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湖南知青 (http://2009.hnzqw.com/index.asp) -- 江永知青 (http://2009.hnzqw.com/list.asp?boardid=48) ---- [推荐]免责书 (http://2009.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48&id=36339) |
-- 作者:火土重生 -- 发布时间:2009/4/27 11:34:26 -- [推荐]免责书 我们都是花甲之年的朋友,为保证这次踏青活动不致引出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订立免责合同,签名生效。草拟如下,请各位参考: 免责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老知青相聚凤凰岛”踏青旅游活动,如因身体不适或自身不慎发生意外,与活动组织方无关,特此说明。
签名 2009年5月16日 |
-- 作者:永明马灯 -- 发布时间:2009/4/27 14:26:58 -- 难道江永知青中还有蛮多打秋风的“无赖”?“碰瓷”,“撮巴子”,冒得自尊?!那就最好在人额头上烙上“印记”,免得回回签“书”,省时省力。 |
-- 作者:笑对人生 -- 发布时间:2009/4/27 20:55:01 -- 这件事情在昨天有人提出来的时候,好像没有人反对,其原因是,那次江永搞返乡活动,原红旗公社有一位老知青因为身体状况不好,坚持要去,在那里发病,影响了一些活动,回来以后就死去,好在不是死在路途,但是大家心里还是感觉不好,也为他惋惜,他不去也许不会致死,大家也心有余悸,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来一个有言在先,也是未雨绸缪,使大家去之前三思而行,至于怎样表达,大家可以提出意见,使之更人性化,大家好接受 |
-- 作者:火土重生 -- 发布时间:2009/4/27 23:09:38 -- 马灯兄:这样做并不是江永知青中有“打秋风”、“碰瓷”、“撮巴子”的人,我们如此小心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不光是知青本人的事,也关系到知青家人,等你烙上“印记”为时己晚了。 正如笑兄所说,至于怎样表达,使之更人性化,欢迎大家提出,我不过是抛砖引玉而已。 |
-- 作者:永明马灯 -- 发布时间:2009/4/28 10:17:16 -- 悄悄的,轻轻的向领导建议;在报名通知中,委婉的写上“主办方,协办方-------免责。”就避免了这种尴尬。既报了名,就意味着他所应承担的责任。不必多此伤感之作。都是“受再教育”出来的人,应有此悟道。哥姐弟兄都是图个乐而来。是啵。谢谢领导的“发细”之心。 |
-- 作者:瑶山人 -- 发布时间:2009/4/28 17:19:08 -- 严重的支持! 开心是重要的,安全也是很重要的,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是最好的.别在花甲之年,加上一点不开心的事! 建议是在出发前加买一个意外保险,我们经常出去海上钓鱼,也都有买.10元一人.. 预祝你们开心踏青! |
-- 作者:火土重生 -- 发布时间:2009/4/28 22:44:11 -- 尊重各位的意见,解除“免责书”,提请各位兄弟姐妹们几点注意事项。 |
-- 作者:笑对人生 -- 发布时间:2009/4/29 10:39:53 -- 昨晚我们好几位研究了永明马灯的建议,觉得就改成注意事项,请各位遵照执行,以免出意外,因为旅游中所有的事故全部是意外的,不是事前料得到的,有言在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