遇难人数提出质疑。遇难人数的变动,起于5月19日株洲市政府第3次新闻发布会上的一次“意外”。出席当日发布会的株洲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死亡10人”。该发言人突然停顿了很久,又改口说“共死亡9人”。发言人补充解释,之所以出现这两种说法,在于统一口径有误。


  昨日第4次新闻发布会,面对多家媒体记者的质疑,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乔英镭表示,出现“口误”是由于打印文字出现了错误,“我们最初定的是9名遇难者,应该不存在问题。”


  10人和9人,一人之差,决定了事故性质与等级的认定。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株洲市内共有5家殡仪馆,其中仅株洲市殡仪馆、南方殡仪馆两家接收了此次事故的遇难者遗体。株洲市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其共收了9名遇难者遗体,大部分都已经火化了,目前尚有两人未火化。南方殡仪馆则接收了两具遗体,为遇难民警陈志明及其女儿。


  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四级,其中二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介于10至2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间;而三级重大事故则是3人至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不同级别的事故认定,决定着最终的行政处分或刑事问责的力度。


  另一决定事故性质及等级的要素,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正好对应被损毁的车辆数据。这个看似并不敏感的数据,亦由27辆变更为24辆。


  新华社5月18日发自湖南株洲的报道称,事故共压砸车辆27辆。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的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也曾向记者证实,他们在现场确认的数据是27辆,但5月19日,株洲市政府通报的车辆数为24辆。网友质疑的是:24辆与27辆被损毁汽车分别对应的经济损失,正好介于二级与三级事故认定之间。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2 5:40:39

--  株洲红旗高架桥怎不是“桥坚强”

对于这次“成功”的预爆破,株洲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是这样介绍的,“此次试爆已通过专家论证,周边居民无需担心安全。就在“无需担心安全”的专家结论言犹在耳之际,悲剧发生了。

  去年的汶川地震之后,出了个“桥坚强”。说简阳有一座40岁的桥,经历了地震没垮。后来施工方在桥上打了2000多个炮眼,动用了380公斤炸药,竟然也没有能把桥炸倒。不少人强烈呼吁保留这座真正象征着坚强不屈精神的桥以资纪念,然而它最终还是被无情地拆掉了。

  一年之后,在既没有地震更没有海啸的湖南株洲,又出了个“桥脆弱”。说的是株洲市区红旗路有一高架桥,芳龄只有14周岁。就在17日下午5时左右,这座才14岁的桥突然发生坍塌事故,截至18日前已确认9人死亡,16人受伤,24台车被砸压。

  好好的一座高架桥为什么成了“桥脆弱”?这可能是目前关注此事件的公众最想知道答案的一个问题。报道称,红旗路高架桥的部分桥墩在15日曾进行了一次预爆破,原计划20日再对余下桥墩进行爆破拆除。对于这次“成功”的预爆破,株洲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是这样介绍的,“此次试爆已通过专家论证,周边居民无需担心安全。”另还有当地媒体报道称,“这次高架桥桥墩试爆所发出的噪音只有30分贝左右,爆破结果也非常满意。”就在“无需担心安全”的专家结论言犹在耳之际,悲剧发生了。

  于承平日久的年代里,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本可避免的重大安全事故更令人扼腕,也发人深省。死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总不能走在人行道上还要担忧可能会有一辆“70码”的赛车飞撞过来,驾驶着汽车走在桥上或桥下还要担忧可能会有一次突如其来的坍塌。要避免这些安全事故,就必须找到真相,让有责者有所承担,让后来者有所畏惧,让法律与制度令出必行———总之,让人祸远离。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言及“彻查”,举凡事故发生涉及到的施工责任、专家责任乃至政府责任,都应一一调查落实,并给公众一个交待。具体而言,这些疑问不可绕过。

  其一,高架桥设计寿命为50年,14岁正在当年,缘何又要爆破拆除。如果说这座桥果真是当地“拥堵不堪、事故多发”的根源而不得不拆除,那么,14年前的决策、规划、建设、施工者都应一一接受调查。大桥建设本为舒缓交通却适得其反,如此徒耗民生资财,怎能让时间冲淡一切责任?

  其二,如果该高架桥的设计寿命未到,所谓造成“拥堵”的指责不过只是“提升城市品质品位”的替身,那么就得追问现在的决策者、规划者和施工者。耗费巨额公帑建设且使用才14年的高架桥怎能为了某些领导的政绩说拆就拆?

  其三,高架桥垮塌地段离预爆破地段有相当一段距离,而现今的爆破拆除技术并非不成熟。在垮塌的事实面前,究竟是爆破施工引发,还是桥梁固有的质量问题,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当为调查的重点。有关部门在施工方两次预拆除爆破试验之后,尤其是在高架桥圈定地段外已有部分桥体、桥墩出现裂缝、裂痕时,仍未及时有效地采取限制通行、封锁现场等安全措施,令人震惊。这种麻木不仁、轻漫生命的赤裸裸的渎职,是官员之耻。

  在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今天,是否能遏制官员渎职之风,已成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权的关键。株洲此桥已然“脆弱”,国家法令必须“坚强”。没有法治“坚强”,就不会有普遍的“桥坚强”。期待看到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能有一个合乎法治的结果。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2 5: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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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株洲41路公交车司机李莉,在17日下午红旗路高架桥即将坍塌的危急时刻,临危不乱,成功使全车乘客脱离了死亡的危险。为了表彰李莉的英雄壮举,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8日授予李莉“特殊贡献奖”,并奖给他1万元奖金。(《广州日报》

5月19日湖南株洲41路公交车司机李莉,在17日下午红旗路高架桥即将坍塌的危急时刻,临危不乱,成功使全车乘客脱离了死亡的危险。为了表彰李莉的英雄壮举,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8日授予李莉“特殊贡献奖”,并奖给他1万元奖金。(《广州日报》5月19日

据李莉介绍:“当我行驶到火电公司附近路段,看到高架桥的施工正在进行,响声很大,感到桥体在微微颤动,发现不断有小石头从高架桥上掉下来,我担心乘客安全,就对他们说,前面堵车了,大家下车吧”。正是靠着这一“善意的谎言”,全车10多名乘客最终得以脱离险境、化险为夷。不仅如此,在目睹桥体垮塌之后,李莉还在第一时间向公交公司报告了灾情,使多辆准备经过高架桥的公交车及时“刹车”,没有前往红旗路高架桥方向。而随后,他又奋不顾身地冲进废墟,参与抢救伤员……

公交车司机李莉在这起事故中表现出来的机智沉着、勇敢无畏,无疑令人感佩,而其由此所立下的救人功勋,更值得赞颂。因此,授予其“特殊贡献奖”完全名副其实。

不过,在具体的事故责任人尚未完全明确之际(目前,这方面的情况仅是笼统的“12名责任人接受强制措施”),便首先读到这样正面表彰性质的新闻,笔者心底感到有些不是滋味儿——李莉的作为确实令人敬仰,事故造就了英雄壮举,也让无辜者受难,事故真的不可避免吗?躲在李莉“特殊贡献”背后的肇事者、祸首究竟又是哪些人呢?

据悉,这起目前已有9人遇难、16人受伤,27辆车被损毁的重大城市高架桥坍塌事故是十分“罕见”的。但是,“罕见”不等于不可预见,比如公交车司机李莉就预见到了,并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了及时有效的预防措施。其实不止李莉,还有很多人在事前也都预见到了事故的发生,如在“事故发生前一天,湖南省直部门的一位干部在经过红旗路高架桥时,曾看到施工现场有人在填炸药,竟没有实行交通管制,他为此感到后怕”,再如当地许多目击者曾表示,“15日第一次试爆后,已被封闭的该高架桥部分桥墩、桥体出现裂缝,但有关部门未及时对此进行限行、封锁”。(《法制周报》5月19日)

一名普通的公交司机预见到了,路人、周边的市民也纷纷凭基本的生活常识预见到了,但真正最该预见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却没有预见到——虽然,株洲市政府也曾要求工程“万无一失”,但我们看到的事实却几乎是无处不在、“挂一漏万”式的“有失”:“桥面坍塌时,桥面正在进行机械施工拆除”,事故发生前,施工路段并没有“实施围蔽或交通管制”,“没有看到有交警维持秩序,也没有设置限行的交通标志”。更离奇的还有:“拆桥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建筑企业,政府不出钱,政府此前与该企业有约定,如果不出事故,便给一百多万元奖金”(《京华时报》5月19日)。这些信息都表明,事故并非毫无征兆,突然发生。

一个普通的司机,因其对公共安全事故有充分敏感性、预见性而做出“特殊贡献”,那些常年从事安监工作的公职人员,为什么就缺少预见能力?事故发生前,藏着那么多安全隐患,有那么多本可以避免的危险,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理者,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  作者:友情周末
--  发布时间:2009/5/22 5:46:17

--  时评:当遗体成为民众问责与维权的道具

时评:当遗体成为民众问责与维权的道具

□杨涛

  据株洲高架桥垮塌事件遇难者家属反映,听从政府安排在20日零时前进行火化遗体的遇难者家属,获得40万元的赔偿款,至少有5个遇难者的家属与当地政府签订了相关协议。

有遇难者亲属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强硬要求遇难者遗体必须在20日零时前完成火化,否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人民网》5月20日)

    死者何时火化与下葬,那是家属的意愿,应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来进行,政府不宜插手,通常情形下政府也不会插手。但是,在重大敏感的案件或者突发性事件面前,一些地方政府就特别热心于死者火化与下葬的问题。在瓮安事件中,当地政府专门派出干部,二十四小时候守着落水女生的下葬;而在湖北“高莺莺事件”中,当地政府竟然派出武警强行抢走高莺莺尸体进行火化。

  死者何时火化与下葬,何以让地方政府如此关心,难道还有特别的意义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矿难、塌桥等突发性事件和一些刑事案件中,无助的死者家属在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借助遗体来向公众和媒体哭诉,用悲情来争取舆论的同情,从而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者对肇事者、渎职官员的问责,有些极端的死者家属甚至抬着遗体冲击企业和政府机关,在这些单位摆设灵堂。在某种程度上讲,遇难者的遗体,已经成为死者家属与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讨价还价的道具。

  这就不难解释地方政府热心于遇难者尸体火化与下葬了。因为,遗体如果一直没有火化和下葬,死者家属就无形中多了一个筹码,他们可以通过这个筹码提出许多要求。政府要强制死者家属尽快火化,规定一个时间表,甚至不惜以支付更多金钱来赎买死者家属加快火化步伐,其目的就是要打掉死者家属手中的筹码,不让他们向公众哭诉悲情,从而减弱家属在未来谈判中的博弈能力。

  一些死者家属利用遗体来漫天要价是不对的,而利用遗体来冲击政府更是违法行为。不过,更多的死者家属选择遗体作为筹码,确属无奈之举。

  试想,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早就有死者为大、早日落土为安的习俗,如果不是迫于无奈,谁会用死者来作为道具,践踏死者的尊严。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一旦死者家属早早将遗体火化与下葬,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他们难以控制的,赔偿可能低于法定标准或者迟迟不到位,对有关人员的“问责”可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无数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经验也在提醒他们,只有凭借遗体这个最后的筹码,才是获得应有权利和对责任人员进行有效问责的办法。

  追踪“遗体成为民众问责与维权的道具”背后的原因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的某些地方政府是具有公信力的政府,政府机关是严格执法的,对责任人员的追究是有力的,民众向司法救助的渠道也是畅通的,那么,死者家属还有什么必要冒着扰乱社会秩序的风险,把遗体作为问责与维权的道具呢?死者家属用遗体作道具,而政府强制死者家属进行火化与下葬的现象屡屡重演,说明了利用遗体形成的舆论压力,是保证一些地方政府严格执法的动力。因此,让所有的死者家属能产生这样的自信———即使是死者早早火化和下葬了,死者家属的权利仍然能得到维护,相关责任人员仍然能得到追究,他们仍然有公正的救济渠道,并非“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杨建


--  作者:般若
--  发布时间:2009/5/24 6:46:38

--  
以下是引用山点水在2009-5-20 14:47:05的发言:

    每一朝官员,都想在自己在任职期间,干出一番轰轰烈烈、名垂千古的事迹来。

    殊不知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财,草菅的是百姓的无辜人命。

   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