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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  (http://2009.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5&id=30923)

--  作者:动漫卡通
--  发布时间:2009/2/23 17:24:57

--  远离
     “远离”,今天的这个时刻,我想我是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个词的深意。一方面因自己的文字笨拙,另一方面也不想把一些人和事说透,就“字”论“字”地把心迹涂鸦在博客空间里,这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进入我博客空间的同事、朋友们,尤其是我的年轻的律师同事们,会一头雾水,你这样写究竟警示什么?
         当你产生这样的疑问的时候,我玩玩文字游戏,只能告诉你这样的一个道理:
         你背下了一个法条,但你不了解该法条的立法背景,不知道立法的真正目的;遇到具体个案时,根据个案的法律事实,你自以为是地认为应适用该法条,推断出自己理想的法律结果;于是乎,好像找到了解决个案的杀手锏,而沾沾自喜;而雄辩对决的结果,是你被驳得体无完肤,让你的自以为是、沾沾自喜,羞怯怯地站在结果面前。此时,你才明白,你在缘木求鱼。
         这样的结果,是你悖离了立法的背景、立法的目的而造成的。你所承担的责任是长久的、深深的、良心上的自责,形成解不开、理还乱的当事人情结。这种当事人情结,是你心的负累,一辈子很重、很重......卸不下的心累,才有了律师才能了解的律师慨叹:“律师这个行业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
         人生其实如法律,命运靠专业知识和机遇而改变,而专业知识、机遇靠自己掌控,因此,命运由自己把握,这是颠不破的人生背景、人生真谛。如果你悖离这个人生背景、人生真谛去做事业,就如同你悖离法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去办案。其结果,必然是面对血淋惏的惨不忍睹。
         之所以写这样的若隐若现的文字,是因为有些面纱不能撩开。当某一天我的朋友们、年轻的律师同事们,在面纱掩盖下的无穷想象空间里,领悟“远离”一些人和事,而感到快乐的时候,回过头来再看看这段文字,也许你能找到我写这些文字的原初萌动。
--  作者:夜深人静
--  发布时间:2009/2/23 2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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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呵呵,卡通职业的郁闷,是这样,律师职业令人向往,进去了又有许多的烦脑、痛苦,甚至遇到辣手的个案如在刀尖上跳迪士科,怎么会快乐的起来?既然端了这碗饭,当你工作劳累,案件处理难度大时,就好好够调节自我,虚心请教,消化法条的立法背景,冷静思考,切莫自以为是,自命不凡,更不能狂燥不安,本着职业道德尽力使问题迎刃而解,为你的委托人赢得官司,也就是你的快乐。
--  作者:陌生鱼
--  发布时间:2009/2/23 21: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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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该干嘛干嘛,该放松该玩就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