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湖南知青 (http://2009.hnzqw.com/index.asp) -- 师嫣专栏 (http://2009.hnzqw.com/list.asp?boardid=36) ---- [原创]读书札记•美学思辨 (http://2009.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36&id=45554) |
-- 作者:师嫣 -- 发布时间:2009/7/25 12:45:52 -- [原创]读书札记•美学思辨 前言 这二十来天,长沙酷暑难熬,骄阳似火。本来就属“宅男”的我,躲在家里不敢外出,这是我近几年来,第一次没上大冰箱似的高原而在家“猫夏”。闲来无事,又翻出几本书读起来。 静极生动,在湖知网上了一则旧事散文,又突然动了个念头,想把所写的读书札记选两题上贴。 我读的什么书呢?一本是易健著的《美学论纲》,另一本则是易中天等写的《人的确证——人类学艺术原理》。 读湖南这两“易”,也许并不易。这两本才华横溢的三湘弟子写的书,我读了不止一遍了,非常耐读。尤其易中天那种“信手拈来”,“喜怒笑骂皆是文章”的说书风格,感染极深。于是,且不管哪些是原文,哪些是感触,一顿记成片断思维的札记,力图来弄清这些关于美学的思辨。 “札記”有二义:一是读书时摘记的要点、心得或随笔记事等文字;二是指记录读书时的心得,体会。“或學而有得,或思而有得,輒札記之。”上贴这类东东,坛子上会有人耐着性子读吗? 我知道,坛子上提倡的、受欢迎的是说事,而不是说理。说事,有起承转合,有高潮,有细节,哪怕陈谷子烂芝麻的陈年旧事,也好看。而说理,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大好看不说,一不小心,挨几块闷砖,可能性极大。 但是,“六十而耳顺”,耳顺是明事理。只说事而不明理的人,北京叫“事儿妈”,湖南叫什么,不大清楚。但细想一下,我想要明的理,不过是当代已屡遭批判、嘲弄、讥讽、揶揄、颠覆、解构……已经被彻底边缘化、被黑色幽默了的美学。冯小刚在电影《手机》里那句“审美疲劳”的经典台词,已经把动辄奢谈美学的人,刻画成梳二八偏分头发,戴无边金丝眼睛,行“风花雪月”之事的伪善之徒。 其实,美学不该如此被肆意作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弄明白什么是美?怎样去发现美?即是美学。它并没有那么超脱、神圣而高深,乃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理。稍加梳理廓清,从无知到略知一二,对学歌、学舞、习画、习书、玩摄影、赋诗填词连带朗诵,都大有好处。对处在步入老年的湖知网的朋友们尤为如此。清夜扪心,你在这儿上帖子,不是在表达,就是在表现,总是寄寓着一种人生追求。 说到底,人生追求的极终目标,还是“真、善、美” 。而“真”与“善”,是美的前提,只有真的、善的,才可能是美的。而美,则作为“真”与“善”的归属。求真求善,亦是求美。 只可惜,在当代实际的生活中,“假作真来真亦假”,求真,早已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或功利等因素,变成了一条充满荆棘的漫漫长路。求善,更成为了无能或虚伪的代名词,只好栖身于宗教的虚幻之中。那么,求美就变得异常艰难,变得朦胧,变得超凡脱俗,以脱离红尘是是非非,美学最终跟人们疏远,变得陌生而另类,被置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 有人说:“美的尊严和品格,现在首先体现在公共审美上”。而事实上,当前公共审美领域存在大量“强制审美”,电视荧屏上充斥着的“选秀”、“戏说”及情感暧昧的广告,街头及乡村的建筑与招贴画,直至期刊、报纸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时尚图片和花梢文字……直叫人困惑地问,美为何物? 一介平民,偶读闲书,还不致于为美学去正名。只觉得,其中一些思辨,大有意趣,贴上论坛,且为朋友们消暑吧! |
-- 作者:师嫣 -- 发布时间:2009/7/25 12:47:59 -- 一、什么是美。如何寻找美,发现美。 先从形式感说起。形式感即情调。或叫“有味”,“滋味”,“有味道”,这个调调,即为情调。 情调是情感的形式。但情感却不一定有形式。易中天说,情感强烈时可以“忘乎所以”,连“所以”都忘了,还会在乎什么形式。问题在于,没有形式的情感却不能传达。因为它干巴巴的乏味,没有美感。因此,情调就以形式感成为“审美情调”。 美感是什么? 无数美学教材上说:美感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让人感到愉快。优美感、壮美感、凄美感、崇高感、滑稽感、悲剧感、喜剧感,都是愉快感。这种快感不同于道德快感(善),生理快感(乐),它没有功利性。美感是“无利害而生愉快”,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却能从中审出愉悦。 何解? 美感即人的确证感。确证什么? 确证每个人自己有的,只能为自己所体验的情感。比如湖知网,“确证每个人自己有的”,是所谓“知青情结”,或者只是知青经历;而“只能为自己所体验的情感”,则绝对出于个性,从一堆陈谷子烂芝麻中确认只有自己才体验到的崇高、凄美、纯洁……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焦大不爱林妹妹”、“一千个人有一个哈姆雷特”之类,都是这个意思。而美感也由此而生——并由此还产生共鸣:例如学习了、欣赏了诸如之类的跟帖。 美,并不等于漂亮,漂亮只是一种浅层次的、肤浅的美。不漂亮或很丑的东西,你去一“审”,没准儿能审出美来。比如,“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甚至还有越“丑”就越美的。比如怪石、病梅、废墟、残月、荒原。乃至象油画《父亲》中满是皱纹的脸和解海龙镜头中那个脏兮兮的大眼睛小女孩。此刻,化丑为美,是确认了人的一种崇高。因此,美是能够确证人之为人的对象和过程。用这样的定义可以阐释诸如“美即生活”、“美即艺术”之类的定义,反之,却不能。 看来,这美不“审”则难于发现,审美是人在一个对象上体验确证感的心理过程。若美明明白白摆在那儿,至少发现它不是难事。若从一个“不美”的东西(对象,审美客体)上看出美来,且能领悟它为什幺美,如何的美,美在何处,这得要有特别的鉴赏力。也意味着这个人(审美主体)心灵的健康和强大。 一个人心中有美,才能感受美,且无处不美(所谓“一丘一壑也风流”)。心中无美,则世间处处无美。人的生存不能不考虑功利,考虑“有用”。但如此生活,美则难于寻找。 墨子老先生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是很有道理的。下乡那年月,乡村风情无论多美,饿着肚子饥寒交迫,是很难去赏读的。江永上甘棠、湘西凤凰、张家界、沅江洞庭等,都有大批知青插队,若说去审美,绝对是真的“疲劳”,不仅是生理,还有心理。40年后,“好了疮疤忘了痛”,才有了“重新发现”。如此看来,美作为认识的客体,并不那么客观。要打算去“审”上一审, 得看你站在哪个平台上。 当然,丰衣足食之人,并不都自然成为审美行家里手。功利两字一叶障目,很多人不会再有费尔巴哈说的,“具有纯粹的、智能的、无私的喜悦和热情”。他们常常身在“美”中不知“美”,很实在地经营生活, 且以“实在”两字褒奖他们的人,也实在不是少数。 因此,可以说,审美判断表面上是对客体、对对象的判断,实际上是对主体、对心灵的判断。审美是一种情感的传达。一切可以使情感对象化的形式,以及具有此形式的对象,都是审美对象。比如,“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几片飘红,一弯残月,一旦情感化,名堂却是不少。形式感就产生于审美过程中,是人独有的心理体验。形式是完全可以承载着“美”,让人体验和玩味的。至于什么样的形式,则是艺术去构建的任务了。 千万别一听艺术,又吓着了。古希腊雕塑当然是艺术,但中国剪纸同样是艺术。还有年画、编织、湘绣……连唱“夜歌子”,恐怕都是艺术,最多加上“民间”两字而巳。诸如这网上加精的图文,多少都有一点艺术,或有点艺术的影子。为什么呢?因为它的真,也因为它的善,有了这个内容,再加上一点“形式”,就有了美! 因此,以研究“什么是美”为中心的美学,对很多人而言,还不如说是学美。“师”者,学也,“嫣”之意为美好。我是先正了名,再学美, “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何乐而不为”呢?哪怕有人说是洛可可的唯美,或附庸了“两易”风雅,也没啥可怕! |
-- 作者:师嫣 -- 发布时间:2009/7/25 12:49:49 -- 二、关于比较 比较,是认识世界永恒的法则,“审美”之“审”,往往就在比较的平台上进行。 可是,美与艺术,是难于比较的。红肥绿瘦,萝卜青菜,孰高孰低?《红与黑》与《红楼梦》,《蒙娜丽莎》和《清明上河图》,谁更美些? 而艺术又是不能不比较的。易中天又说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不比,就“不知好歹”。“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他这几句好懂: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比较,才有探索;只有比较,才有风格;只有比较,才有突破。很多时候,比较就是审美。 艺术也是可比的。不仅可比品味与格调,手法与风格,还可比天才与平庸,杰出与拙劣。 问题在于,艺术的比较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则构成了文艺美学理论的基石。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标准的内涵。 1.绝对标准:理想。 因为,美是艺术的追求。所以,美感是一切审美评价和审美判断的最终标准,也是一切艺术评价和艺术判断的最终标准。它不但是最“终”的(最具本质性),而且是最“大”的(最具包容性),还是最“高”的(最具绝对性)。 这个标准,有三个环节。即1、确认感,它最具个别性,是每个个体的独特感受。2、形式感,它最具特殊性,来自不可重复的对象形象。3、同情感,它最具普通性,是不同个体的共同感受。“三感”互相依存且又连贯,若都充分实现,完美统一,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全人类的审美需求,就创造了“美”的极致,实现了艺术的最高理想。 但是,这个绝对标准仿佛是远在天际的美之巅峰。我们可以向着它跋涉,可以攀登,然而,却无法登临顶峰。 从此,我们却有了目标,有了追求,这个追求的价值实现,无论程度,我们都可以谓之曰:美学追求。 2.相对标准:典型。 我们所要讨论的典型当然是艺术典型。典型是指艺术作品中那些独特的不可重复的;而又包含着最普通最一般,具有深刻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内容的形象。 此中那个“最”,也常让人糊涂。因为它既最个别最特殊,又最普通最一般。形象在那厢往往“好”得不能再“好”,或“坏”得不能再“坏”,且张三就是张三,不能是李四或王五。这“典型”们总是用极为特殊的、令常人匪夷所思的方式把他们的“典型性”表现出来。那病恹恹的黛玉非要扛锄去葬花,那八戒生死关头还惦着耳朵眼儿里的散碎银子,祥林嫂衣食无着却要捐个“门槛”,炮火中英雄王成却呼喊着同志们“向我开炮”。有知青都饿得半死了,还敢娶妻。呵呵! 上述这些例子,蕴含着深刻的时代特色,总有很大一批人“熟悉”他们,“认识”他们,是因为他们集中体现了我们身边一些人的个性和精神面貌,这就是所谓最普通最一般,然而,个性光彩的凸现,又使我们不致“张冠李戴”。这个相对标准的实现,同样以引人巨大共鸣的美感,创造了一批千古流芳的艺术佳作。那些作品中动人心魄的“人物画廊”、青山绿水、风花雪月……,给了人们极大的艺术和美的愉悦。可以说,绝大多数的艺术比较,都是以此中“典型”作为参照物,或在这个层面上进行的。 3.其它标准:趣味、品位、格调 趣味,是反映每个人内心世界的情调。有趣与乏味,高雅与低俗,可以是艺术的一个标准。因此它往往是审美活动的出发点。 品位,则来自于形式,来自于艺术作品中那不可替代和不可重复的对象形象。它必然有特殊性。这当然也是审美对象。 格调,则来自于内容,来自于艺术作品中那可以普遍传达的情感的社会性。它必然有普遍性。不同的格调引起不同的审美共鸣。 这三个标准,可比性极大。可以说,凡艺术作品,没有不能用这三个标准去比较的。趣味有雅、俗;品位有上、下;格调有高、低。也许并不是艺术家的很多人,常常就能在品评艺术作品时,用这三个词冲口而出。这说明,审美判断和艺术比较并不是艺术家的专利,而是人们在生活中不自觉的日常行为。作为一个社会人,没有可能完会脱离美与审美而存在。 然而,这三个标准的实现,同样需要艰苦的艺术追求。“俗”,为下里巴人,和者甚众,大多数人能领悟感受,进入审美过程,于是,媚俗以致“俗不可耐”的“票房”作品充斥于世。“雅”,则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可以让人震撼,不能忘怀和刻骨铭心。但也许有人看不懂而“无动于哀”。“雅俗共赏”,是说让人看得懂且又喜欢去看,因为它已经触及到人性中最深层、最内在、最本质也最普遍的东西。谁都能在审美中感受“自我”,而又无法言喻。因此,这三个标准的完美实现同样是极为困难的。“雅俗共赏”,作为每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口号和目标已经嚷嚷了多年,但是,哪一年做到了呢? 4.题外话:说一说“酷”。 酷是什么东东?酷其实就是另类,就是与众不同。别人唯恐头发乱,而有人偏要烫成刺猬或雄狮,怒发冲冠,为什么呢? 酷!一身破衣招摇过市,把臭美当香悖悖,为什么呢? 酷! 冷静一想,“酷”当然是审美评价和艺术判断,这个“酷”出自于年青的审美群体之口,若想在他们那儿得到这样评价,还得花点力气,至少得把脸皮整厚点。 易钢老了点,他还不敢。可没什么不敢的易中天认定,“酷”,是以反文化反艺术出现的新文化新艺术。它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神圣”,它以一副“冷”面孔,势不可挡、大模大样地前来亵渎神圣,且不由分说。这个“cool”,包含着冷静、冷漠、冷淡、冷峻和冷酷,与其说是非理性,不如说是反传统。因为“酷”的一族,在“真”中发现了太多的“假”,在“善”中察觉到太多的“恶”,在“美”中感受到太多的“丑”。“神圣”两字包含的东西,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虚情假意和装模作样,还附带着“封建专制”的尸臭。因此,在他们看来,褒渎神圣反倒是神圣。作践神圣,不给好脸色,“酷”得没治了。 其实,以“酷”为美,倒也说得过去。美的特质它都有。它反“世俗”,追求的是一种“别出心裁”、“别有风味”的趣味之雅。它以“张扬个性”的形式感来追求独特品位,以“冷”的对抗,溶汇着要求变革的情感来追求格调。“酷”的崛起,与“丑”进入“美”一样,不是“美”因此而变质死去,而是“美”的一次“凤凰涅磐”。它告诉我们的是,美不仅仅是优美,也不仅仅是和谐,而只能是个别情感(审美主体)在一个特殊对象上(审美客体)引起的普遍同情(审美共呜)。 当然,美和艺术之所以能够打动人,产生移情共呜,不可能不通过形象刻画,表现深刻的思想和哲理内涵。深刻才能深沉,深沉才能感人。“酷”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无法“真深沉”,只能“玩深沉”。它太注重形式感而忘却了内容,成为时髦和时尚的标签。那么,它的反“俗”至“雅”,再变为“俗”,从此落到“美”的底层,丧失“美”的特质,似乎也指日可待。 易中天此论,我绝对服。我也在比,比什么呢?我比的是,中天大师,也不过曾是一小小的知青。而他从知青队列中走出,与我辈认识能力上的差距,为什么就如此之大? 还不赶紧读书啊! |
-- 作者:行者无疆 -- 发布时间:2009/7/25 15:41:00 -- 说到底,人生追求的极终目标,还是“真、善、美” 。而“真”与“善”,是美的前提,只有真的、善的,才可能是美的。而美,则作为“真”与“善”的归属。求真求善,亦是求美。 只可惜,在当代实际的生活中,“假作真来真亦假”,求真,早已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或功利等因素,变成了一条充满荆棘的漫漫长路。求善,更成为了无能或虚伪的代名词,只好栖身于宗教的虚幻之中。那么,求美就变得异常艰难,变得朦胧,变得超凡脱俗,以脱离红尘是是非非,美学最终跟人们疏远,变得陌生而另类,被置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 开宗明义,坐着沙发,接着前言,慢慢看、细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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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行者无疆 -- 发布时间:2009/7/25 16:03:13 -- 看来,这美不“审”则难于发现,审美是人在一个对象上体验确证感的心理过程。若美明明白白摆在那儿,至少发现它不是难事。若从一个“不美”的东西(对象,审美客体)上看出美来,且能领悟它为什幺美,如何的美,美在何处,这得要有特别的鉴赏力。也意味着这个人(审美主体)心灵的健康和强大。 一个人心中有美,才能感受美,且无处不美(所谓“一丘一壑也风流”)。心中无美,则世间处处无美。人的生存不能不考虑功利,考虑“有用”。但如此生活,美则难于寻找。 因此,可以说,审美判断表面上是对客体、对对象的判断,实际上是对主体、对心灵的判断。 美在哪里,美就在心里,心里有美,眼里才有美。 “师”者,学也,“嫣”之意为美好。我是先正了名,再学美, “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何乐而不为”呢? |
-- 作者:行者无疆 -- 发布时间:2009/7/25 16:27:05 -- 但是,这个绝对标准仿佛是远在天际的美之巅峰。我们可以向着它跋涉,可以攀登,然而,却无法登临顶峰。 从此,我们却有了目标,有了追求,这个追求的价值实现,无论程度,我们都可以谓之曰:美学追求。 这“典型”们总是用极为特殊的、令常人匪夷所思的方式把他们的“典型性”表现出来。那病恹恹的黛玉非要扛锄去葬花,那八戒生死关头还惦着耳朵眼儿里的散碎银子,祥林嫂衣食无着却要捐个“门槛”,炮火中英雄王成却呼喊着同志们“向我开炮”。有知青都饿得半死了,还敢娶妻。呵呵! 谢谢师嫣兄送来美文,象二伏天的及时雨,为我们送来阵阵清凉,消夏解渴心里爽! |
-- 作者:夜深人静 -- 发布时间:2009/7/25 17:16:09 -- 我想,无论社会怎么变化,要想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品质,生活中永远要记住真、善、美,真第一,善做事,美自然就会到来,这样的美源于生活,会有意想不到的是收获。如:师嫣的摄影作品与文字就是一种真、善、美的体现。 易中天等不少文人的学说让我感受到能从生活实际出发,一个文人,他的作品言论能真实地揭示社会生活,帮助人们正确地理解社会和人生,激励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那,就是真的善的和美的。我们的古人把真善美作为一个整体的确很有道理;反之,古人把假恶丑相提并论同样是有道理的。古人给我们留下的是千百年走出来的道理,慢慢体味领悟,就会少走些弯路。 |
-- 作者:行者无疆 -- 发布时间:2009/7/25 21:13:51 -- 我知道,坛子上提倡的、受欢迎的是说事,而不是说理。说事,有起承转合,有高潮,有细节,哪怕陈谷子烂芝麻的陈年旧事,也好看。而说理,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大好看不说,一不小心,挨几块闷砖,可能性极大。 师嫣君的文字与图片,在网上很受大家喜爱,因为总是说理与说事兼备,说事中不乏处世为人做事的道理,说理时也不乏生动感人的故事,信手拈来总能相得益彰,使人受益匪浅。 象他这样的兄长学姐还有几个,都让我们敬佩! |
-- 作者:阿瓜 -- 发布时间:2009/7/25 21:36:13 -- 在我们人生的大道上,肯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我们是不是都知道道,在前进的道路上,搬开别人脚下的绊脚石,有时恰恰是为自己铺路?你的生活是你一生唯一的创造,不能抹平重建,即使只有一天可活,那一天也要活得优美、高贵,墙上的座右铭牌上写着:“生活是自己创造的。” |
-- 作者:云儿飘飘 -- 发布时间:2009/7/25 21:47:40 -- 有个笑话:某单位招考学员,出道题“什么是美学”,有位学员答曰:“美学,研究美国的学问也。” 生活中美无处不在,听维也纳金色大厅的新春音乐会是一种阳春白雪之美,在乡里看花鼓戏是一种下里巴人的美,环境、心境决定你对美的看法,心情好的时候,望着蓝天白云,踢着小石子,哼着歌,美滋滋的 ;心境不好时,大围山的青山绿水都是穷山恶水 ,离开时曾发誓再不踏进这块土地。可如今,把单位的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统统拉到大围山看美景,心境变了,审美观也变了。 此刻,大雨扫去燥热,舒坦地坐在电脑前看师嫣老师的“美学思辨”就是一种美的享受,美哉,美感! |