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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 武林界新闻  (http://2009.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57&id=56066)

--  作者:苦椎山人
--  发布时间:2009/11/29 19:59:02

--  [转帖] 武林界新闻

转者按语

    下面这篇新闻转自<联合早报>.之所以转,是因为觉得中国凡有庙宇皆成捞钱的处所.现在有人挑战中国武术,我倒是是想看看持手机,坐豪车的释永信辈咋样应对.从该新闻看,释辈有蛮软.

    (本人是当娱乐新闻转的,请粪青莫谈国事,只想期待弄钱有道的秃驴们应战的下文就好)

五泰国拳王下战书要灭少林中国武协在李小龙故乡应战

整理@明永昌

  (佛山综合讯)五名泰国拳王日前向少林功夫下战书,扬言如果中方应战,泰拳必将以5比0全胜中国功夫。面对蔑视和挑衅,少林寺以少林武僧以武养德,不会和社会上的人舞枪弄棒为由拒绝接招,中国武术协会则筹划下月在广东佛山举行比武。   据中新社报道,素有“神目杀”、“鬼见膝”、“魔术锥”、“拳灭风”、“屠龙肘”之称的泰拳五王本月中旬在泰国职业泰拳协会的带领下,组团向中国武术界发出挑战。他们更点名邀中国散打王柳海龙、功夫王边茂富等人出战。

  领军的泰拳王考克莱受访时称,他们看了7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武术职业联赛后觉得“实在是太差劲”,如果放开攻击限制,他有信心可以瞬间击倒获得“世界功夫王”称号的广东选手边茂富,甚至可以秒杀任何对手。

  他表示,本次五大拳王全团出动,最初动机是“灭少林”。他认为少林在中国有悠久的武术传统,但是相比泰拳来讲,“不过小菜一碟”。当被问到“灭少林”的提法是否太过自信时,考克莱挥了挥右拳说:“叫释永信来擂台说话。”

  面对泰拳五王咄咄逼人的姿态,中国武术协会前天确定“2009中国功夫对职业泰拳”赛确定于下月19日在佛山岭南明珠体育馆举行。赛事以中国武术散打规则为基础,融合部分泰拳规则,允许交战双方运用膝肘技术进攻对手,每场赛事五个回合,每个回合三分钟。

  据新浪网引述泰国当地媒体报道,泰拳王们原本想挑战少林寺,得知在广东佛山比武后尽管有些遗憾,但表示期待可以到李小龙的故乡学习些咏春拳的技术来打败更多的对手。

  他们表示,泰国是佛教国家,每个人对佛都很尊重与信仰,但听说中国有许多寺庙都被无良商人开发成赚取百姓与信徒钱财的工具,甚至在寺庙要被强制消费,照相都要收费。 “特别是那个号称产生功夫的少林寺,听说他们竟然可以进行商业上的投资,这太不可思议了”,因此想劝告少林寺 “不要用所谓的功夫来蒙蔽佛教信徒”。

  对于泰拳王的挑战和指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至今未发表任何评论,但少林寺外联部主任郑书民直指“太荒唐”,是“拿少林寺为他们的活动炒作”,他们不会理会。

  郑书民表示,少林僧人讲究的是禅修,学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不动干戈”,以武养德、修身养性,从不主动和人格斗,也从不接受社会的挑战。




--  作者:苦椎山人
--  发布时间:2009/11/29 2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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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界怎么啦??

注册食品商标受阻 少林寺起诉当局

  (北京讯)河南嵩山少林寺准备大力拓展食品等领域的新业务,却在注册商标上受阻。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少林藥局”牌的食品容易让消费者误认商品性能,驳回了其申请。少林寺为此起诉到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

  京华时报报道, 涉案商标由汉字“少林藥局”、“始创于公元1217年”和英文“SHAOLINMEDICINE”组成,其中“少林藥局”是位于中间的四个大字,为显著识别标识。2004年,少林寺向工商总局申请注册该商标,范围包括药品、食品和沐浴用品三大类。商评委经过审查后,通过了药品和沐浴用品两类的申请,但驳回了食品类的申请。

  少林寺被驳回的商标申请范围相当广泛,既包括咖啡、茶、食用王浆等饮品,也包括甜食、盒饭等,共有17类。

  商评委在复审中认为,历史上的“少林藥局”最初有治疗各病的秘方百余方,主要是为寺内众僧及周边百姓诊断治疗,而此次申请的商标因为“少林藥局”的历史沿革及影响,容易使消费者理解为治病、买药的处所,而不会将其当作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同时,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食品上,也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据此驳回了申请商标。

  少林寺则认为,“少林藥局”的使用已有700多年历史,已经和少林寺形成了唯一特定联系,如果由他人使用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如果消费者单独看到这个商标,可能会想到“少林藥局”是与药有关的场所;但如果这个商标和特定商品结合在一起时,消费者就会将其当成商标了。

  此外,“少林藥局”用在食品上不会有不良影响,即使相关公众联想到药效,也不属于不良影响,而人们会想到茶具有一定药用价值。因此他们认为商评委的决定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作者:甜蜜的笑
--  发布时间:2009/11/29 2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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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界不应从事商业,应专心于佛法的弘扬!
--  作者:甜蜜的笑
--  发布时间:2009/11/29 21: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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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界不应从事商业,应专心于佛法的弘扬!
--  作者:沙漠一棵树
--  发布时间:2009/11/30 6: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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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界不应从事商业运作,泰拳对少林寺武僧的挑衅应该有所教育和醒悟!
--  作者:沙漠一棵树
--  发布时间:2009/11/30 1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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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己应战,河南洛阳55岁铁砂掌大侠宋铁龙先生。他二次打败泰拳王。


--  作者:嘟嘟
--  发布时间:2009/11/30 1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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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界不应从事商业,应专心于佛法的弘扬!
--  作者:日落部族
--  发布时间:2009/11/30 1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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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无边!
--  作者:阿德郎
--  发布时间:2009/11/30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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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甜蜜的笑在2009-11-29 21:40:15的发言:
    佛教界不应从事商业,应专心于佛法的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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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我亦歌
--  发布时间:2009/11/30 23: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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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也是要吃饭的,也是要化缘的,佛有了钱不是可以普度众生吗,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